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公百忍故事全書》五、不較橫逆,焦惡自損

 

公藝在學堂時,和同學焦亨很要好,這位同學自恃才高,久而久之,心生厭惡,就將公藝的紙筆墨燒燬。剛好被公藝看到了,本想帶這位同學向老師說明,但又怕老師責怪焦亨。

公藝轉念想:「如以利害交友,久將生厭惡心,沒有信義,將使朋友失望。」於是將心中話和焦亨坦白說明,沒想到他反而生氣,卻說公藝誣賴他,將公藝推倒在地亂打一通,公藝哀憐求饒,才將他釋放。

公藝不敢向老師報告,就到文昌帝君前訴說此事,經過不到一個月,焦亨忽然發狂,自言自語說:「公藝是正人君子,寬宏大量,我是人面獸心,所作事不合情理,真是『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ㄏㄨㄢˋ,逃避)。』善惡的報應,如影隨形,最後一定有報應,只求來得快與慢而已。要謹慎啊!」叫喊後就死了。公藝親自前往弔祭,哭泣不已。

這是張公藝「不較橫逆,焦惡自損」,為第五個「忍」。

後人有詩贊歎說:

「待友全仁德,誠心訴帝前;

奸雄終有報,留與後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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