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老師:婚前性行為的壞處

2012年3月刊:第71期

 

  隨著社會風氣的開放及媒體的推波助瀾,婚前性行為不再是大家心中的禁忌。有些父母也從禁止小孩談戀愛與婚前性行為,到放寬尺度為「只要做好安全措施就好」。然而,發生婚前性行為後,只要沒懷孕或感染性病,就真的沒壞處了嗎?本文將探討它所帶來的壞處。

一、可能成為未婚爸爸、未婚媽媽

  儘管許多避孕方式問世,卻沒有一種能宣稱有百分百的效果。保險套、避孕藥等,雖大大減低了懷孕可能,卻存在無可避免的失敗風險。因此,婚前性行為就算使用保險套,仍須承擔壓力及代價。況且,即便避孕措施日新月異,仍無任何保險公司願承擔未婚懷孕的相對補償。因此,將婚前性行為的「性愛安全」完全寄託在只顧圖利的保險套業者,同時編織對於未來的夢想藍圖,實是不智之舉。

二、暴露在感染性病的危險中

  同上,保險套或其他防護措施無法保證「零風險」。性關係複雜的人,就算使用防護措施,比起單一性伴侶者仍有較高染病風險。唯有拒絕婚前性行為,不和婚姻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性關係,才是杜絕性病的最好方法。

三、阻礙彼此認識

  戀愛男女的身體接觸尺度通常只會往前,很難後退。激情擁吻後,日後約會將不只牽牽小手、聊聊天而已;而發生性關係後,在未來的約會中更容易達到相同尺度的身體接觸。一開始,身體的親密接觸會讓戀愛中的兩人突然覺得親密度大增;然而,肉體的親密只不過是假象,真正心靈的連結須透過相處和溝通來建立。把約會時間花在身體的接觸上,只會減少真實傾聽了解彼此的機會。

四、可能選擇不適合的伴侶

  性行為帶來的親密假象,會矇蔽當事人內心真正的感覺,以為彼此非常親密、深刻相愛。再加上缺乏真實的溝通,就可能因為沒有在戀愛中真正認識對方,而選擇了不適合的結婚伴侶。

五、加深分手後創傷

  發生性關係的情侶分手後,通常比未發生性關係者需要更久的恢復期。若還無法百分之百肯定將來不會分手的男女朋友,暫時不發生性行為才是上策。

六、破壞信任感

  若彼此「凍未條」而發生性關係,表示雙方意志力都不夠堅定。怎麼能確保將來若到外地工作或有事無法陪在對方身邊時,不會因寂寞難耐而發生情感或肉體上的出軌呢?堅定自己的原則,拒絕婚前性行為,讓對方充分信任你的意志力,也幫自己過濾掉那些在愛情中意志力不夠堅定的人。

七、減少認識其他同儕的機會

  團體約會可以打球、郊遊……;大多數人並不會在團體中擦槍走火。因此,發生婚前性行為的場合,通常只有情侶兩人。約會時若意圖進行身體親密接觸,大多會支開其他電燈泡參與。久而久之,減少跟同儕互動的機會,是社交上一大損失。

http://www.splendoroflife.org/chastity/epaper/2012/03/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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