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報因果錄》第四殿   五官王:主管誘姦女下屬的果報

【詩】

審提罪魂上公堂     奉旨著作書昭揚

規勸凡夫莫亂做     色慾傷身惹災殃

【聖示】

今夜奉旨著書,帶罪魂來。    南天直轄東照山明德堂辦理,以協助刊登「淫報因果錄」提供資料。命黑白二將提押罪犯上堂。

黑白二將曰:遵命。罪魂己帶到,請大王發落。

冥王曰:大膽孽魂,在世胡作非為,目無法紀,快將在世姓名、住址及陽間所犯一切罪過從實招來,以供著書勸世。

罪魂曰:我姓張,台北市人,生前在一家高級豪華的餐廳當經理。餐廳裏面女服務生很多,個個姿色頗佳,我見其中數位艷麗出眾,便生色慾之心。因彼此為同事,而我又位居主管,易於藉機親近,且彼此習於下班後相聚閒聊。久而久之,結識了一位吳姓小姐,以甜言密語誘得其貞操,此後變本加厲,連續誘騙三名無知少女得逞,奪其青春。

其中一位因不甘受辱上法院告我一狀,經法院判決後,被關七個月,在監獄裡常受同房老大無端欺侮,百般折磨,被指為吃軟飯,其中受苦之情不可言喻。出獄後惡性不改,繼續拐騙數位少女,因而懷有身孕,便唆使打胎數次,前後殘害了三條幼命。四十九歲那年,因喝酒而被車撞死,一命嗚呼,此乃在陽間所為。

冥王曰:可惡刁魂,在世誘拐良家婦女,罪大惡極,再招陰間受苦情形,以供世人醒悟。

罪魂曰:魂落地府經枉死城轉交第一殿,秦廣王命我上孽鏡台查在世所為。一上孽鏡台,上面寫著「孽鏡台前無好人」,結果我一看像在演錄影帶一般醜態畢露,看得我心驚膽跳。閻王判我以花言巧語騙人貞操,入拔舌地獄二十年。經一殿一殿受苦現已轉到第四殿,這些都是實話。希望後世莫行邪淫,否則陰間刑罰極重。請大王饒命,下次不敢了。

冥王曰:你還有下次!念你有幾分懺悔之意,又協助著書有功,特別減罪三分。奉勸世人「萬惡淫為首」,犯淫之人,天律刑罰決不寬貸,莫貪一時之歡而墮萬年之劫。今日到此為止,押罪魂回府。

●天律聖典,治罪條例:

濫交淫邪,謬逞風流,見他色美,起心私之之罪。削其壽祿,註疾阨籍,以禍患顛連,疾阨纏累報。入鑊湯獄、銅柱獄。轉世乞討膿血。

驕奢淫佚,放蕩流連之罪:生遭貧耗,惡瘡潰瀾刀傷,拖衣落食,死入銅柱地獄,身抱銅柱,體臥鐵床,五體焦然。轉世娼妓,再轉腳豬、母狗,再轉溷蟲、蜣螂、蜉蝣。

 

返回《淫報因果錄》目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風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