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別裁》人治法治並重

南懷瑾講述

 

這兩句話連起來研究,在我看來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現在全世界都跟著西方文化跑。其中譬如用在工廠人事管理,因為效果很好,所以將這一套又擴大到行政方面。美國對這方面特別重視。還有一位丹麥人寫了一本書,我們有人譯作《領導的藝術》或《領導的技術》,這個書名相當新穎,裡面的內容,就是人事管理,而這些東西,在我們中國文化講來,就是「審法度」。

但是這種管理用之於行政,我們以冷靜態度,不摻入任何東西來看,它的毛病非常大,就是人跟著制度在轉,人變成沒有靈魂,將來這個東西的禍害非常大。可以斷言,將來一定要變,不變吃不消的。依法規來做事,人會變成機械,沒有靈魂,人到底不是機械,是有靈魂的。

回過來看中國過去的政治,是重「人治」,而人治的毛病,是往往變成獨裁,所謂「朕即國家,國家即朕。」我就是法律,生殺予奪,完全由我,就變成沒有制度。我們為什麼偏重於中國歷史文化的引證和發揮?講歷史人事的經驗,老實講,我們國家的文化,幾千年來,比外國人多得多了,所以只有我們的歷史值得自豪。

以我們的歷史,來與西方民主自由制度下的人事管理科學方法比較,我覺得如作一個統計的話,還是中國的人治毛病較少。古來也有不少暴虐的帝王,造成了許多錯誤的領導,但是他的禍害還是少。就是以目前來說,美國對於越南的問題,為什麼弄到如此結果?不能說美國人中沒有眼光遠大,沒有世界性的政治家。但在美國的現行的制度下,任何一個政治家、思想家、軍事領導家都沒有辦法。因為他們講「科學管理」,民主自由精神的法度把他們難住了。

像我們中國有句在軍事方面常用的老話:「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一個在前方作戰的大將,不一定聽皇帝的指揮,他不是不聽,因為路太遠,皇帝不會了解前方隨時變化的情況,前方將士為了國家的利益,他就可以視前方的實況來決定戰略,對於皇帝所下不適合情況的命令,可以不聽,就不算抗命犯罪。但在西方的人事法規中就行不通。但話說回來,中國歷史上也有很多事例,大將在外,臨時應變並沒錯,一旦班師回朝卻受朝議和執法者依法審判,就變成犯罪了。

我們了解了這些思想與觀點,再回過來看中國文化,在堯舜當時,人事與制度並沒偏廢,而把這兩方面「謹權量」,像天平一樣,法規與人事,配合得非常好。我們現在社會上就經常看得到,有時候去機關辦事,碰了釘子,一肚子牢騷回來,可是沒有辦法,因為機關裡的人照法規辦事,遇到法規上某一部分會互相抵觸的,上面沒有作過深入的研究,而給下面的人找了很多麻煩。在我們古代的人治思想,法規因人事而變的原則,情形就兩樣,究竟誰好誰壞,的確難下定論。這是介紹了「謹權量,審法度。」兩句話當中,所產生的很多的聯想。

第三句「修廢官」。古代官者管也,就是管事的人。嚴格的研究起來,中國古代所謂作官,在秦漢以後,才變成特殊階級,在上古時候,如國父所說的,是管理的意思,服務的性質,是對某事的主管人員而說。「修廢官」也有兩層意義。第一層意義就是說,在堯、舜、禹以後,經過殷商的階段,政治荒廢,到了周朝重新整頓起來。

第二層的意義,一個制度,一個法規,一個行政措施,依我們中國《易經》的道理,是沒有不變的。很好的計劃,施行下去,到了下層,經過空間或者時間的關係,今天這個辦法對,明天情況變更就不對了,非變不可,不變就會出問題,所以修廢官等於說興廢之間要多注意。

這三個重點把握住,了解週朝政治思想的大概規模,就好辦了。「四方之政行焉」,為什麼說「四方」?中國上古的政治制度,雖說中央集權,但四方都是諸侯,地方分治,實際上他是「中央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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