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清自殺的真相》第四章 當前世界性的自殺問題與防治

一、臺灣地區自殺案的統計

(1)根據一九八三年八月一日自立晚報指出,臺北市六、七月份共有九十一件自殺案。自殺者女多於男,大部分是青年。據消防大隊「一一九」勤務中心統計,六、七兩月份,臺北市區共有九十一件自殺案件。暑假期間的自殺率較平日要高,因此警方呼籲家長多關心自己的子女及注意子女的生活行為。

在九十一件自殺案件中,女性有六十三件,男性有廿八件,自殺年齡廿一歲至四十歲占絕大部分,其中以服用藥物占最大比率

聯考後,許多考生因為落榜,導致父母不諒解,而加以指責,引起考生不平衡的心態。除部分離家出走外,並有很多人以自殺來求解脫,逃避父母的不諒解。因此,警方呼籲學生家長對落榜的子女不要再加以苛責,考生本身因落榜心態上本就受了很大的打擊,若再指責,必造成嚴重的不幸後果;子女萬一不幸落榜,應給予更多的鼓勵與愛護,使他減少落榜的憂傷,重新振作面對其他的挑戰。

(2)去年十大死亡原因惡性腫瘤躍居首位。一九八三年六月十日公佈去年臺灣地區十大死亡原因,惡性腫瘤已躍為第一位,自殺再度進入十大死因之列

去年十大死亡原因中,惡性腫瘤增加了百分之四點六,占死亡人數的百分之十六點五,超越腦血管疾病,成為十大死因之首。自殺者增加百分之十點五一,超過前年的第十位腎炎、腎徵候群和腎變性病,晉入第十位。

衛生署指出,惡性腫瘤以氣管、支氣管和肺惡性腫瘤居多,胃惡性腫瘤次之。死者年齡多在五十五到五十九歲間,可能與吸煙、飲食衛生、質量不均和環境衛生污染有關。自殺者年齡多在二十到三十四歲間,可能是升學、就業和社會壓力造成個人心理衛生的障礙。

此外,十大死因的第二到九位沒有明顯變化,分別是腦血管疾病、意外災害、心臟疾病、高血壓性疾病、慢性肝病和肝硬化,支氣管炎、肺氣腫和氣喘、結核病、肺炎。

衛生署指出,一九八二年臺灣地區總死亡人數為八萬六千四百五十二人,比前年增加兩百四十八人,但每十萬人口死亡率降為四百七十二點五人,比去年減少七點二人。

二、自殺個案的報導

(1)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九日聯合報報導: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醫學系學生黃啟地,八月十八日上午在他家花蓮縣玉裏鎮樂合裏附近的小溪畔服毒自殺身亡。

警方說:廿一歲的黃啟地,家住玉裏鎮樂合裏十八鄰廿六號,八月十八日上午九時半,在樂德公路樂合裏的一條然名小溪畔,被人發現服毒死亡。警方人員前往查驗,發現他身旁有農藥及遺書。

他在遺書中述及他父親未理他,現由他祖母林月鳳照顧他。他在念書中,每月都由他祖母寄錢給他作生活費及求學之用。

黃啟地在失去父母愛之下,心情一直不好。特別對他祖母的百般照顧,一直過意不去,使他感到很對不起祖母、太勞累祖母。加上他失去父母親情,使他此次放暑假返家時就更悶悶不樂。對人生缺乏了意義,以致走向極端,結束自己的生命,以免祖母再為他操心,籌學費及生活費。

(2)一九八三年八月十九日臺灣聯合報報導,侯硐派出所警員林國興,奮勇跳下基隆河中,把一名孕婦救起,瑞芳分局十八日報請縣警局表揚。

林國興是在本月十七日下午八時許,天已昏黑。他發現基隆河介壽橋下,有一名婦人往深水處走。他乃到橋下,接近這名婦人身邊,大聲呼叫。可是這名少婦似乎不理會他,並且繼續往深水處走。他看情形不對,雖然身穿制服,也顧不了許多,把帽子脫下來,立刻跳下水中,把這名婦人救起。

後來林國興才知道,這名少婦大腹便便,是一啞女。因在家受了刺激,一時想不開,要投河自殺。幸好被他發現,救回了兩條性命。

(3)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臺灣中央日報報導:臺北市師大附中應屆畢業生沈詩苑,因承受不了大學聯考壓力,二十七日淩晨在木柵家中服農藥自殺。二十七日上午其家人發現時,沈詩苑已不治死亡。檢察官、法醫驗屍後已證實沈詩苑係服毒自殺。

