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旁通》第34講 不違農時

南懷瑾講述

 

但是,在這裡要特別注意到「不違農時」的這個「時」字所涵蓋的意義,不要光從字面上看。只是依文解義,就無法了解真正的道理。梁惠王身為一國君主,而且也不是過於昏庸的統治者,難道會不懂得農時?誰也不會在寒冬大雪的時候去播種布穀,在六七月的炎炎夏日方才去種西瓜,或者在不宜於種蔬菜的時候去下菜種。而孟子卻在向梁惠王建議三點農事上的注意事項時,第一點就講到「不違農時」,豈不是沒有意義的事嗎?假如我們注意到歷史和地理問題,對於時間——時代背景,空間——地理環境兩種因素,共同去體會這句話,就可以看到它的真面目了。

我們知道,在春秋戰國時代,各國諸侯,為了達到他們不斷互相征伐、爭雄稱霸的目的,都實施富國強兵的近利政策,便濫用民力,不管老百姓們是不是正在插秧的清明、穀雨期間,或者是立秋、處暑的收割季節,都在那裡動用民力,亂搞一陣。同時漁獵也不選地方,不擇時候。本來在禽獸產卵生子的時候,是不打獵的,捕到小魚是該放回水裡的。所以漁獵也一樣要在適當的時候,不可以任性地亂捕亂獵。

在現代也是如此,像用電捕魚,或用毒藥投到水裡「鬧魚」,都由法令明文禁止。現在的術語叫做「保護天然資源」。林業也是如此,不可隨便砍伐,否則的話,直接的影響,是土地流失,河床淤塞,失去森林的水土保持功能,導致洪水泛濫的災害。間接方面,甚至影響到雨量減少等氣象方面的異常。過去曾經看到許多地方有所謂「童山濯濯」的土山,一個個山頭,像嬰兒尚未長髮的頭一樣,光秃秃的。因為過去沒有什麼林務局去管理或經營林業,都是任由老百姓自由砍伐,不知道保養森林。現在,臺灣對於這點,就很注意了。

孟子是鄒人,鄒在魯國,即現在的山東。而他所遊歷的地方——齊、魏等國,即現在的河南、山西一帶平原地區,都是農林業和小型漁獵的社會。他又看到當時天下的各國諸侯,包括魏國的梁惠王在內,都在為了擴充自己的權力、土地,設法富國強兵,大量剝奪了老百姓的生產時間和勞力。所以他提出這三件事,對當時的戰國,是非常重要,深具價值的。我們非但不可依文解義來讀這句話,並且不可輕易放過。所以他提出這些事是實施王道的開始,一點也不錯。我們了解了這一層道理,就可知以後孟子一而再地說到「無失其時」、「勿奪其時」,對這「時」字特別重視和強調的道理所在了。

孟子建議梁惠王在國內實施王道政治,社會安定以後,還要提倡家庭副業,譬如五畝之宅,就叫他們種桑養蠶、飼養家禽家畜。然後五十歲以上的人可以穿絲織品的衣物;七十歲以上的人可以天天吃肉了。到達了這種富庶的小康境界,進一步教化老百姓們,發揚孝悌的道德,使年長的人不必勞苦,生活能衣帛食肉,國境之內,沒有人挨餓受凍。孟子說,假使一個國家經濟上的富庶,政治、社會中的安定,到達了這樣的情形,卻還不能為國際間的政治領導者,不為天下的盟主,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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