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別裁》孝子仁人不二門

南懷瑾講述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現在又講到孝道中仁的範圍,他說對於父母的過錯必須「幾諫」。什麼叫「幾諫」呢?我們好幾次提到孔家店被打倒,都由孔家店的店員搞錯了觀念而出的毛病。宋儒以後論道學,便有:「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的名訓出現。因此「五四運動」要打倒孔家店時,這些也成為罪狀的重點。

其實孔子思想並不是這樣的,天下也有不是的父母,父母不一定完全對,作為一個孝子,對於父母不對的地方,就要盡力的勸阻。「見志不從」就是說父母不聽勸導的話,那麼就「又敬不違,勞而不怨」,只好跟在後面大叫、大哭、大鬧,因為你是我父母,你要犯法,我也沒有辦法,但是我要告訴你,這是不對的。你是我的父母,我明知道跟去了這條命可能送掉,因為我是你的兒子,只好為你送命,不過我還是要告訴你,這樣是不對的。

這種孝道的精神,也並不是說父母一定會不對,只是說如有不對的地方,要溫和地勸導,即使反抗也要有個限度。總之,父母有不對的地方,應該把道理明白地告訴他,可是自己是父母所生的,所養育的,必要時只好為父母犧牲,就是這個原則。

因此:

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古人講父母老了,怕沒人照應,而不遠遊,即使要遠遊,也一定要有個方向。這種解釋,我不大同意。有哪一個人出門會沒有一定方向亂走的呢?到月球去也還是個方向。我認為「遊必有方」的方是指方法的方,父母老了沒人照應,子女遠遊時必須有個安頓的方法,這是孝子之道。「方」者應是方法,不是方向。

子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這個問題已經討論過,但本篇到這裡,為什麼又單獨的提出來呢?這是接到上面一句「遊必有方」所引起。離開了父母,不在父母面前三年,對父母的愛心、孝心深係於懷,這就是孝子。同時,對於古人在上面解釋這句話的錯誤,也有了明證,而可以糾正過來了。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

孔子說,我們做子女的人,對父母的年齡不能不知道。為什麼呢?兩種心理,一種因為知道父母的年齡多了一歲,壽又添了一歲而高興;但同時又害怕,因為父母年歲越高,距離人生的終站越近,為兒女與父母相處行孝的時間也越短,所以就有這兩種矛盾的心理了。

以上是由仁講到孝,現在要由孝重返於仁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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