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三、定婚受騙,勸父息訟

 

張公藝的父親想到公藝已經長大成人,就託媒人到王家與其女兒說婚,雙方已經同意,也說定行聘日期。

哪知道王家又將女兒許配給他姓,公藝的父親不知。屆期就將聘禮交給媒人,媒人無法完成行聘,就將禮物吞沒了。公藝的父親知道以後,非常生氣,但媒人卻避不見面。

公藝的父親正要向官府告狀,公藝苦諫說:「古人說:『爭田不如別置,爭妻不如別娶。』兒子的姻緣不在此,請父親息事寧人為是。」

父親回答說:「兒子如此的膽量,不是讓人看笑話了。」

公藝說:「善哉! 兒子正要學習忍受別人的笑罵,學習古聖賢銘訓,不與時人爭強弱,若不是聖哲,是不能知其中道理的。」公藝的父親認同他的說法,後來另娶陳氏為妻。

這是張公藝「定婚受騙,勸父息訟」,為第三個「忍」。

後人有詩贊歎說:

「識人高處最為強,誘騙聯姻不計傷;

大志丈夫藏浩氣,陳門淑女更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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