沈詩苑(男,十八歲,住臺北市木柵區軍功路一四三巷廿九號)係臺北市師大附中應屆畢業生。二十七日上午十時許,其家人發現沈詩苑服下農藥自殺死在房內,並留有一封遺書。

沈詩苑所留下的遺書指出,害怕考試,受不了大學聯考壓力,所以才服毒自殺。他並交代他的家人在他死後替他做三件事。第一:死後將他心愛的唱片一起合葬;第二:不要請道士在他的葬禮上作法,要放一點柔和的音樂;第三:把他所有的書燒掉。

檢察官、法醫據報後,趕到死者家中驗屍,證實沈詩苑係服農藥自殺,死亡時間約在廿七日淩晨。

沈詩苑的父母說,沈詩苑在服毒自殺的前一天晚上,情緒不太穩定。曾向家人說,對於大學聯考沒有把握,不太想參加考試,但是沒有自殺的徵兆。

沈詩苑的家人二十八日發現他們的愛子自殺後,顯得十分悲傷。家中一片愁雲慘霧,哀愁的氣氛令人鼻酸,對於沈詩苑自殺一事也不願表示意見。

師大附中校長黃振球率同訓導主任與導師,二十九日到沈詩蒼的家中慰問。

據瞭解,沈詩苑的家庭並不幸福,父母離婚多年,他一直與母親及祖母居住。

沈詩苑經查證是出生於十八年前的昨天——六月二十七日,而他竟選擇這個甚具「紀念性」的日子自殺?不知是「巧合」還是「有意」?

沈詩苑,一九六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出生,至昨日正滿十八歲。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央日報報導:距離今年大學聯考還有三天,十萬名考生的心理壓力也一天天的加重,如何使考生能從容的面對這場升學考試。台大心理系教授黃光國表示,考生們首先在基本態度上要建立一個觀念——「條條道路通羅馬」。聯考只是人生許多關口之一,不是今年的大學聯考失敗了,整個人生道路就因此黯淡,只要盡力而為即可。

黃光國指出,家人們這兩天對考生的態度也十分重要,不要患得患失,造成考生們過重的心理負擔。

黃光國說:考生們若感到任何困難,可與幾位知心好友交換意見,互相傾吐胸中的苦惱、不安,彼此鼓勵、安慰,相信可減少許多困擾。

臺北市立和平醫院神經精神科主任張典齊、針對師大附中學生沈詩苑自殺案發表談話,他希望每個從事教育者都要有愛心,不要把自己的名利建立在學生的痛苦上。

他並希望為人父母者,不要要求自己的小孩都能達到某種程度,因為每個人壓力忍受度不同,忍受度若低,而承受的壓力又大,就易發生不幸事件。

他希望家長及教育人員對參加聯考的小孩特別注意,因為他們正處於青春期,內心矛盾,常覺得自己已長大,而又得依賴家庭。因此對自己的價值特別敏感,只要稍有不如人處,即會很在意,也容易鑽牛角尖。

張典齊呼籲學生,不要把求學這一階段當成一生,也不該以求學時的成績評判自己的價值。

臺北市立建國中學校長黃建斌表示,聯考只是對學習成果的一種鑒定,考生不應該把得失看得太重。尤其是平常學習正常的學生,更是不必緊張,只要按部就班準備,應可考上理想的學校。

黃校長希望應屆畢業生在考前最後幾天,放寬心情,保持常態,抱著「盡其在我」的觀念努力以赴,但不要計較成敗如何。

他希望家長及考生們建立「行行出狀元」的觀念,不要硬鑽大學聯考的「死胡同」。

《中央日報》短評報導:師大附中的一位應屆畢業生,二十七日上午服毒自殺,原因是害怕考不上大學,有負父母、親友、師長的厚望。

根據以往的經驗,每年在考季前後,總會發生幾起應屆畢業生離家出走等意外事件。升學壓力給考生帶來的心理負擔,已不單純是個人問題,而是嚴重的社會問題了。

天下父母心,那個不期望自己的兒女成龍成鳳?而「水往下流,人往上走」,那個年輕人不想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事實上,大學這道「窄門」,每年只能容許三分之一的考生進入。但門內、門外並非此生成就的分界線,而只是再奮鬥的另一個起點。行行出狀元,殊途而同歸,焉知「門外」者將來的成就不如「門內人」?

