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慾海慈航》婦女宜戒

【原文】黃藜乙《閨箴》曰:婦女淫孽,終身不可湔麋。故為處女者,守身如玉,容不得半點瑕疵。倘有醜行,於歸之夕,何顏對夫。知而被黜,連累父母受辱,此身必致流落。即或夫家顧卹體面,隱忍不發,必為丈夫鄙賤,廢棄終身。其已嫁者,或丈夫愚醜可厭,或時常出外,亦當義命自安,萬勿為人誘騙。倘遇狂且,當下投梭峻拒,即言語眉目,稍一涉邪,以後不可再見。若有形跡,竟告於丈夫,自然不敢再犯。斷不可含羞不發,致狂且認為允許,壞事不小。況彼浮浪子弟,佔了便宜,口頭定然不謹,婦人自謂至密,不知街坊里巷,有如目睹而傳播之矣。玷辱家門,甚至斷送性命。陰律,婦人犯淫,永墮畜生道。其可為失身無恥之事乎?又曰:婦女邪淫。每由三姑六婆,乳媼侍誘。或由孌童俊僕,出入內室,及入寺遊山,恭僧禮道而起。為夫若婦者,嚴行禁絕,邪淫之竇,亦少塞矣。尤在男子不狎孌童,不私僕婢,使床第之間,情好無間,且平日言語舉止,毫無褻慢,淫豔之書,不置案頭,一以古今節烈之事,演述化道,令所見所聞,皆有規矩,此又端本澄源之道也。

【譯文】黃藜乙《閨箴》說:「婦女作下淫亂的孽,一輩子都無法洗刷乾淨。」因此身為處女,必須要保守貞節,像玉一樣潔白無瑕,容不得半點的瑕疵。倘或做了醜惡的行為,等到出嫁的時候,有什麼面目面對丈夫。如果醜行被知道了而被休黜,牽連父母名聲受到辱沒,自己必然會漂泊流浪。就算是丈夫家裡人顧忌體面,把事情藏在心裡不說,必然會被丈夫鄙視作踐,一輩子被嫌棄。

已經出嫁的女子,有些人的丈夫愚笨醜陋使人生厭,有些人的丈夫經常外出,也應當安守命運,千萬不要被人引誘欺騙。倘若遇到行為輕狂的人,應當立即嚴厲拒絕引誘,即便是言語眼神稍稍有些淫邪之意,以後就不能在跟其見面。如果有不軌的行為,全都跟丈夫坦言,這些人自然就不敢再次侵犯,絕不能忍著羞辱不說出來,讓那些輕狂的人以為自己默許,帶來極壞的事。況且不務正業的人,佔了便宜,嘴上一定不會謹守秘密,婦女自己覺得非常隱秘,卻不知道街坊鄰居都好像親眼看過一樣而到處傳播,從而玷污了家族的名聲,甚至是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陰間的律法規定,婦女犯淫亂之罪,永遠墜入畜生的輪迴道。怎麼能夠做出失去貞潔喪失廉恥的事呢?又說婦女淫邪,每每因為三姑六婆、乳母侍女所引誘,或者由於俊俏的男子、僕人出入閨閣,以及拜訪寺廟遊覽山水,與僧道往來而引起的。身為這樣的婦人的丈夫,應當嚴厲徹底的禁絕這類行為,通往淫邪的途徑也能夠被阻塞。

特別是男子要不親職俊童,不私自與奴婢苟且,使夫妻房事和諧感情融洽,而且平時的言談舉止沒有一絲的輕慢隨意,不在書桌上存放描寫淫時豔史的書籍,始終以古今女子守節貞烈的故事闡明解釋為婦之道,讓婦女的所見所聞都符合規矩,這是從根本上加以治理的方法。」

【原文】陸桴亭曰:「教女子,只可使之識字,不可使之知書義。蓋識字,則可理家政、治貨財,代夫子之勞,若書義則無所用之。古今以來女子知書義而又嫻禮法,如曹大家者有幾。不然,徒以道淫而已。李易安、朱淑真,使不知書義,未必不為好女子也。」

【譯文】陸桴亭說:「教導女子,只可以讓她們認識文字,不可以讓她們知道書本的經義。因為識字就可以管理家中事務、經手財物,幫助丈夫承擔勞動,像書本經義則沒有地方可以運用。古今以來,女子知道書本經義而又嫻熟於禮制規矩,就像曹大家(班昭)這樣的有幾個?否則的話,只是會變得淫逸而已。李清照、朱淑真假使她們不懂得書本經義,未必就不會成為好女子。」

【原文】《溫氏母訓》曰:寡婦不禁子弟出入房閣,無故得誹謗;盛飾容儀,無故得誹謗;屢入寺燒香,看台戲,無故得謗;嚴刻僕隸,菲薄鄉黨,無故得暴樂。故守誌之婦,惡逸好勞,晏眠早起,忙碌碌,無一刻空閒。貧也不知愁,富也不知樂,便是鐵石手段。若有半晌偷閒,到老終身無結果。

【譯文】《溫氏母訓》說:「寡婦不禁止子弟隨便出入自己的房間,就會無緣無故遭到誹謗;過於打扮容貌儀表,就會無緣無故遭到誹謗;經常進入寺廟燒香,觀看戲曲,就會無緣無故遭到誹謗;對奴僕嚴格苛刻,輕視鄉裡鄉親,就會無緣無故遭到誹謗。因此固守節操之志的婦女,厭惡安逸,喜好勞動,晚睡早起,整天忙忙碌碌沒有一刻閒暇。貧窮時也不感到憂愁,富貴時也不感到快樂,便是硬得像鐵和石頭一樣的手段。如果有半天的偷懶貪閒,一直到老都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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