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旁通》第60講 為而不有的農民

南懷瑾講述

 

「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八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這一段話,前面孟子見梁惠王的記載中,已經有過。只是「數口之家」,在這裡記的是「八口之家」;「七十者衣帛食肉」,在這裡記的是「老者衣帛食肉」;這些具體數字的些許差別而已,在文義上,沒有什麼不同,所以這裡就不再作字句上的講解了。

從齊宣王問齊桓、晉文之事開始,到這裡為止,他和孟子一波三折,數度起伏的談話,告一個小小的段落。就在這一小小段落中,有好幾個值得我們研究討論的重點。

後世常引用孟子的許多名言名句,如「君子遠庖廚」,「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是不為也,非不能也」,「猶緣木求魚」,「鄒人與楚人戰」,「無恆產,因無恆心」及「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等等,不但是文學上的名句,也是學術思想上的名言。無論研究政治,研究經濟,研究社會,乃至於研究民生問題,土地改革,以及心理建設,文化教育等等,都是很有參考價值的至理名言和最高原則。它涵蓋的意義,相當廣泛,值得作更深入的研究。

其次,齊國當時的社會,尤其首都臨淄的景象,表面上是商旅輻輳(ㄈㄨˊ ㄘㄡˋ,形容人物的聚集和稠密),經濟繁榮,市面一片景氣,簡直如歐洲的羅馬鼎盛時期,又如今天新大陸的紐約一樣。然而,這種繁榮的現象,是真實的嗎?是表裡一致的嗎?不然!在齊宣王的戰國時代的政體,一般學說上,稱之為封建制度,這是對中央政府的周天子而言。如果以諸侯各國的內部施政,就諸侯與人民之間的權利義務而言,則與秦以後的專制政體,是完全一樣的。所以一般以為在秦商鞅變法以後,才有「私有財產制」,其實春秋諸侯各國,早已演變成了私有財產制。

從孟子建議梁惠王和齊宣王「五畝之地,樹之以桑」。發展農村副業以達到「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的目的,就證明了當時的財產私有制。商鞅不過是就當時演變發展所形成的事實,製作一套更完整的法令制度出來,更便於徵斂而已。當時各國的財政、軍用,都靠徵斂而來。而徵斂的對象,唯有從土地上去不斷壓榨,在農產品上去徵收了。

不但戰國時代如此,後世兩千年來,儘管在漢以後,有了鹽、鐵資源的開發,所謂「上山下海」,擴大了生產的領域,增加了這兩方面以及其他商業貨物方面的稅賦收入。可是直到幾十年前,我們還是以農立國,於是不可避免的,農民就挑起了國家財政的重擔,成為徵斂的主要對象。尤其在戰國時代,國家一旦用兵,軍費支出之浩大,人力消耗之慘重,如前面孫子所說的那樣,實在是農民們的苦難。

所以孟子「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不只是對齊宣王說的,也是對當時各國說的。不只是戰國時代如此,後世幾千年來的事實,大多如此。而他的「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的希望,也是幾千年來國民共有的希望。儘管幾千年來的歷史,都在歌頌農民,讚嘆農民,但在沒有實施「耕者有其田」的平均地權政策以前,農民的生活始終沒有獲得保障,始終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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