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戒三了義說


發布:芬陀利華
 

  經雲:“若佛子自淫、教人淫,乃至一切女人,不得故淫。”《天台疏》言:“五眾(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邪正俱制;二眾(優婆塞、優婆夷)唯制邪淫。”予嘗舉問香山老人。老人主天台說。惟然師曰:“不然!經言:‘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又曰:‘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然則盡世間,豈復有可淫之人?與人行淫,淨法安在?”予心韪(音偉,是也)其言。於時始發願求生淨土,顧念此分段身,欲愛所成,不斷其根,而求出生死,如卻(退卻也)行求前,無有是處。第夙習深重,時不自克。

  已而受菩薩戒,讀《華嚴經》,瞿然深省,以謂菩薩斷淫,實有三義:一者不負己靈,二者不诳諸佛,三者不欺眾生。

  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晝夜六時,常放光明,無有間歇。忽不自知,隨照立所,起於我愛。由有我愛,殉諸欲染,淪溺日深,光明日減,流浪生死,無有出期,幸及今日,得預戒品。尚復因循,貪嗜垢穢,如蠅集溷,如蟻附羶,雲何智人,而不慚恥?欲染一淨,我愛自輕。我愛既除,光明斯復。頓脫苦輪,入泥洹道。是為斷淫,第一了義。

  復次諸佛法身,悉由無量清淨功德之所莊嚴,具諸相好,成最正覺。以大慈力,廣說經律,度脫我等。我今之不斷欲愛,則念佛不切。念佛不切,則見佛無期。以斯染法與清淨心不相應故。如水與火,如薰(香草,一名蕙草)與莸(草名,臭氣甚烈),相傾相奪,此強則彼弱,此成則彼壞故。名為佛子,捨父逃逝,自诳诳佛,何以報恩?此為斷淫,第二了義。

  復次,凡夫地中,常樂染法:菩薩度人,莫先淨戒。雖在天、魔、神、鬼、畜生之女,尚欲方便教化,勸發菩提;何論現前所有眷屬?此諸眷屬,或已發心、或今發心、或當發心,以道眼觀,作佛子想,作法侶想,作蓮胎骨肉想,誘引提攜,成就淨業。何忍一剎那間,起於欲相?而況從事?若或從事,是即魔法。以為斷淫,第三了義。

  唯此三事,決定不疑,而斷淫之志始堅。故曰:“寧以此身投熾然猛火,火坑刀上,終不毀犯三世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如此誠言,甯於在家、出家,顧有區別?——惟然師之言其信。

  歲在元黓攝提格孟春之月,偶閱經疏,追述此義,與諸在家佛子共之。——清彭紹升之“論梵網經淫戒”

  ——節錄自惟明法師《圓明文集藝文篇》頁312-31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風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