順境不足喜,逆境不足憂。居逆境中,能有周身皆針砭藥石的自覺;處順境內,能有眼前盡兵刃戈矛的警惕。則不論升學或就業,均可成就自己,造福人群,貢獻國家。

瞭解這層道理,父母就不應給兒女太多的壓力,而考生也不必有「唯有讀書高」的執著。只要能依性而行,量力而為,則海闊天空,何處不能翱翔?

六月二十九日聯合報報導:有人自殺,總會有人同情;倘自殺的是年輕人,當更能引起人們的同情。但這次對於十八歲的沈詩苑自殺,似乎只能表示惋惜,不應表示同情。因為我們不希望年輕人缺乏勇氣,缺乏鬥志,任性輕生,辜負了家長的養育和國家的培育。

臺北市國立師大附中可說是明星學校之一,考進師大附中高中部的學生,可說是已經踏上了升學大專的初階,家長們自然對之期望很高。本屆師大附中高中部應屆畢業生沈詩苑,覺得家人對他的期望甚高,精神上的壓力很重,一時想不開,竟然服毒自殺。在所留的遺書中:一要將他喜愛的唱片為他陪葬;二要將參考書全部燒掉;三不要道士念經吵了別人。「哈哈乾脆放些輕音樂緩和一下氣氛」。最後又來一次「哈哈」,遺書裏一再出現「哈哈」字樣。

高中應屆畢業生有看不完的參考書,有做不完的習題,更有考不完的考試……再加上家人的「期殷責切」,壓力之重,可想而知。但我們卻不能不硬起心腸,鼓勵年輕人拿出勇氣,拿出鬥志,迎接「聯考」的一場大會戰。斷不可逃避現實,兩聲「哈哈」,撒手而去。

據該報的另一篇報導:國立師大附中校長黃振球說,已自殺死亡該校畢業生沈詩苑的畢業成績,智育總平均七十三分,智商一二六。這種程度應該可以考上大學,聯考對他而言,應不是壓力。

沈詩苑選丁組,各科成績算中等,不過高一時數學不及格,高二英文、數學也不及格。高三上學期成績較好,在二百廿二名社會組學生中,排名七十七。

黃振球說,沈詩苑生前曾在同學的畢業紀念冊上寫一段話:「別為過去而追悔,也別為將來而幻想,最美好的時間就是現在。」口氣不像是悲觀的樣子。

沈詩苑生前就讀四六六班。教他國文的導師劉兆熊表示,沈詩苑平時個性稍微內性,除了上課偶而跟後座要好的同學講話,一切表現都很正常。可能是最近他的外祖母對他期望過高,讓他轉變了對人生的看法,家庭因素對他的情緒或許有些影響。

三、自殺——有徵兆可以預防

根據消防大隊勤務中心統計,一九八三年六、七兩月份,臺北地區共發生九十一件自殺案件,比率超過往年同月份。警方呼籲民眾多關心、注意家人的生活行為,以避免無謂的犧牲。

(1)一般人的錯誤觀念

馬偕醫院蔡守仁醫師指出,一般人對「自殺」有很多似是而非的觀念,例如:「說要自殺的人不會自殺」、「自殺沒死就不會再自殺」、「真正想自殺的人不會再自殺」、「真正想自殺的人不會讓人知道」,諸如此類不勝枚舉,但在臨床上往往並非如此。

蔡醫師說,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個案顯示:在採取自殺行為前,自殺者會預先表達出自殺的意念或有示警求援的徵象;而大多數自殺未遂者會再度嘗試自殺行為。曾有一名年輕女性,歷盡十八次各式各樣的自殺方式,才得以如願了卻一生。

根據行政院衛生署統計,自殺在一九八○年國人主要死亡原因中名列第十位,其中男性一○一一人,女性七四八人。這個數位在一九八二年仍居高不下,平均每天將近有五個人因自殺死亡。

研究自殺行為的專家學者們公認,上述的統計數位,僅是最保守的估計。自殺死亡被列為意外死亡者不在少數,例如:車禍、失足跌死、游泳溺斃、藥物中毒等致命原因。表面上似遭受意外事故,但其中導因於自殺意圖,藉意外事故以達到求死目的者占相當大的比例。因此,實際自殺死亡人數遠超過行政院衛生署的官方報導。

