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說愛:自私的愛情
 
    
    

  愛情不僅無常,剝開愛情頭頂上那神秘的光環與面紗,透露出來的是赤裸的人類自私的本性。佛教認為,世人所謂的愛情,本質上源於人類最深層次的對自我的貪愛。

  18世紀英國著名的哲學家、歷史學家休谟認為:自私是人的自然本性,自愛是生命自然存在的客觀需要。自從人類產生了文明,人類就學會了用各種美麗的謊言來掩飾自己的自私。比如被古往今來很多人熱情讴歌與贊頌過的“愛情”。

  愛情不能與別人分享、愛情不能讓渡、不能施捨。人們對愛情的追求又是那麼執著、自我、不考慮別人。愛是一切情感中最自私的情感,所以,當它受到傷害時,它是最不寬容的。

  人對世間一切的愛,說到底全部都是“使我快樂故我愛”。心理學家認為,人對於異性的愛,本質上源於對於自己身上所本有的“非我”的自體愛。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有異性的“原型”。男性心中存儲有某種類型的女性的“原型”,而每位女性心中也存有某種類型的男士的“原型”。之所以是這類女人或男人才能讓自己動心,正是因為每個人其實都在尋覓自己心中的“原型”。我愛的人之所以讓我幸福,是因為他/她的形象、氣質、言語行為符合我內心的某種期許。

  在《佛教心理學》中這樣描述:

  愛對方,無不是想得到對方的回愛,以驅使自己的孤獨寂寞感,發洩自己的愛欲、性欲。《心靈幽徑——冥想的自我療法》說,性欲的後面是一口寂寞的深井,性的意象是尋找安慰和親近的方式。

  但丁說:“愛不允許任何被愛的人不愛。”印順法師在《佛法概論》中說:論到情愛的根本,應為“自體愛”……即深潛的生存意欲……又名我愛。

  有人會說:“我的愛情就是無私的!我愛對方,可以為他奉獻一切!”但是,為什麼我們會愛對方?是因為對方使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覺——甜蜜、心跳、魂不守捨,甚至是柔腸寸斷的痛苦——但是,此時的痛苦也一定是“痛並快樂著”。因為我此時感受到的痛苦是牽腸掛肚、柔腸百轉、使自己的內心溫暖濕潤的痛苦。

  當面對愛人的背叛,愛情的背叛時,人們則會產生撕心裂肺的痛苦,此時的痛苦則往往帶給自己毀滅性的後果。“愛之愈深,恨之愈切”。很多人因為情變而做出了傷害對方的舉動——比如情傷、情殺——此時的借口居然是:因為愛!此時的愛,徹底地暴露了它的自私性。

  佛教認為,維系人類生命的就是從染污末那識源源不絕地流出的對自我的摯愛,這種人性中最根本的欲力——對自我的執著,即“我執”。

  佛陀在南傳《增支部》1-75經言:

  即使一個人用心找遍十方任何角落,也找不到一個自己愛他超過愛自己的人。十方所有眾生愛他們自己超過愛別人。

  “由愛故生憂,由愛故生怖,若離於愛者,無憂亦無怖。”

  因為這種根植於自我的貪愛,我們會產生種種憂慮、種種痛苦,所以,佛教,尤其是小乘佛教,無一不是叫人絕欲去愛,才能達到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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