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旁通》第63講 講究禮樂的治道

南懷瑾講述

 

莊暴見孟子曰:「暴見於王,王語暴以好樂,暴未有以對也。」曰:「好樂,何如?」

孟子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國其庶幾乎!」

他日見於王曰:「王嘗語莊子以好樂,有諸?」

王變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

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今之樂,由古之樂也。」

曰:「可得聞與?」

曰:「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

曰:「不若與人。」

曰:「與少樂樂,與眾樂樂,孰樂?」

曰:「不若與眾。」

臣請為王言樂:「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籥(籥,音ㄩㄝˋ。管籥,笙與簫兩種樂器。)之音,舉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樂,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今王田獵於此,百姓聞工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疾首蹙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此無他,不與民同樂也。

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籥之音,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今王田獵於此,百姓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田獵也?』此無他,與民同樂也。

今王與百姓同樂,則王矣。」

前面已經提過,《孟子》的這一章,絕大部分是記載孟子與齊宣王的談話。從齊宣王心理上不忍殺牛的一點善念說起,一直談到後面實行王道政治的許多問題。在孟子到齊國的前後,也正是田氏齊國最鼎盛的一個時期。此時,蘇秦也到齊國遊說合縱的思想。這裡的記載,則是孟子在齊國的這段長時間裡,與齊宣王多次見面的談話摘要。

這段又提到一件事,是說有一次孟子接見他的學生,也就是齊國的大夫——莊暴,談到齊宣王好樂,所引起的一次談話。莊暴有一天來見孟子,對孟子說:我見到齊宣王的時候,在閒談中,齊宣王好他好樂,我當時不知道君主們偏好音樂這件事,對或不對,不曉得該怎麼說才好,所以沒有作答。請問孟老夫子,君王偏好音樂這件事,您認為怎樣?

對於這個問題,以我們現代的觀念來看,會覺得很滑稽,好樂就好樂!這有什麼了不起。好比有一個朋友告訴你,他的孩子一天到晚彈吉他,你一定說,好嘛!既然有這方面的天才,就好好培養他往這方面去發展。所以只從「好樂何如?」這四個字的字面上去看,依文釋義,或斷章取義,就往往會發生偏差了。

如今要注意的是,這句話是針對人主而說的,人主的嗜好,所發生的影響就大了!一個國家的領導人有了偏好,或者好音樂,或者好打球,則往往會影響到政治,所謂「上有好之者,下必甚焉。」問題就來了。因為莊暴知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所以特別向孟子提出來請教。其實莊暴問話的語氣裡,可以看得出來,莊暴這個人的心目中,認為齊宣王偏愛音樂,是不大妥當的。

孟子對於這個問題持什麼態度呢?他與莊暴不同,他始終是用誘導的方法,希望君主們能行王道,施仁政,這就是孟子所以能為聖人的道理。他不同於一般說教家,明辨是非,將善惡作尖銳的對立;也不像後世的理學家們,認為這件事不好,就把它戒除掉。

例如宋代的大儒家程伊川(頤)做講官時,一日講罷,還未告退。宋哲宗站起來鬆動一下,順手折了欄杆外的一條柳條,程頤馬上就進諫說:「方春發生,不可無故摧折!」上擲枝於地,下殿而罷。

所以明人馮夢龍便說:「遇到孟夫子,好貨好色都自不妨。遇了程夫子,柳條也動一些不得。苦哉!苦哉!」因此把他列入迂腐之列。

我們且看在這段書裡,孟子怎麼答覆。他告訴莊暴說,齊宣王好樂有什麼關係?如果他對音樂喜好到推之於民,那麼齊國差不多可以平治了。

為什麼齊宣王把好樂的嗜好擴而充之,齊國就能平治呢?這個在孟子與齊宣王另一次見面的談話中,就有了交代。

過了幾天,孟子和齊宣王見面,提起上次和莊暴談的那件事。他對齊宣王說,我聽莊暴說,你曾經告訴他愛好音樂,有這回事嗎?

我們看齊宣王用什麼態度來答覆呢?

「王變乎色。」

從這句話,可以看到《孟子》這本書,文章手法的高明,這也是古文的妙處。短短的四個字,表達了許多的含義,而且把當場的情況寫活了。我們透過這四個字,可以想像,當齊宣王聽到孟子談到他對莊暴說過,自己愛好音樂時,臉色有多尷尬!

齊宣王為什麼會變了臉色呢?

第一,我對你莊暴說我愛好音樂,這裡君臣如家人一樣閒聊自己的私生活,你卻把它當作話柄,去和這位外國來的老夫子談論,真是莫名其妙!