(2)自殺未遂女多於男

生命線協談中心表示,在臺灣自殺死亡者之中,男女比例約為一點五比一。但是自殺未遂的案例,女性則超過男性。換言之,女性自殺者雖多於男性,但真正自殺死亡者,卻是男性較多。

究其原因,男性的自殺方式通常較女性激烈,如服毒、自縊、跳樓、臥軌、自焚等,往往立即斃命,救之不易。女性的自殺方式則較為溫和,如吃安眠藥、開瓦斯、割腕、跳水等,獲救率相對的提高。

(3)自殺意念通常外顯

據馬偕醫院協談中心一九八二年的一項研究報告指出,依年齡劃分,十五歲到廿九歲階段,以感情糾紛及婚姻不諧為自殺主因;卅歲到四十四歲階段,以家庭衝突及經濟困難為主;至於四十五歲以上者的自殺原因,則主要是經濟問題和身體殘疾等困擾。

心理學者認為,自殺者的自殺意念通常是外顯的。其親友只要稍作觀察,便可發現其情緒反應有自殺徵兆。最普遍的是憂鬱。典型憂鬱的症狀是失眠、體重減輕、食欲不振、沮喪、社交退縮、凡事漠不關心失去興趣、身體疲憊以及嚴重的無助感;自殺的可能性,隨著這些徵兆的出現而增高。

另外有些個案,自殺者則呈現緊張、焦慮、罪惡感、羞愧等徵兆,以及難以控制的衝動、易怒、敵視等的激動情緒反應。

心理學專家林光燦指出,近年來的趨勢是學歷愈高,自殺率愈高;社會各階層中以白領階級自殺率最高,而工業國家的自殺率又高於農業國家。

經濟學者們認為,社會經濟的波動對於自殺率的影響愈見明顯。只要社會經濟變動,無論是成長或蕭條都會提高自殺率;反之,在社會經濟穩定時,自殺率則會下降,不過,可以肯定的是:自殺率隨著通貨膨脹而升高。

臺灣正值工商業突飛猛進,社會急劇變遷,自殺的嚴重性與日俱增。從傳統社會走入現代社會,隨著離婚率的提高也帶動了自殺率的成長。

現代醫學愈來愈發達,一般疾病死亡率銳減,壽命延長了,然而自殺問題卻愈發不可收拾。當我們面對失業、婚姻困擾、經濟不景氣、知識份子的無力感、老人問題、殘疾問題時,我們也同時感受到「自殺」帶給我們的陰影。

(4)防治工作亟待重視

一般認為,「自殺防治」不是一項消極的治療工作,而是社會病態的一句警語,更是社會問題的探測器;「自殺防治」的物件也非僅限於狹隘的個人,而應涵蓋整個社會。

民間對於「自殺防治」的推動與參與固然令人欣慰,但是最迫切需要的,還是政府主管單位的重視與更積極的作為。

四、自殺預防與電話危機調適法

在大多數的自殺危機個案中,當事者尋求別人的協助通常分為幾個階段。首先,向當事者家人、親戚或朋友發出求助之信號。第二階段為向熟悉之專業者求助,例如:家庭醫生、牧師、警察、律師、學校當局及公共衛生護士等。如果自殺之企圖仍然持續時,則當事者需要社會服務機構自殺預防之專業者之協助。如果上述資源均無法阻止當事者時,則真正之自殺行為發生,此時當事者會被送入醫院急救。在醫院中協助自殺未遂個案之專業者有精神科醫師、心理學家、精神病理社會工作者,及精神病理護士。

一般社區中能夠協助有自殺企圖者的機構有精神病院、綜合醫院、精神病診所、社會工作機構,例如:家庭服務中心、復健中心、及職業介紹中心等。臺灣目前常設的自殺預防機構或中心有:張老師青年輔導中心、馬偕醫院自殺防治中心、生命線等。自殺預防中心的設置不論在國外國內,目前已是很普遍的現象。

本文將進一步討論以電話做自殺預防工作時的一些調適原則。

當自殺企圖者來電話求助時,工作者做電話危機調適的步驟有五,此五步驟之程式先後依危機情境而定,數個步驟亦可同時進行:

