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奇案》十六、死婦生子 負嬰尋夫

日本明治初期,在德島縣名東郡一之宮的村裏,有一個名叫藍野正春的富豪。父親死後,哥哥德太郎和弟弟德二郎一起經營染料的家業。哥哥每年前往九州地區負責採購、銷售、收款等事宜,而弟弟則負責京都地區。弟弟德二郎每次去京都,都會投宿在京都三條川東的松尾旅館,而且經常會一住就二個月以上。松尾旅館的千金名叫春乃,不知什麼時候起和德二郎關係親密,以至於春乃懷孕了。

第二年哥哥德太郎因為有事不能去九州,由弟弟德二郎代勞,而京都的行程就延到秋天。然而從這一年的春天開始,春乃開始患病,和父母親商量決定到東寺村的別墅去養病。

松尾家族是真言宗的信徒,而德二郎出生在四國,是密宗弘法大師忠實的信徒,所以勸春乃也信奉弘法大師。春乃因為自己戀人的信仰,所以也非常虔誠地信奉弘法大師,雖然在病中,也一直專念弘法大師的法號。

但是春乃的病卻越來越重,已沒有好轉的希望。春乃在奄奄一息,臨終之際,請求父母把自己葬在東寺的境內。父母按照女兒的遺願,鄭重地把女兒埋葬在東寺的墓地裏。

再說,德二郎根本就不知道和春乃已經陰陽兩隔,從九州回到四國後,就想早一天上京都和春乃正式結婚。就在為結婚做準備的某一天,春乃突然找到這裡來,身上背著一個嬰兒,德二郎見此意外之事,既驚又喜,但就在和春乃說了很多話後,春乃的身子突然消失了,只留下包著禦幣(祭神驅邪幡)正在酣睡的嬰兒。

二郎全家人都很驚訝,怎麼會有如此不可思議之事,立即請來了一之宮寺的僧人,一五一十的描述了此事,僧人說這位婦人毫無疑問已經去世了。總之,照顧嬰兒之事就交由自己的母親,德二郎自己則迅速趕赴京都以探究竟。到了京都後,親自證實春乃果然已經去世,早就已經不是陽間之人了。

這個嬰兒後來成為一宮寺的住持,被稱為都婆上人,是一位名僧,頗為世人尊敬。

如果僅僅是春乃的靈魂和德二郎見面的話,還能被理解。但是一個已經死去且被埋在土中的人,還能生下嬰兒,而且背著嬰兒,經過海陸距離約有三十多里的京都到阿波,將孩子交給戀人,那已經很不可思議了,更何況還帶著先做好的禦幣,讓這個故事變得更加讓人無法相信了。

而,從情理上來說,春乃是不想失去和自己初戀男人的第一胎孩子,一心想親手把孩子交給心愛的男人,只這強烈的一念,別無其他。所謂精氣物質化,物質能源精力化,這在現在早已成為不可動搖的定說,所以這件事全非荒唐的捏造,而是有歷史依據的,因為明治年間的確有都婆上人其人,而且名聲很響。

另外,執著胎兒或者嬰兒的幽靈故事很多,死婦產子的傳說亦時有所聞,但以上所說卻不是一般的傳說,而是確確實實發生過的事情。

(安樂居士翻譯自《佛教より見たる幽靈の正体》)

 

▶▶▶返回《臺灣奇案》目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風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