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五二、容人獲利,王某受虧

 

有一次,公藝向王某買一頭牛,價錢共一萬二千文,錢數交清後,就將牛牽回,餵養兩個月之久。

然而王某受人唆使,說這頭牛價值有二萬文錢,於是將錢還給公藝,硬要將牛牽回。

眾人都說哪有這個道理?買賣已經那麼久了,怎麼可以這樣做?但公藝卻願意將牛還給王某,眾人都取笑公藝懦弱。

王某將牛牽回後,經過五天,牛病瘟死了。王某怕損失太重,就將牛殺了賣掉,遭到黃三哥舉發他宰殺耕牛,當時正值官方嚴格執行禁止殺牛的法律。王某怕被處罰不敢前往,就託人以三萬多文賄賂官差,將案件消除了事。

鄉里的人知道此事後,覺得很驚奇,都說公藝有神明保佑。

這是張公藝「容人獲利,王某受虧」,為第五十二個「忍」。

後人有詩贊歎說:

容人不是懦,讓他遭別個;

賞罰甚分明,天公戥(ㄉㄥˇ一種小型的秤)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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