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八九、勸人息訟,養氣濟人
在離公藝住家約四十公里路地方,有一位名叫秦良的人,家用僅能糊口,個性卻是很誠實。
有一天抱病來見公藝,說起有關和唐某因共用河水而爭訟的事,唐某挾勢不肯給我灌溉,雖經旁人三次勘驗證明,也說應該給我水用,但他堅持不肯,估計他必定向官府提出訴訟,今天是抱病特別來求救。
公藝說:「別地方還有水源嗎?」
秦良說:「別地方雖然有水源可用,但我這口氣很難嚥下。這水路本來就應該供水給我用,是他蠻橫無理。我今年將近五十歲,今又罹患了半身不遂,膝下兩個兒子都還小,如果我不與他訴於公堂,恐怕我死後,兒子會受他凌辱。」
公藝說:「不必告到官府,兒子也不會受到凌辱。」
秦良說:「為何不會遭受凌辱?」
公藝說:「好好養好身體,不要爭訟,彼此仁義還在,這就是做人情給他,以後等他覺醒,解開仇恨,凌辱怎會到來呢?」
公藝就隨口詠誦古人的《養氣詞》說:
「養氣憑心地,氣和禍病治;
氣名有二種,分為兩斷制;
一名輕浮生,懲忿袪逃避;
二名稟性隨,調性勤修志;
平日細思量,心和氣無忌;
發而皆中節,涵養水火濟;
臨事惻忍隱,消融通聖智;
氣海無量寬,精神全爽利。」
公藝詠誦完畢,秦良說:「以古人的《養氣詞》及先生所說,回想一下,生氣有何用處呢?不如我另外尋找水源灌溉,永不向官府控告。」
這是張公藝「勸人息訟,養氣濟人」,為第八十九個「忍」。
後人有詩贊歎說:
「善息無名火,惟公自得奇;
濟人依古法,寫盡世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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