一、建立關係、保持聯繫及收集資料。

二、瞭解並辨認問題的核心。

三、對自殺潛能的評價。

四、協助資源之運用。

五、咨商及治療計劃之擬定。

茲就上述五步驟,詳細分析說明——

建立關係、保持聯繫、及收集資料

工作者接到求助的電話時,腦中必須有一重要之概念:即當事者做了明智的選擇——來電話求助。因此,工作者必須很友善、有耐性、有興趣的來接聽電話。無論當事者在電話中如何敘述他的困難,既然來電話,已顯示當事者希望別人助一臂之力的動機。

首次電話會談必須收集與當事者本身最有關係之資料。例如;當事者之姓名及電話號碼;與當事者有密切關係者(家人、醫師、雇主、朋友)之姓名及電話號碼,以備萬一無法與當事者取得聯繫,或緊急事件發生時之用。首次會談之即刻目標是在收集資料,以做對自殺潛能評價之參考。為取得這方面之資料時,工作者多採直接之問句,以探求自殺之動機以及當事者對自殺此事之感覺。例如:「你計劃如何自殺?」「你吃了安眠藥嗎?何時?多少?」等,有時候這些問句亦可使當事者卸下一些心中不安之感。

瞭解並辨認問題的核心

自殺企圖者多呈現一種極度的混淆與解組的情境。因為當事者往往對自己之主要問題的核心不清楚。所以在電話中常有語無倫次、含混不清之情形。工作者最重要之協助為幫助當事者瞭解並辨認其所面對之首要及次要問題。例如:一位女性來電話,哭泣地述說她覺得自己無價值、失望、無用、不是一位好母親,家庭沒有了她也許更好……這些感觸其實是一種對真正問題之反應。工作者發現這位婦女的真正問題乃是她與丈夫不合、婚姻不愉快而萌生了輕生之意念。當工作者指出她問題之核心之後,當事者便能夠借此診斷而更清晰的瞭解自己之困境。

有些當事者往往對自己之問題有很清楚的認識,但他來電話求助之主要原因乃因為能夠用來解決問題之有效資源已用盡,或不知如何運用有效資源;此時協助之方針,即在對各種協助資源之選擇與利用。

對自殺潛能的評價

自殺潛能,係指自殺企圖者在目前或不久的將來有自盡的可能。有關用來衡量自殺潛能之參考專案曾由洛杉磯自殺預防中心(Los Angeles Suicide Prevention)以及德州阿比鄰自殺預防服務(Abilene Suicide Prevention Service)以研究與實務經驗之方法擬出。自殺潛能的程度由尚無生命之危險,到高可能性、即刻性(緊急性)死亡之發生。無論何種程度之潛能,工作者接到電話後,須馬上設法阻止自殺之企圖。為達成此目標,工作者必須能夠極準確的對自殺潛能評價。自殺預防工作之計劃將依自殺潛能之程度、當事者問題之核心、當事者的人格,以及有效資料而決定。衡量自殺潛能之參考專案分述如下:

(一)、自殺情境

危機經驗——自殺企圖者經驗一種危機之情境。危機經驗係指個人對其每日生活中不甚熟悉或意外的經驗,而導致個人經歷一種失去平穩或解組之情境。個人面對自殺危機之最大因素,乃是在精神上受到某種不能忍受的問題之打擊,而產生失望與束手無策之心理狀態。這些壓力迫使個人必須尋求即刻解決之方式。解決的方式(行動)中,屬於不良適應者,即為自殺企圖。

大多數自殺企圖者均認為:他們所面臨的危機是無法挽救的。他們產生了一種無望(hoplessness)之感覺——相信他們無法控制自己痛苦的生命,或不幸的境遇。研究報導指出,約有九十六%的自殺企圖者深信他們的困難是無法解決的。雖然如此,依據危機理論,危機經驗與其他情境,係指某種情境使人無法永遠忍受下去。因此,此情境必須改變。個人面對危機情境時較平常更易接受外來之援助,故在適當的時候給予面臨危機者協助(包括醫療調適),是極奏效的。依此理論,自殺企圖是可預防的,可挽救的。

