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兩性關係》夫妻性行為須知與禁忌

王警官講述

 

◆夫妻性行為須知與禁忌

男女之間的欲事,會影響身體健康,而且有很多忌諱,在《壽康寶鑑》一書中,講得很詳細。先人累積了長期的生活經驗,觀察到自然界的運行法則,天地、日月、寒暑、晝夜、四季輪轉,與人類的動靜、垢潔,在順逆、生滅之間,彼此有相互依存、制約與轉化的關係。春秋時期,諸子百家體認到宇宙間自然環境,與人體健康的關係密不可分。現在工業社會,對於四時節氣已不像農業社會那樣重視,但四時節氣對於人體的生理影響,卻是不容忽視。

不僅中醫這樣認為,目前西方社會也在研究朔望、潮汐對於人體......等等的互動關係。現在科技發達,寒熱乾濕雖可利用機器調整,但人類健康卻未提升,疾病型態更形複雜,天災及各種意外災害迭起,中外傷亡者不計其數,雖科學昌明亦難以預防。每見災難中有全家俱亡,有絕嗣失子;飛機高空失事中,有傷亡慘重,也有輕傷無礙者,其福咎之間的關係,無從研判。若能洞徹福善禍淫、因果循環之理,就不會阻塞於有限的知識範疇,處處打結。

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是指出,人們的身心變化,順逆、盛衰、福禍、壽夭,與宇宙自然界的天象、地理、人文,確實有相應之處;若想求得平安、福壽,實須順應天地間自然現象界的法則,有所警惕,誠當戒慎。

★屬於天象界的天忌:即佛法所講的「非時」。

一、諸佛菩薩聖誕日、天神法界降鑒之六齋日或十齋日,應該齋戒清淨,以示尊敬,縱是夫婦也應禁慾。

二、二十四節氣,這是指天地之氣有所限節。天文家將周天分為三百六十度,自春分起算,以地球繞行太陽一周,而將二十四氣分配在十二個月來稱呼。夏至、冬至之日,及其前後半個月,以戒慾為宜;如有違犯,來年容易神昏氣衰。冬至的半夜子時,就是十一點到一點,或冬至後的庚辛日,冬至後的第三個戌日,犯者都會短壽。

三、大風、大雨、大寒、大暑等天氣異常日犯了慾事,易得陰厥症,男人縮陽,女人縮乳,並得婦女病、四肢冰冷、腹痛、腦逆、頭痛。

四、雷電霹靂、天地晦冥、日蝕月蝕、虹霓地動,這屬於天文界的異常現象,犯慾事而懷孕,容易產下畸形兒,甚至容易夭折。

五、在日、月、星辰之下,犯慾事者會減壽。

六、初一、十五為朔望日,切忌犯慾。夜入五更時分,即清晨三點到五點,體內陽氣初生,犯慾事則大損氣血,一次之慾事等於百次的耗損,這要切忌,所謂「切忌五更色」。

屬於地理之地忌:即佛法戒律所講的「非處」。

一、寺廟、觀堂等神聖的地方,犯慾事者會大減祿壽。

二、山川神祇、社稷井灶、荒園、墳墓旁、神前柩後、持齋祭祀日,犯慾事者惡神降胎,產畸形兒身死。

★屬於人文之鑑忌:

一、祖先、父母之誕日、忌日,及自己之生日、甲子日、庚申日,均應戒慾事,犯之減壽一年。

二、屬於身體之生理現象的禁忌:

1、酒醉、飯飽犯欲事,會使五臟翻動,傷脾、胃、腎,生熱、生痰,腹瀉、胃痛;腐聚成毒則生瘡疽。

2、空腹犯慾事,會大傷元氣。

3、眼疾未癒或初癒,犯慾事者,視神經受損。

4、筋骨受傷,癒後須戒慾半年,未過百日而犯慾事者,容易死亡;過百日而未過半年者,復發難癒。

5、肺病癒後,要斷慾一年,否則復發難治易亡。

6、惡瘡、出痘、病中,未癒前須戒慾;犯者輕病加劇,重病易死。

7、大病初癒,犯慾事者,易復發、加劇,或轉成併發症。很多人大病初癒,認為已經無礙,即行慾事。像印光大師的在家弟子羅濟同,信佛很虔誠,即因大病初癒犯了慾事而死亡,雖然印光大師有暗示他,但他聽不懂,才會造成遺憾。

