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上人開示錄(三)》懺悔就是改過自新
如果能真正生出懺悔心,也未嘗沒有商量之處。
◎一九五八年六月十四日下午開示
佛之「法力」極大,而眾生的「業力」卻與之相等,所以說凡夫是「業重情迷」,而佛卻是「業淨情空」,所以聖、凡之分,在於「業」是不是已經淨了,「情」是不是已經空了。又說:「覺者,佛也;迷者,眾生。」就好像上午所說的,眾生因為背覺合塵,被一切塵勞五欲所轉,所以業障愈來愈深,而佛能超脫一切五欲塵勞,不再造業。眾生因為業重的緣故,所以凡是想成佛了道的,必須先要懺悔自己的罪業,如果不生懺悔心就想成佛,這就猶如「煮沙成飯」,雖然煮到恆河沙那麼多的劫,也不可能成功的。
所謂「懺」,是懺其前愆;對以往所犯的罪業生大慚愧心。「悔」,是悔其後過-- 立定主意,改過自新,永遠不再犯錯,正如袁了凡居士所說:
以前種種,譬如昨日死;
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
如果我們不勤懺悔,那麼,我們所造的罪業,就會使我們墮落,不知「伊於胡底,莫知所止」了。
凡是佛教徒都會記得,在皈依時,把自己的姓名報上後,便懺悔說:
從於無始,以至今生 ,毀壞三寶,作一闡提,
謗大乘經,斷學般若,弒害父母,出佛身血,
污僧伽藍,破他梵行,焚毀塔寺,盜用僧物,
起諸邪見,撥無因果,狎近惡友,違背良師。
現在,為了重新喚回大家的記憶,我且把這段〈懺悔文〉,很簡單地向大家解釋一下:
我們從無始劫以來,直至現在,所作的罪業,真是不可勝數。第一,是毀謗佛、法、僧三寶,其中又以毀謗「僧寶」的罪為最大,因為僧人是代表佛陀來傳揚佛法的,所以,謗僧的罪是「不通懺悔」的。
什麼叫「闡提」?這是梵語,翻譯成華語是「信不具」或「無善根」;譬如你對這種人說法,他不歡喜聽,甚至於就乾脆的說:「我不信」;你說,這是不是把自己的善根都給斷送了呢?「謗大乘經」,就是誹謗大乘經典;譬如有人說佛經的道理是假的,或者說大乘經是魔王所說的等等,這也是一種「不通懺悔」的罪行。
至於「般若」也是梵語,翻譯成華語是「智慧」。般若,又分實相般若、觀照般若、文字般若三種,可是無論哪一種都好,若是斷學(不去學),就會愚癡。愚癡的果報,是會淪為畜生道。弒害父母」,這一句包含了殺阿羅漢和殺聖人的罪;譬如,提婆達多殺四果阿羅漢,這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
其次,「出佛身血」,也是一種「不通懺悔」的罪過,可是有許多人誤解了,以為這只是指佛在世時,用刀割截佛陀的身體,才算是犯了這條罪行。其實在佛滅度後,凡是有毀壞佛像者,都算在內;譬如故意去剝落佛像的金漆、損毀佛像等都是。雖然,這不是損害佛的肉體,可是,這個罪卻和用刀宰割佛的真身一樣。
「污僧伽藍」,是指褻瀆了寺門梵寺;譬如,在寺廟上住的在家夫婦,若在廟內做出不正當的事,吃肉殺生等等。至於「破他梵行」,是引誘本來清淨不染的出家人破犯戒律,這也是「不通懺悔」的。「焚毀塔寺」的意義很明顯,就是說焚燒及毀壞寺門佛剎;譬如,昔日馮玉祥火燒白馬寺和少林寺等。「盜用僧物」,就是用不正當的手段來奪取常住的財物,這種人心裏所存的,都是一些邪知邪見,自以為是,常常說著無因果的曲調,於是倒行逆施,無惡不作,無所不為,這樣又怎能不墮落呢?
最後,要說到「狎近惡友,違背良師」了,「惡友」,在儒家稱為「損友」,好像時下的「阿飛」,以及黑社會的人物等,我們都不應該與之為伍,因為這都是惡友之類。有些人交上了這些損友,就漸入歧途,不聽師長的勸告,為非作歹,黑白不分,冠履倒置,你說多麼可憐!
以上所說的這種種罪愆,都是非常要不得,但卻很容易犯的,那麼,若是不幸的已經犯了又怎樣呢?也不要灰心,所謂「瀰天大罪,一懺便消。」罪,本來是無形的,如果能真正生出懺悔心,也未嘗沒有商量之處。
大家切不可自暴自棄,自甘墮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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