矛盾感

人類求生的欲望是強於求死的欲望。有自殺企圖者的問題即在於求生與求死之間的掙扎。他們一方面想死,一方面亦想活,這種矛盾的心理帶來了無限的痛苦。例如:當一個人受到愛情的束縛時,他也經驗一種極端愛恨交加之矛盾感。因此,常有向愛人潑硫酸而後自殺之情形發生;亦有些企圖自殺者在服下大量安眠藥後,在藥性未發作之前即喊出呼救之聲;某些人則站於高樓窗外,躊躇是否要跳下一死了之。

每個人對求生與求死之欲望強度不同,但如上所述,前者多強於後者。也因為這個假設,而使自殺預防能有效的施行。協助企圖自殺者時,必須對此二種欲望(動機)先做一評價,而後導引其走向求生之途。

溝 通

自殺行為是一種極度無助與絕望的情緒表達信號。自殺行為實際上亦是一種求救的信號——企求別人瞭解其處境與心願。自殺企圖者的溝通方式有直接用口語者,例如向別人說:「我不願再活下去!」「我要殺死自己!」「我要懸梁自盡!」亦有以行動來表達者,例如要購買手槍、安眠藥;忽然決定要立下遺囑或贈與別人自己所心愛之珍物等。溝通的方式包括直接與間接二種方式,但多針對某特殊個人。當溝通的方式屬於間接法時,協助者之首要任務為探求當事者內心之意圖為何?溝通之真義何在?瞭解與自殺企圖者溝通之真義,能助長協助者對他的處境做較正確之評價,並易探求導致自殺之有關因素。

(二)、年齡與性別

研究報導顯示:自殺率多依年齡之增長而增加;男性較女性之自殺率為高。即言,年長之男性自殺企圖者之危險性最高,年輕女性最低。最近統計發表,在美國年輕人自殺率有日增之勢。

(三)、自殺計劃與自殺工具

自殺計劃可以說是用來做自殺潛能評價之最好參考專案。自殺計劃包括:(1)當事者所計劃之自殺方法之危險性(致命性)程度;(2)自殺工具之可能性(Availa bility);(3)自殺過程之詳細程度。

最危險(致死)的自殺工具有槍殺、上吊及跳樓。如果來電話者聲言曾用上列工具(方式)或將用之,則其自殺潛能及危險性甚高。其他能導致死亡之工具(方式)亦不可忽視,例如:服用巴比妥酸鹽、一氧化碳中毒Carbonmonoxide及割腕等。假如當事者不僅在電話中「威協」他所用之自殺工具,並且能夠詳細的說明工具之牌子、分量、時間、地點,即表示此人之自殺潛能性極高。

進一步之評價工作則有賴於當事者之精神狀態診斷Psychiatric diagnosis。統計指出,精神病患者之自殺率極高,約每十萬人中有三十七人(Leter and Lester,1971)。它的原因之一是;大多數之精神病患者所用之自殺工具均屬於較易致命者,以至於無法拯救或即時阻止。

(四)、以前之自殺企圖記錄

自殺未遂者再次嘗試相同之意念的可能性是極高的。研究報導指出,約有七十五%的自殺者曾經有過自殺企圖之記錄。

(五)、緊急性或長期性

緊急性的情境較長期再三發生之企圖更為危險(許多長期性之自殺企圖者亦成了長期性之來電話者)。但是緊急性之自殺企圖行為者(因緊急危機而引起之自殺意念),則比慢性自殺企圖者較易接受調適之工作,亦較有效。

(六)、親人或心愛者最近逝世或離去

如果在近期內有親人或心愛者過世或離去(離婚、遺棄、分居)時,則自殺企圖之潛能性隨之增高。分離的預知與過程,往往已造成當事者極度之憂鬱。因此,當事者亦可能在事情發生之前即有自殺之企圖。當然,事情發生時,即自殺企圖潛能之高峰。

(七)、疾病及身體上之徵兆

企圖自殺者的健康狀況,是提供自殺潛能很好之參考資料。當下列與醫療有關之徵兆發生時:手術失敗、生活機能衰退(長期性)、不眠症、癌症或對其他絕症之恐懼、氣喘、性無能或對性行為失去興趣等,當事者之自殺企圖潛能隨之增高。這些病症往往能改變當事者對其個人之概念image,concept。長期或急性惡疾對年高者尤其能造成一種心理上之威脅。因為他們往往認為這些疾病無法醫治,回生乏術。此外,年高者在長期受疾病之煎熬時,亦常會有寂寞及聯想別人對他不關心、不照顧等灰心失意之感觸。此時,若再加上經濟上之困難,此情境能加強疾病對個人之威協,而導致萬念俱灰之境。

