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二十、勸和朋友,念及交情

 

有一天,公藝到郊外去,在途中遇二個人互相鬥毆,就上前盡力勸解,其中一人自恃勇猛,就將公藝一拳打倒在地,當時兩人馬上住手。

公藝慢慢站起來說:「我聽說韓信年輕時曾受胯下的侮辱,我的前輩張良有向老人進履的謙虛,我是不敢與這兩位大人相比較,也不與你們為敵。請問兩位先生的貴姓大名,為何在此互相鬥毆?」

其中一人先回答說:「我的名字叫屈才。」另外一人回答說:「我的名字叫羅伸,我將買來的香煙賣給屈才,隨即被人偷竊,這應該是他要負責賠本,和我毫不相干,他卻要我共同負責。」

公藝問:「到底虧了多少錢?」

羅伸回答說:「一千三百文錢。」

公藝問:「屈才你認為如何呢?」 

屈才說:「虧本應該是我的份,但我手上沒有錢。」 

公藝說:「你們二人跟我回家,不可以在此相打,你們要體念朋友的感情。我願意借給屈才一千三百文。」

屈才聽到這話,非常高興,二人就隨同公藝回家,公藝如數將錢借給屈才,又準備酒菜款待二人,使二人歸於友好。

公藝說:「以前的聖哲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句話說得很貼切。又說:『人為萬物之靈。』為了錢財而喪失生命是很可惜的。人的生命是根本,錢財只是枝末而已,人生不可以重財輕命,這樣是會耽誤前程的。」

這時羅、屈二人聽了公藝引古證今的勸解,非常痛悔自己的不是,表示今天幸遇張公,解開我二人的愚癡,又接受招待的恩惠,不知何時才能報答。

公藝說:「為何要如此說呢?人生在世,本來就應當患難相扶持,我不是為了貪圖回報,請不要介意。為人要能安份守己,要努力經營事業,才能安定國家社會。於是二人辭謝之後就離開了。

這是張公藝「勸和朋友,念及交情」,為第二十個「忍」。

後人有詩讚歎說: 

「惟大英雄自不同,和人義契在危中; 

出言便把古人引,韓信張良儼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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