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見法師:受了五戒以後,替上司喝酒,算犯戒還是算慈悲心?
問:受了五戒以後,在與客戶談生意的時候,看到自己的上司帶病喝酒,於是替上司喝酒,算犯戒還是算慈悲心?
答:受了五戒,看見上司太可憐了,趕緊頂酒。這種情況嚴格來講算犯,但是也許有點開緣的地方,為什麼?因為確實是想去幫助你的上司,使他不要受到傷害,那麼這種犯戒界於邊緣上,就是它也可能開緣,如果你是真正的慈悲心,有開許的可能。我只是說有開許的可能。所有的戒律都是為了利益眾生。
比如說,日本鬼子拿槍指著這一村的人,他對你說:如果你吃肉,那麼我就饒了他們;你要不吃肉,我把他們全殺死。你可不可以吃啊?這時候就可以開緣了,因為你是為了利益眾生。如果情況跟這個類似的話,有開許的可能。
自殺算過失,可是釋迦牟尼佛在經典當中有這麼一個故事:頻婆娑羅王要滅一個國家,殺掉老百姓。當時國王的舅舅就來請求這國王饒了這些敵國的人,請他饒了他們,因為他是信佛之人。
國王不肯,這時候國王的舅舅就提出個請求:他說,這樣子吧,我現在跳入這河當中,在我頭冒出河之前,你停止殺戮。王一想:你能在水裡憋多久?一分鐘、兩分鐘、十分鐘算頂多了吧!行,我看你面子上我就答應你。結果他這舅舅跳下河裡頭,再也沒有起來。
國王很奇怪啊,就是死了你也得浮起來啊。他就派人下去看,原來,國王的舅舅跳下去之後馬上把頭發跟底下那個石頭纏在一起打了個死結,一直再也沒有起來。這國王一下被感動了,於是下令停止殺戮。這樣算不算過失?這是大功德,非常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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