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淫現世報!高中男老師性騷擾女學生,最終被解聘!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2021/10/02
北部一所高中的曾姓男老師,多次利用權勢上的機會性騷擾國中部女學生,還說「講出去就體罰你們班」,並以分數利誘。其中一名女學生因發育較好,曾師竟直接把臉埋入她的胸部。4名被害女學生的家長不願隱忍,申請調查,性平會認定性騷擾屬實,決議解聘。曾師興訟求保工作,日前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解聘確定。
判決指出,曾師待學生親切,往來頻繁零距離,學生均未想到他是色狼。甲女身材姣好,上游泳課時曲線畢露,曾師竟說「妳胸部很大」、「男生會喜歡」。甲女指控,兩人聊天時,曾師藉機碰她的胸部,並給予糖果安撫,叮嚀勿外人透露。某日,曾師召喚甲女到辦公室幫忙蓋印章,大膽擁抱並撫摸臀部。甲女因老師自稱勢力很大、有處罰權限,不敢反抗,曾師竟把臉埋入她的胸部。
乙女則說,上體育課時,曾師會支開其他學生,對她拍肩、摟腰、摸臀、打大腿,有時則握住她的雙手,讓她覺得「色色的」。某次,曾師叫她去辦公室,她不敢單獨前往,找了丙女一起去,未料曾師要丙女在辦公室外面等待,丙女察覺有異,透過窗戶看到曾師對乙女摟腰拍臀。
丙女是證人、也是被害人,她表示,曾師某次叫她和乙女去辦公室,支開乙女後,對她做出摸屁股、手肘撞胸部、摟腰等性騷擾。她覺得很噁心,害怕到說不出話,豈料曾師竟說「說出去是小狗」、「罰跑操場」等類似恐嚇的話。此外,曾師還以打高分利誘。曾師甚至用下體頂撞丙女的大腿,並威嚇「講出去就體罰你們班」。丁女也證稱曾在辦公室遭曾師性騷擾,以致不敢單獨前往洽公。
全案會爆發是因為甲女遭埋胸、情緒崩潰,引發被害人串聯,拒絕隱忍,回家跟家長反映。家長得悉愛女遭到老師騷擾,向學校申請調查。性平會認為,學生前與曾師關係良好,沒有誣陷的理由,再加上其中3人分屬不同班級,無利害關係,沒有共謀指控曾師的必要,最後決議性騷擾成立,解聘曾師。
曾師不服,興訟主張刑事調查已因證據不足、獲得不起訴,不應解聘他。但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刑事與行政調查目的不同,互不受拘束,判他敗訴。曾師上訴,主張解聘違反比例原則、濫用裁量。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曾師未具體說明原判決有何適用法規不當之處,上訴要件不符,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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