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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慾海回狂白話解》第一卷法戒錄:勸塾師

喪失節操、名譽敗壞的行為,世間流俗之人都不應去做,何況是受人尊敬的教師,每天以禮義道德來規範學生。寧可失於古板,不能過於靈活。寧可讓人把自己當成不善言辭的書生,也不要看作瀟灑風流的才子。這樣才算盡到了自己的責任。

浙士某(《戒淫匯說》)

明朝未期,浙江有一位書生,在一個指揮使家裡做私塾教師。一天他有病感到寒冷,叫學生進屋去拿一床被子。學生不小心把家母的鞋卷在裡面,掉在塾師的床下,師徒二人都沒有發現。指揮使無意中看到了,便懷疑妻子與塾師私通,審問妻子,但她堅決不承認。

指揮使就讓家中的婢女假傳妻子的意思,請塾師前去私會。自己拿著刀躲在門後,若是塾師出門赴約,就把他和自己的妻子一起殺了。塾師聽到敲門聲,問婢女有什麼事?婢女說:「我家夫人有意請你相會。」塾師聽後很生氣,態度嚴厲地把她趕走。

指揮使又強迫妻子親自去和塾師約會,塾師說:「我是你們家請來的塾師,怎麼可以背地裡做見不得人的事呢?請立刻回去。」指揮使的怒氣這才稍稍平息。第二天,塾師向他辭職,準備離開這裡。指揮使這時才知道自己錯了,向塾師表示道歉,詳細述說了其中的緣由。不久這位塾師考中進士,後來的地位非常顯赫。

[按]美女叩門,利刃高懸,態度稍有暧昧,立刻就會有人無辜地喪命!

張德先(余髫年時親見其訃)

昆山的張德先,在鄉村教書時與鄰居家的女人私通,被她丈夫發現後,只好趕緊離開那裡。康熙壬寅年(1662),張德先又經過這個村子,想和這個女人重修舊好,在夜裡去敲她的門。這次又被她丈夫發現,把他抓住毒打,鄰居也來幫忙,當下把他打死。然後一起悄悄把屍體丟棄,竟然沒有人發現。

[按]佛說:「諸佛之法,國王大臣不能毀壞,而是被僧人自己毀壞。譬如獅子身上長出的蟲子,反而要啖食獅子之肉。」我認為儒家的情況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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