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旁通》第65講 林園與治道

南懷瑾講述

 

齊宣王問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諸?」

孟子對曰:「於傳有之。」

曰:「若是其大乎?」

曰:「民猶以為小也。」

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猶以為大。何也?」

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芻蕘者往焉,雉兔者往焉。與民同之,民以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於境,問國之大禁,然後敢入。臣聞郊關之內,有囿方四十里,殺其麋鹿者,如殺人之罪。則是方四十里,為阱於國中;民以為大,不亦宜乎?」

這裡當然又是另外一件事了。有一天,齊宣王問孟子,據說文王有一處可養鳥獸的皇家大園林,方園達七十里,有這回事嗎?

這在當時已經是考古的問題了。當然齊宣王沒有親眼見到,不知道有沒有這件事,我們現在也無法知道它究竟有多大,因為古代的度量衡,和現代的度量衡有所不同。而當時孟子答得很高明,他說在古書上是記載了這樣的事。

齊宣王接著又問,有那麼廣闊麼?大概孟子認為機會來了,又趕緊抓住機會說,那時的老百姓,還認為文王的這處皇家花園大小了呢!

齊宣王說,我的森林花園,方圓不過是四十里,和文王的比較起來,範圍已經小得多了,可是我的老百姓們,還覺得太大了,這是什麼道理呢?

好了,孟子就事論事,發揮起來了。他說,文王的森林花園,雖然方圓七十里,比你的大得多,可是百姓們可以去裡面割草、砍柴,也可以到裡面打野雞、捉兔子。他開放了這座森林花園,和老百姓共同享用。老百姓們嫌它太小,不是很合情理的嗎?

可是我到貴國來,在還未進入你的國境之前,就先打聽了你們齊國的大禁。當時就聽說,在都城外百里的郊關之內,你有一處森林花園,方圓是四十里。如果有人在這四十里方圓內,殺死一頭小鹿,就和犯了殺人罪一樣,是要抵命的。那麼你這方圓四十里的王家林園,對百姓來說,豈不好比是一個具有誘惑力的大陷阱嗎?老百姓們覺得四十里方圓太大了,可不也是合情合理的麼?

這一段談話內容,和前面他與梁惠王立於沼上談靈臺之樂的意義是一樣的,不必重複解釋了。

但這一段中,有句名言,我們要注意的,那就是「問國之大禁」這句話,也就是後世說的「入國間禁,入鄉隨俗。」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措施,尤其近代交通工具發達,超音速的交通,減少了旅途上使用的時間,等於縮短了空間的距離,於是人與人的接觸愈益頻繁。因此,在現代所謂「人際關係」上,問禁與隨俗,更是十分重要的。

我們在進入一個國家之前,一定要先瞭解這個國家的法令;去一個地方時,也一定要先弄清楚這個地方的風俗習慣;到任何國家,任何地方,都要尊重當地的法令和習俗,不要做出違逆的事來。對異國如此,對他鄉客地如此,最好對於一般團體也如此。假如你帶了一包豬肉鬆走進一所清真寺去,那就犯了莫大的忌諱。

對於個人也應注意到,例如某人精神有問題,見不得紅色,而你穿了一件大紅衣服去看他,結果一定很糟糕。擴而大之,對於某些行業,也要注意其禁忌。比如坐舊式的船,在船上吃過飯後,把筷子擱在碗上,就犯了大禁忌。我們這樣注意自己的行為,一則是對人的禮貌和恭敬,次則是減少自己的麻煩和困擾,甚至減少失敗的因素。可惜許多年輕人都忽視了孟子這句話,認為是幾千年前的陳舊思想。

另外讓人感慨的是,從孟子那個時代開始,一直到清朝兩千多年來,中國歷代的帝王,都是尊儒家孔孟之學。但他們只是要求別人,遵孔孟之學,盡為巨之道,以立身處世。而他們自己,卻忘了為君之道。在這一方面,都和梁惠王、齊宣王一樣,甚至比獨享園林還過分的事,也照做不誤。真是「教化自教化,帝王自帝王」,直到孫中山先生領導了革命,推翻滿清,取消帝王專制政體,建立了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這才取消了宮廷的林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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