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瑪仁波切:願意助人為樂,一定是有福報、有能力的人
摘自《了煩脫俗》
有能力幫助別人是很快樂的,很有福報。
比如施給飢餓的人一口飯,給他十元、百元,以及更多的財物;寺廟募款、災區急難救助、隨喜認捐的種種善事,都屬於財布施的範圍。
布施時,以非常清淨無私的心奉獻,不管布施多少,都有很大的功德。
布施的重點在於清淨純正的發心和動機,不在於布施財物的多寡。一個很富有的人捐出上億的錢財,一個很貧窮的人布施一百塊錢,如果兩者的心都很純正,兩人的功德是同等的。
不可以用傲慢、嫉妒或嗔恨心來施捨,這樣就沒有什麼功德可言。如果有一個富翁,看到有人捐了十萬,為了要和別人相較高下,就捐出一百萬,因為他的心已經不清淨了,他所做的功德就不大。
我們布施的對像不一定限於人類,只要是有生命的眾生,都是布施的對象。佛陀在《三蘊經》中說,只要施捨動物一口飯吃,也可以獲得很多善根功德。有時你到了山上或郊外,施食給小鳥或流浪狗,甚至餵食家里圈養的牲畜或寵物,給它們溫飽,都是布施。
以前發生糧荒的時候,有很多乞討的人潮。因為飢荒過久,人數又眾多,很多有積糧的人都不願意再布施。有一次,有個人流浪到川北嘉絨這一帶,非常疲憊,來到一個人家門口行乞。這家男主人很想給他一些食物。因為這個人穿的衣服不錯,女主人不確定他是真的乞丐,所以不願意施給。後來這家男主人偷偷塞了一個饅頭給他。好幾年以後,這位施主到了成都,走在街上,突然旁邊來了一個人,握住他的手說:“你還記得我嗎?”他說:“不記得了。”那個人說: “以前我做生意被搶劫,遇到飢荒,到處流浪,走到你家門口,當時快要餓死了,幸好你送了我一個饅頭,讓我活下來。我一直想報答你,可是沒有機會;今天剛好遇到你,我一定要報答你當時對我的恩惠。”臨走前贈送了他一個金元寶。
西藏人常說:“一個人最大的福報,來自於別人的祝福,尤其是來自瀕臨絕望的人發自內心的感恩所給予的祝福,這種福報極其殊勝。” 如果你能帶給一個對生命絕望的人以希望和快樂,他那種出自肺腑的感恩之情是無法言喻的,他衷心祝福的力量所帶來的福報會很快成熟。
如果我們遇到貧困飢餓或其他痛苦的人,雖然我們很難明白真相,但在不影響自己的生存下,應該以純淨的心盡可能地去布施。現今有人倡導器官捐贈,這是好事情,類似非常大布施了。很多身體健康的人,自願捐贈器官,救助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的人,這種布施沒有大膽量的人是做不到的。還有,大家常常獻血,千千萬萬的人受益,這種布施是很值得讚歎的。
有人在布施時會懷疑行討對象的真假,其實,如果我們已經產生布施之心,就不要擔心對方是否值得布施。如果我們的心很純淨,布施出去時功德就圓滿了;不需要探究對方的真假,那是向你求乞或託缽的人他們自己的問題,和你的布施是不相關的。這就是中國人講的“真布施不怕假和尚”。
(願意助人為樂的人,前提是這個人是有福報而且是有能力的。但這種福報不是憑空而來,同樣也是靠點滴的行善積德而積累的。這就是個良性的循環,當我們不因小善而不為的時候,自己的福報也在不知不覺中積攢,當福報顯現時,我們就有很多便利的條件去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這樣下去,幸福和快樂肯定是不期而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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