另一方面,自己是一國之主,和這位外國嘉賓,所談的是天下國家大事,屬於嚴謹的一面。而今人家卻問起自己愛好音樂的問題,好比現代一個國家領袖,被人問起他愛好流行歌曲一樣,當然是有點尷尬。

雖然如此,齊宣王的修養還是蠻好的,臉色變了一下,仍然靜下心來,和孟子談論這個問題。而且下面還很幽默地承認自己有好勇、好色、好貨等的毛病。他甚至於坦白地說,自己所愛好的是現代音樂,是流行歌曲,而不是先王流傳下來的正統音樂。因為上古時代的那種傳統音樂太高深了。

重要的問題來了,我們在孔孟和歷代學者的著述中看到,中國文化在上古時代,尤其到了周朝,是很注重禮樂之治的。而且後世也都一直推崇上古的音樂是如何如何的好。儒家這樣推崇上古禮樂,絕不是盲目的,也不是故意強調的,在中國上古時代,就已嚮往先民時代的文化了。但所謂的先民(先王)時代,究竟斷自何時,我們很難決定一個明確的時間。這不只是從黃帝的時代算起,可能在更上古時,曾經有很好的文化成就,在文化成就達到顛峰的時候,又進入了一個冰河時期。所以儒家推崇的先王先民時代,很可能是個很古遠很古遠的代表。後世儒家嚮往先民的文化精神,所以都講禮樂之治,行先王之道。

從這裡又可以看到,不只是孔孟及後世一般儒家注重先王的禮樂之治,齊宣王也說出「非能好先王之樂」,這證明當時一般人,也都是崇尚先王之樂的,所以他對孟子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會不大好意思,並且又接著坦白地說,他不懂得先王之樂,所以他只愛好現代音樂。

孟子卻說,愛好現代音樂並沒有什麼不對,只要你能夠把這好樂的精神,推廣開來,對於齊國的民俗政風就有幫助。這是孟子的精神,此所以孟子之為孟子也。同時,從這裡我們又看到孟子思想之開闊,不像後世儒家所標榜的那麼嚴謹而趨於狹隘。

孟子接著告訴齊宣王說,現代音樂並不是突然憑空產生的,而是由古代音樂慢慢演變而成的。

孟子的這個理論固然是事實,是可以成立的,從另一個角度看,也可見孟子是善於辭令的。本來齊宣王為了好今樂而不好古樂,感到難為情。現在經孟子這樣為他開解,心理上原有的那一層陰影響,自然就解除了,所以也就輕鬆多了。於是便問孟子,為什麼自己好樂,擴充開來,齊國就可以治理得很好?希望孟子把道理解說一下。

於是,孟子問齊宣王,你一個人單獨聽音樂,和與別人一起欣賞音樂,這兩種享受,哪一種樂趣高?

齊宣王說,當然和別人共同享受,會更加快樂。

孟子又進一步問,是和少數人共同欣賞音樂快樂呢?還是和多數人共同欣賞音樂快樂呢?

齊宣王說,當然和大夥共同欣賞音樂,來得更快活啊!

這時齊宣王說出了「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的看法,於是孟子抓住了這個觀點,提出具體的例子,作進一步的發揮。

他對齊宣王說,假使你在深宮裡,舉行音樂會的時候,老百姓聽見了從宮廷中散播出來的鐘、鼓、管、籥等等樂器的聲音,大家都像生了病似的——以我們現代語說,感到頭痛,皺起了眉頭,相互議論著說,我們的君王有那麼好的興致開音樂會,而我們卻困苦到這個地步,妻離子散,生不如死。

或者你去野外打獵,老百姓聽到到你的轔轔(轔,音ㄌㄧㄣˊ。轔轔,車行聲。)蕭蕭的車馬聲,看到那色澤豔麗,迎風而舞的羽飾、旗幟,大家也是緊皺著眉頭,深惡痛絕地議論著,我們的君王竟然在那裡興高采烈的打獵哪!但是我們卻困苦地流離失所,不得安居。

像這樣的怨聲四起,沒有別的原因,就因為你作國君的,沒有與民同樂。

但是,相反的情形,你在宮廷中開音樂會的時候,或者在田野間打獵的時候,老百姓聽到了樂聲或車馬聲時,看到你美麗的旗幟,全體都高高興興地談論著,我們的國君一定很健康,心情好,所以他今天才有這樣好的興致舉行音樂會或出來打獵。

為什麼老百姓有這樣良好的反應呢?這也沒有其他特別的原因,只因為你能與民同樂而已。

這一段的原文,舉了鼓樂和田獵兩個例子,每一例子,又舉了正反兩面的情形,但只說了與民同樂一個道理。而在原文文字的安排上,有許多重複之處,如「今王鼓樂於此」,有正反兩面敘述時的重複,又有與「今王田獵於此」的相疊形式。或許有人嫌它囉嗦,但這是古文學寫作上的一種方法,以現代語來說,這是寫作技巧的一種,它的功用,一方面加強文字形式上的排列美,一方面加重了語氣,也就是現在所謂的強調,這樣可以加深讀者對其含義的印象。

後世的駢體文、賦、詩、詞中的雙聲疊韻,如李清照詞中常常連疊好幾個字;對聯以及今天的白話文中,也常見許多重複句子,這些演變都具有同一種作用。所以這一段也可以說是,頗具有欣賞價值的文章。如果認為重複太多而嫌囉嗦,那就只好嫌自己不懂得欣賞了。不妨試著朗聲讀誦一篇,就讀出味道來了。

孟子說完了這幾個例子,把正反兩面的現象作結論說,你齊宣王喜歡音樂,好打獵,好開運動會或喜歡其他娛樂活動都沒關係,只要能做到與百姓同樂,就可以達到王道的仁政境界了。

這是孟子就齊宣王自己說的好樂,藉機誘導。孟子的手法的確不錯,多半是啟發式的,抓住一個機會,就施以教育,拚命鼓勵他,走上王道的思想,實施王道的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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