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六四、恩周義男,德潤孤聲

 

有一次,公藝前往表親楊宏的家中,楊宏準酒席款待,在筵席當中,楊宏問說:「我有一件事未能下決定,能否聽聽表兄的高見?」

公藝說:「請說。」

楊宏說:「我只生一男一女,男兒已經完婚,女兒小時候曾經許配給王成秀的獨子王章,在行聘禮時,王家富裕,不料王秀死後,王章只知讀死書,不懂得理家,至今非常窮困,我已經託媒人向王章提出退親一事,他也已答應,請兄台能告訴我,這樣是否可以?」

公藝說:「這事萬萬不可如此,如果這樣做,不但違反國家法律,還違背道義倫理,使婚姻的姻緣錯亂。兄台要知道古人曾說:『嫁女擇佳婿,勿索重聘。』何況令婿深深了解詩書的道理,將來必定成就大器。古人曾說:『寒士多賢。』兄台怎能迷惑於富貴而得罪人呢?」

楊宏遲遲未決,後來將女兒另許配他人,王章知道後,就向官府提出訴訟。官方傳令楊宏帶女兒一同前來衙門究問,縣官先傳喚楊宏上堂問說:「你女兒已經許配給王章,為何又另行選配他人呢?」楊宏說:「王章的父親王成秀,在世時家業富足,死後家產敗壞無存的原故。」

縣官責備他說:「你喜歡富貴嫌棄貧窮,先打二十大板。」

楊宏連聲說:「我願意罰錢,因我身弱不堪受杖刑。」

縣官說:「罰你五百金。」楊宏滿口答應,縣官飭令當天要繳清,隨即押出堂外。

又傳喚王章上堂問說:「你為何敗壞家業?」

王章答說:「學生自幼攻讀詩書,不曾料理家業,由於父母都過世了,喪葬及其它費用,使得負債累累而敗壞家產。」

縣官說:「還好你沒有嫖賭的習慣,不然就要定罪處罰。你家族還有族長嗎?」

王章回答說:「都沒有了。」

縣官看王章的儀表不平凡,今天正好是三月初三日,縣官官出了一個對子,令王章來對。

縣官說:「孝感春風吹上巳  。」

王章對說:「恩攀時雨灑之辰。」

縣官很高興的說:「你可成為我的門生。」

縣官問楊宏的女兒說:「妳的元配是誰?」

楊女說:「我的元配是王章,心中沒有別人。」

縣官說:「既然如此,妳父親另選擇他人時,為何不阻止?」

楊女說:「以前表叔張公藝曾經力勸,父親都不聽從,小女沒有辦法勸阻。」

縣官又問王章說:「張公藝是什麼人?」

王章回答說:「他是我們地方上的大德者,處事有節度,對人仁愛有加,官府曾經贈送一幅『義全一家』的匾額。」

縣官聽說有德行的人,就寫了一封書信,即時請公藝前來,公藝接到書信,隨即往見縣官,縣官迎接他坐在公堂上,就命令王章與楊女結婚,將王章過給公藝為義男,並將罰金五百兩交給公藝,幫王章夫婦買業看顧。

縣官又送給公藝一幅匾額,上書「德閏(同「潤」)孤聲」四字。後來王章參加考試,中了茂才(秀才),家業也富足。

這是張公藝「恩周義男,德潤孤聲」,為第六十四個「忍」。

後人有詩贊歎說:

「德潤垂親義,恩流義子回;

孤聲名鼎立,教育樂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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