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四七、受辱感人,改惡從善

 

有一次,公藝看到鄰人李權的兒子取鵲兒五隻,就叫他將鵲兒放了,回到大鵲身邊,仍舊待哺不捨的樣子。

李權最喜歡吃鵲肉,聽到小兒回去說起公藝放鵲的事情,恰巧遇到李權喝醉酒,乘醉急速來到公藝面前,正好遇到公藝在觀看鵲兒尋找食物,忽然大叫一聲公藝,然後就開罵,鬧著要還給他鵲兒,不然就要打他。

公藝無奈,只得上前好話相勸,誑言鵲兒已經被別人取走,無法還你。李權卻越鬧越凶,公藝最後不得已給了他一百文才離開。

李權回到家中,拿起棒子就打小兒子,小兒急忙跑到外頭,撞到石頭跌倒,傷斷右腿,傷勢非常嚴重,抬回家中。等到李權酒醒之後,後悔不及,小兒的傷勢嚴重,導致病毒內侵而死。

之後,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有一天李權遇到公藝,問說:「放鵲有什麼好處?」

公藝說:「天地的大德是生育萬物,所以《感應篇》說:『不損其胎卵濕化。』《陰騭文》重申說:『勿登山而網禽鳥。』文昌帝君這句話,世人應當要遵守,才不致遭受災禍或夭折。」

李權說:「早知道如此,就不會遭到惡報了。」從此痛改前非,戒殺放生,以圖福報。

這是張公藝「受辱感人,改惡從善」,為第四十七個「忍」。

後人有詩贊歎說:

「物命雖微放得宜,天心重善少人知;

報應昭彰無曲理,只爭來早與來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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