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法時期,邪師多如恆河沙,要小心了!

真正要學佛、修行、往生極樂,我們看印光大師怎麼說:

印光大師開示:

「無論在家出家。必須上敬下和。忍人所不能忍。行人所不能行。代人之勞。成人之美。靜坐常思己過。閑談不論人非。行住坐臥。穿衣吃飯。從朝至暮。從暮至朝。一句佛號。不令間斷。或小聲念。或默念。除念佛外。不起別念。若或妄念一起。當下就要教他消滅。常生慚愧之心及懺悔心。縱有修持。總覺我工夫很淺。不自矜夸。只管自家。不管人家。只看好樣子。不看壞樣子。看一切人都是菩薩。唯我一人實是凡夫。果能依我所說修行。決定可生西方極樂世界。」

諸惡莫作 眾善奉行 自淨其意 是諸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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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佛學社淫師父,逼女大生脫衣陪睡 「3分鐘就好」下場出爐!

2022/04/20 中時 林偉信

江姓男子4年前在某大學擔任佛學社的指導老師,因此認識就讀該校的女被害人,他利用對方心情低落及與單獨相處的機會,先行徵得她同意後擁抱,還要她陪睡並稱要幫她脫衣服,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依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將江男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確定。

2018年3月1日江男到女女生租屋處協助搬家時,利用擁抱對方時以其身體上半身碰觸她胸部、下體碰觸她腹部性騷擾,他還用雙手捧起她臉頰,並靠近她說話,她往後退並試圖轉身閃躲,江男再以手指著床向她稱「陪師父睡一下!」。

江男利用女大生不及抗拒之際,拉她躺在床上,後來江男又坐在床上,並對站立房門邊之女大生稱「還有10分鐘可以脫光衣服」、「3分鐘也可以」、「還是師父幫你脫」,將她的外套往下拉,女大生立即掙脫,並將衣服拉好,隨後離開並報警處理。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將江男判刑2年,但台中高分院二審改認定,江男沒有使用強暴及脅迫方式,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擾罪論處。

二審審酌江男身為被害人之佛學師父,本應行為端正,然卻未能拿捏分際,竟為逞一己私慾罔顧她對其之信任關係加以性騷擾,且犯後猶飾詞卸責,未見認錯悔改,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檢方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42000213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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