(八)、情緒上之困擾

當事者打電話來求助時,他在電話中表現的情緒是預測自殺潛能的一個很重要之指標。這方面資料之收集可由下列問題中取得:「你為什麼此時此刻來電話?」如果當事者的聲音語調顯得疲倦、憂鬱及無精打采,則代表他面對一種情緒上之壓力stress,其自殺潛能極高;因為這些指標說明了一種無法自我控制的情境。

此外,相反的情緒表達,例如:語調中充溢著紛亂之意念、吼叫、嘶喊及驚歎等,也是危險的信號。如果當事者此時不斷的否認自己有自殺企圖,這亦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而當事者在電話會談過程中有很顯著的情緒改變,則是一個好的現象。

能夠導致情緒壓力之情境有:

(1)失去感(losses),例如:上述之因死亡、離婚或分居而失去心愛者,職業、地位、尊嚴或錢財上之重大損失。

(2)上述之重疾、意外事件、畏罪等。

(3)有時候因為成功,例如事業上之成功及職位之高升亦能引起不安與緊張度。情緒上之壓力必須由當事者而非工作者之觀點來衡量。

雖然心理診斷工作多由精神科醫師來負責,但志願服務者在接電話時,由會談中亦可探測當事者之心理狀態。較明顯之心理徵兆有:幻想、迷惑、錯覺以及脫離現實等,均表示當事者面臨個人解組之境。此刻若當事者同時為下列經驗所困擾時,則自殺企圖之潛能加強,如:酬謝問題、吸毒問題、同性戀以及上述之極端憂鬱沮喪等。

除非當事者有極確定之致命的自殺計劃,否則上述各項僅是參考資料而已。它必須配合各項資料,而決定自殺潛能之程度。例如;憂鬱之情緒可能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程度之威協。一位年輕人在電話中說他覺得很疲倦、憂鬱,並且有開車在公路上自盡之念頭。並言婚姻不美滿,想與太太分居。可是他仍每日照常上班,每日按時回家。此個案之自殺潛能顯然低於下述個案。一位老人曾有酗酒問題之紀錄,目前獨居,無親無朋可照顧他。他計劃以家中之手槍來自決。這個個案應是屬於危險性極高者。

社會資源的運用

如果當事者表示債務纏身、無親無故,而且打電話求助的當時,身邊無人相助,此時之自殺潛能是很高的。有些人則自動離群索居。或與社會失去接觸,對個人之儀錶不顧,對工作或功課表示不關心等亦是重要之徵兆。首次電話交談時除了對其自殺潛能做評價之外,並要找出適當的協助資源以及如何有效運用這些資源。協助資源大體上可分為二類:非專業資源及專業資源,分述如下:

(一)、非專業資源

1.家庭——當危機發生時,家庭(家人)乃是最寶貴之協助資源,工作者應該鼓勵當事者與家人討論他的問題。如果當事者不願家人知道他的處境,而工作者認為家人能夠助一臂之力時,仍應通知家人協助。在這種情況下,很重要的一點是工作者必須先告訴當事者這項計劃。尤其在我國傳統之家庭制度下,家庭對個人之照顧與協助似有道義上的責任的。

2.朋友——當事者的好友能夠給予他與家庭一樣之協助。因此,與上述相同,朋友應被安排與當事者在一起,給予他一些精神上之慰藉。朋友也常為最忠實的聽眾,他能給予當事者一個發泄情緒之機會。

3.家庭醫師——雖然我國尚未有家庭醫師之制度。但是,若當事者認識任何醫師時,也可通知他們做為協助資源之一。

4.牧師、神父——假如當事者是虔誠的教徒,則認識的牧師或神父(及其他宗教性人物)當可協助當事者之困境。

5.雇主——假如當事者的困擾原因與其職業有直接的關係時,工作者當鼓勵前者與他的雇主或同事討論他的困境。

6.警察——雖然近年來,有些警政人員已開始接受社會工作之專業訓練,但仍不普遍,因此我們仍將它列為非專業資源之一。通常僅在緊急之狀況下才需要求助於警察。下列三種情況屬之:(1)如果來電話者聲明他目前正在進行自殺之舉;(2)如果來電話者忽然間無緣無故的將電話掛斷,而且,當工作者打回去,無人接電話;及(3)如果第三者報告某人正在進行自殺。在這些緊急情況下,請求警察協助的最大好處是:他們能較其他資料更迅速地到達出事地點,或護送自殺者到醫院急救。