8、懷孕時應分床絕慾,重視胎教,所生之子,男必方正莊嚴,女必嫻靜優雅,長大後不犯邪淫之事。若慾事不節,則傷胎、流產,小兒易得胎毒、陰痘、疥癬、疳積及小兒五癇病。

9、產後十天內犯慾事者,會血崩、惡血成塊成泡、日久成瘤、惡病易死。百日內犯慾事者,得婦女病及腰痛。一般西醫都說,產後四十二天就可行房,其實應該在百日以後,或者越久越好。現在很多婦女中年以後即有許多婦科疾病,皆與此有關。

10、慾事之後,不能立刻餵奶,否則氣血易損,容易腎虧。

11、月經期間犯慾事者,得血痲症,經血成塊、浮腫,男女俱病。

12、過度辛勞、鬱怒、煩憂、驚怖、過熱,犯慾事者,內分泌失調、新陳代謝紊亂、影響中樞神經及自律神經。

13、激烈運動或長途跋涉前,犯欲事者容易生病;之後犯,則易死亡。

民國以前有兩個學子進城應考,兩人都是新婚不久,因難耐寂寞,考試雖然尚未結束,兩人相約於當日考試下堂後,結伴回家;走了約三十多公里,到了晚上十點鐘返抵家門。父親問他為何漏夜趕回。他說沒事,只是回來看看。父親見狀,知道兒子為何回來,於是怒斥:「一定是在城裡惹事生非,才連夜趕回家避禍,明天再以家法痛責。」於是命家人將他雙手反綁,關在倉庫,門外反鎖。

第二天早上,父親較平日晚起,放出兒子,卻什麼話也沒問、沒說,也沒有責罰。這個兒子興沖沖回來,一進門父親就來這一招,覺得又冤枉又畏懼。不過,他自己想想,的確沒理由須漏夜趕回;平日父覬治家嚴謹,此刻雖被放了出來,也不敢探詢或解釋,但心裡始終不明白父親的心意。

當他到好友家催促進城時,才知道好友已經死了;入內見狀,頓時恍然大悟,父親故意冤枉他,把他關在倉庫,遲遲才釋放,原來是愛子心切,又不便明說,彼此尷尬,不得已才這麼做,實在用心良苦。

以現代而言,除了軍人或行軍訓練之外,很少有機會走上三十公里遠的路;但是在消耗體力甚多,或在激烈運動前後,也應慎重避免男女慾事。以前曾有位武打巨星,平日勤練武術以增強體魄,確實肌肉健美,卻在盛年時暴斃在美艷女星的枕畔,實在值得警惕。

14、不可在有風處及竹蓆上行慾,慾事畢不可揮扇、吹風、受冷氣、飲冷茶冰水;因為若寒邪侵入體內經絡,易氣滯、血瘀、經脈拘攣收縮、臟腑蓄毒,或長年咳痰,難以痊癒。

15、一天不可兩度行淫,不可服春方邪藥,不可蓄縮不洩,否則會大傷腎臟,易導致緊張、多夢、頭痛、心神不寧、意識恍惚、記憶力衰退等後遺症。

經典上常說:「三界輪迴淫為本,六道往返愛為基。」修行人在這重要關鍵,猶不能戒淫斷慾,而被情慾束縛,一不謹慎,就落入生死長流當中。

所以《無量壽經》提醒我們:「人在愛欲之中,獨生獨死,獨去獨來,苦樂自當,無有代者,善惡變化,追逐所生,道路不同,會見無期。」希望大家對經文要反覆三思。

《楞嚴經》上說:「若諸世間,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若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這些都是勸誡我們要深思觀照。

這一套《漫談兩性關係》,以及相關書籍或資訊,希望大家能夠廣為流通。要想子弟賢良,就須多種福田,培植善果,認真修善積德,懂得節欲修身之理,讓自己能夠長壽、健康,不要短命又多病;讓自己福報增長,不要因犯邪淫或禁忌而減損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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