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歷寶鈔》第四章 十殿閻王刑罰介紹:第二殿 楚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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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王主掌大海之底,正南方沃燋石下的活大地獄。

此地獄縱橫八千里(五百由旬);

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黑雲沙小地獄;

二名糞尿泥小地獄;

三名五叉小地獄;

四名饑餓小地獄;

五名燋渴小地獄;(燋音ㄐㄧㄠ,傷火也)

六名膿血小地獄;

七名銅斧小地獄;

八名多銅斧小地獄;

九名鐵鎧小地獄;(鎧音ㄎㄞˇ,甲也)

十名豳量小地獄;(豳音ㄅㄧㄣ,古國名)

十一名雞小地獄;

十二名灰河小地獄;

十三名斫截小地獄;(斫音ㄓㄨㄛˊ,用刀砍劈)

十四名劍葉小地獄;

十五名狐狼小地獄;

十六名寒冰小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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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陽世曾犯以下罪惡:

(一)拐騙少年男女;

(二)欺佔他人財物;

(三)損壞人的耳目、手腳;

(四)介紹療效不明的醫生、藥物來謀取不道德的利益;

(五)役使的婢女,已經壯年,卻不讓家人贖回,恢復自由之身;

(六)在議結婚姻之時,為了貪圖對方的財富、地位,故意隱瞞自己的年齡,以詐騙婚姻;

(七)在二家尚未合婚確定之前,已確知男方或女方,實在是染有惡疾,重病,或是姦邪、竊盜,品德低劣之人。為了賺取介紹費,不惜昧著良心,含含糊糊地掩飾過去,不將實情相告,以致誤人一輩子的幸福。

以上的罪惡的事跡,一一地考查所犯事件的多少,時間的長久,有沒有造成禍害,或變生嚴重的事端。

如有,即命令猙獰、赤髮等鬼,推入大地獄受苦。另外,也有應其罪惡之大小,發放到小地獄受苦的。以上受刑期滿,再轉解到第三殿,加重刑罰,並發入此殿之地獄去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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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善男、善女,如有以下善行:

(一)常將玉歷中的內容,解說給人知道,使他知所警惕;

(二)或將歷印贈流傳;

(三)看到人生病,即為請醫生治療,或好藥相贈,期其早日康復;

(四)遇貧窮、苦難的人,就炊煮粥飯供食,或佈施金錢。已救濟多人的;

以上善行之人,若能同時悔改前非,則特恩准他將功抵過。其餘未能相抵的罪,則寬予勿論。在勾到之日,就交給第十殿,發放投生珍貴的人道。

如能受惜眾生,不妄殺害生靈;

訓示、勸導兒童,不要傷害昆蟲;

於三月初一日這一天,立誓、發願戒殺、放生的。

以上善行之人,命終之時,不用入所有的地獄,立即交給第十殿,發放往生福報深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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