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稿]  男女交往期,為什麼時間要長一點比較好!

作者:暱名

 

我家這邊剛好有兩戶人家,婚姻截然不同。

先說A家庭,夫妻兩都60幾歲,已退休,小孩都大了,有自己的事業。夫妻倆靠房租每月有5萬收入,開銷也不多,生活很愜意。重點是,先生很聽老婆的話,老婆說什麼就做什麼,很古意的人。假日也都是夫妻倆相伴去散步、運動,形影不離。總之過得很幸福。

B家庭就差太多了,先生不但外遇,還會打老婆,甚至跟小三同居,棄原配以及家庭不顧,常常令原配獨守空閨,這種家庭很不健康,所以他們的小孩個性也都怪怪的,不像健全家庭的小孩般活潑,總是很憂鬱、悶悶不樂的感覺。

這兩戶人家,真的是給我啟示,男女交往期還是長一點好,寧缺勿濫或是最好能一起出去旅行、出遊,都能觀察出對方是否值得託付。

特別是觀察他如何對待父母、長輩的態度,以及開車、酒後、生氣時,他有什麼態度,都能看出一個人的真性情,如果酒品差,或開車不耐煩、亂按喇叭,或生氣會罵人、摔東西、打小動物出氣,這種人千萬要趕快遠離,不要猶豫,因為只是男女朋友,就打小動物出氣,婚後總有一天肯定會打妳!

總之,千萬不要太快付出自己的感情,最好睜大眼睛看清楚,或是請親朋好友、長輩一起交談、出遊,暗中鑑定人品,會比盲目被他的花言巧語或表面獻殷勤所迷惑好很多。

然而,交往期長,不代表一定要同居,就算同居,也盡量不要發生關係,否則是犯邪淫,對男女生的福報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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