《百病尋源記第一部》毀人家庭的錢掙不得
一名男律師,大約50幾歲的樣子,帶著兒子及做教師的妻子一起來請教秦老師因果。
自述身體不好,秦老師問他是不是拿了不該拿的錢?比如挑唆兄弟或者姐妹打官司,讓沒有理的打贏了?對方答道,律師為了安身立命這樣的事情沒少做。秦老師說,你的血液裡都是錢,還是不心安的錢!以後千萬不要再這麼做了,對方很是虛心聽受。
秦老師說,拿了不該拿的錢或者賺了昧心錢,這在傳統文化裡叫「兇財」,「兇財必散、五主共財」,指定是這樣賺的錢一定留不住,會有五個地方把「兇財」花出去,包括不孝的兒女,疾病,各種災禍、被國家罰沒……等等,並且「兇入兇出」,就是說本人還要遭受肉體的折磨,這就是因果,沒有辦法,如是因如是果,還需自己受。
解決的方法就是明白做人的道理,懺悔以前的錯誤,發誓絕不再賺這種「兇財」。另外,還要主動的把這些「兇財」捐出去,用於各種公益活動,最好默默的做,不能因為這些捐贈而獲得各種榮譽、別人的讚嘆等等,否則效果就要打折扣,悄悄做好事即老百姓常說的「陰德」,以此「陰德」去抵消當初失德造成的虧空,方能免除可能發生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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