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二、受辱不言,諫父免禍
有一天,張公藝陪同父親前往拜訪族叔張權,追討賬目。張權因無錢償還,又出口無理,惡言毒罵。
公藝的父親一時氣憤,正要出拳打架,被公藝拉開,勸告父親先回家,張權卻隨後追來,公藝攔著並以好言相勸,不料張權卻使出凶暴,將公藝扭打成傷,被公藝掙脫回家。
父親問:「為何如此狼狽?」
公藝回答說:「沒有注意跌倒受傷。」不敢說是被權叔打傷。
此時公藝一團和氣,婉言規勸父親說:「權叔目前的家境不好,入不敷出,欠我們的債務,一時無法償還,俗語說:『有就償還,無就寛限。』等他收入轉好,自會奉還。現在暫且寛延,等他發達後再去索取,他就無話可說了。如果此時要逼迫催討,恐怕兩人爭執不下而受到傷害,總是要體念同宗的情誼,寛延期限較為適宜。」
父親說:「我們現在生活也是很困難,當時借他是珍珠白銀,理當歸還,我並不是份外苛求啊!」
公藝說:「我們家裡雖然經濟緊迫,可想其他辦法解決,如對他強取,恐怕要招惹禍端,不如暫時擱置,諺語有言:『強暴必然招災禍。』」父親被兒子溫和勸解之後,也無奈地放棄討款的念頭。
不到十天,張權果然遭遇凶事。有人對公藝說:「你前幾天挨打能忍辱,才能免於受到牽累。」
這是公藝能「受辱不言,諫親免禍」,為第二個「忍」。
後人有詩贊歎說:
「篤宗重族又疏財,能屈能伸君子哉;
趨吉避凶能忍耐,胸羅日月氣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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