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歷寶鈔》第四章 十殿閻王刑罰介紹:第二殿 楚江王
楚江王主掌大海之底,正南方沃燋石下的活大地獄。
此地獄縱橫八千里(五百由旬);
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黑雲沙小地獄;
二名糞尿泥小地獄;
三名五叉小地獄;
四名饑餓小地獄;
五名燋渴小地獄;(燋音ㄐㄧㄠ,傷火也)
六名膿血小地獄;
七名銅斧小地獄;
八名多銅斧小地獄;
九名鐵鎧小地獄;(鎧音ㄎㄞˇ,甲也)
十名豳量小地獄;(豳音ㄅㄧㄣ,古國名)
十一名雞小地獄;
十二名灰河小地獄;
十三名斫截小地獄;(斫音ㄓㄨㄛˊ,用刀砍劈)
十四名劍葉小地獄;
十五名狐狼小地獄;
十六名寒冰小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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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陽世曾犯以下罪惡:
(一)拐騙少年男女;
(二)欺佔他人財物;
(三)損壞人的耳目、手腳;
(四)介紹療效不明的醫生、藥物來謀取不道德的利益;
(五)役使的婢女,已經壯年,卻不讓家人贖回,恢復自由之身;
(六)在議結婚姻之時,為了貪圖對方的財富、地位,故意隱瞞自己的年齡,以詐騙婚姻;
(七)在二家尚未合婚確定之前,已確知男方或女方,實在是染有惡疾,重病,或是姦邪、竊盜,品德低劣之人。為了賺取介紹費,不惜昧著良心,含含糊糊地掩飾過去,不將實情相告,以致誤人一輩子的幸福。
以上的罪惡的事跡,一一地考查所犯事件的多少,時間的長久,有沒有造成禍害,或變生嚴重的事端。
如有,即命令猙獰、赤髮等鬼,推入大地獄受苦。另外,也有應其罪惡之大小,發放到小地獄受苦的。以上受刑期滿,再轉解到第三殿,加重刑罰,並發入此殿之地獄去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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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善男、善女,如有以下善行:
(一)常將玉歷中的內容,解說給人知道,使他知所警惕;
(二)或將玉歷印贈流傳;
(三)看到人生病,即為請醫生治療,或好藥相贈,期其早日康復;
(四)遇貧窮、苦難的人,就炊煮粥飯供食,或佈施金錢。已救濟多人的;
以上善行之人,若能同時悔改前非,則特恩准他將功抵過。其餘未能相抵的罪,則寬予勿論。在勾到之日,就交給第十殿,發放投生珍貴的人道。
如能受惜眾生,不妄殺害生靈;
訓示、勸導兒童,不要傷害昆蟲;
於三月初一日這一天,立誓、發願戒殺、放生的。
以上善行之人,命終之時,不用入所有的地獄,立即交給第十殿,發放往生福報深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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