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欲的火焰能夠燒毀善本


發布:王習訓

  荒淫的人寧肯犧牲他的親屬,卻對淫欲不肯息念。

  捨衛城邊,有一個女人抱兒拿瓶,去井邊汲水。有一個男子相貌端正,坐在井邊彈琴娛樂。這女人多欲念,喜愛男子;這男子也喜愛女人。這時,女人心已迷亂,將小兒當作吊桶,用繩子系著小兒的頸項,懸在井中,過一會提起來,小兒已經死去。女人悲痛喊天,啼哭流淚。佛集合大眾,告訴比丘們說:“淫欲的火焰能夠燒毀善本。荒淫的人不知道善惡,不能辨清白,不知道縛解。這種人根本沒有慚愧心,寧願犧牲親屬,分受刑罰和恥辱。有的因為奸淫,殺害父母兄弟以至六親。生前要受國法懲治,死後還要受惡報,受苦無窮。”

  從前,有一個人喜愛邪淫,父母只生他一個兒子。深更半夜,雷雨交作,他帶著刀箭,准備去淫女的村子。這時,母親發覺,拉住勸他:“今夜陰天黑暗,恐怕被人殺害。我過去沒有積德,只生你一人,如果遇到惡人,我今後依靠什麼!”兒子回答母親說:“決定要去,留我不住。”母親見他意志堅決,便向兒子磕頭,兒子厭煩就拔刀殺死母親,便去敲淫女的門。

  女人問:你是什麼人?他說偈回答:

  “淫患諸根贏,為想所謬誤。

  不慮眾事業,為愚暗蓋復。

  今我取母害,折服猶奴蜱。

  翹立在門外,如客附使役。”

  女人以頌回答:

  “咄嗟背恩養,害母種罪災。

  何忍見你面,宜速離我家。

  父母抱育養,為子受眾苦。

  害母行地上,地不陷汝殺。”

  男子又說:“我因為你才殺害母親,犯下無邊的罪惡。請你寬恕我,現在給我開門,和你談一會,我就回家去。”

  女人回答說:

  “寧願投火爐,寧可投深谷,

  生把七步蛇,不與愚從事。”

  男子回家路上遇著強盜,被殺害,墮入阿鼻地獄,受罪無數劫。

  (錄自《出曜經》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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