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九一、勉人釋仇,矜孤恤寡

 

有一天,一位名叫王金鐘的人,來向公藝說:「我有一位仇人名叫范小竹,因為訴訟的事情,害死我哥哥,現在小竹也死了,范妻吳氏守著一個小孩,不肯再嫁給別人。現在有一位名叫汪玉成的人,想娶吳氏為妻,吳氏住在我家鄰近,我想乘勢逼迫吳氏再嫁,使范家的孤子無依無靠,前途自然寥落,再使用一個計策,就可除絕仇人的後代了。」

公藝說:「不可以使用這種絕計,如果使用這種絕計,天地一定不容許。范某害死你哥哥,他也死了,可以說上天的報應很公平。你如果再害他家人,上天一再報應在你的頭上,這種冤冤相報的情形,是一點也不爽失的。」

公藝再詠誦說:

「氣逼人到害,庸人少度外;

一為識凶污,二不知清泰;

只圖報復仇,網縛情貪賴;

人世幾十年,怙惡連三代;

一朝喪其身,幽冥無實貨;

敗壞好兒孫,冤纏難解帶。」

公藝詠誦完畢,金鐘隨即說:「謹遵先生訓誡,我哥哥的仇恨不必報復了。」

公藝說:「你不只是仇恨不再報復,還要遵守文昌帝君的訓文,懂得矜孤恤寡,范氏母子住在你家鄰近,更加要照顧她們,以求得上天的眷顧。」

金鐘滿口答應要遵從公藝的明訓,使得茅塞頓開,心地一轉,改惡向善。

這是張公藝「勉人釋仇,矜孤恤寡」,為第九十一個「忍」。

後人有詩贊歎說:

「分明解冤義,矜孤恤寡身;

既為鄰近者,隨處好施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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