7.醫院——工作者必須對區內之醫院及診所之位置有所認識(尤其設有急診室之醫院),以便緊急狀況下能馬上通知救護車到場,或指示當事者家人、朋友接送當事者到鄰近醫院。

(二)、專業資源

1.本機構——如果當事者顯出極高的自殺潛能時,工作者認為進一步之深度諮商工作有必要的話,便應照會當事者來本機構接受專業人員之協助。替當事者訂下會談之約,亦可使當事者感到一絲希望。(「本機構」是指張老師青年輔導中心)

2.其他社會工作機構,及社區內精神病院或心理衛生中心——當工作者認為此個案之自殺企圖並未很高,不過當事者顯然為一些事情(如:家庭糾紛及其他人際關係問題等)所困擾時,應該照會當事者到這些專業機構做進一步之調適治療或咨商。

3.私人診所——有些來電話者需要心理治療,工作者可介紹至聲譽好之心理治療診所。如果來電話者已經接受心理治療,除非有特殊原因,工作者應該鼓勵當事者回到原來之診所。

諮商及治療計劃之擬定

諮商及治療計劃之擬定依當事者的自殺潛能、有關資料及資源而定(此三者統稱「當事者的自殺地位」)。一般而言,自殺潛能性愈高者,工作者的角色愈採主動積極的方式。如果當事者的自殺地位無法控制時,應採立即住院治療之方式,約有10%的自殺個案屬於此類。若決定照會自殺企圖者入院治療時,最好有家人或朋友陪同。這時很重要之一點,絕對不應讓當事者單獨一個人。大部分來電話者均屬低潛能性者,有時候富有同情心的聆聽,瞭解即可解決問題的。

如當事者在晚間來電話求助時,工作者最重要之任務是:協助他如何減輕及消除因時間(晚上)而帶來的額外情緒負擔,即如何將今晚打發過去是即刻之目標。工作者特別重視此個案是否屬於高潛能者,以便採取立即救助行動。

如果自殺正在進行中,當事者來電話(此種個案約占總個案數一~二%左右)求助時,除了聽取當事者有關資料之外,並應即刻決定是否聯絡救護車、當事者的私人醫師或警察,因為此刻最重要之工作是醫療上之照護。

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照會當事者到上述各項資源時,工作者應持道德上之任務。因此,照會之後,工作者除了提供有關資料之外,並應在適當的時候做追蹤訪問。

轉載自《張老師月刊》

五、自殺防治的社會力量

清晨兩點,正當你昏昏欲睡時,電話鈴響。強打起精神,拿起話筒「喂!」了一聲,對方沒有反應,這真是一個怪電話。猶疑了一會兒,對方終於開口了,他說,他想自殺!

這一幕似乎有點戲劇化,但也可能發生在真實的生活中;或許今晚就會來上一通,打電話的人真有自殺的意念(據估計在洛杉磯每年有七萬二千人曾有自殺的意念),而接電話的人則是洛杉磯自殺防治中心的夜間值班人員。他受過半專業化的訓練,他透過電話,帶給因孤獨、痛苦、迷失、沮喪而陷於心理崩潰邊緣的人予一線生機。這一線生機包含著:同情地傾聽,相互溝通,以及收集資料。

洛杉磯成立自殺防治中心

自殺意味著人生陰暗的一面。有史以來人們曾經以利刃、繩索、手槍、毒藥等工具自殺。自殺防治的觀念,從二十世紀才發展起來,它包含社會工作和醫療服務。一九○六年紐約市成立第一個自殺防治機構——美國全國救命聯盟(National Save-A-Life League)。直到一九五八年洛杉磯自殺防治中心成立,在自殺研究臨床工作方面才有較重大的進展。

緊急電話系統僅是自殺防治中心的一部分,自殺防治中心還從事諮商、治療、訓練、抽樣研究、應用研究、社區服務,並以發表論文和演講的方式傳播有關的資料。

從一九七○年代開始,洛杉磯自殺防治中心便著手研究各種傷害自己的行為,包括:酗酒、藥癮和交通事故。

該中心執行董事山姆 Sam Heilig 表示,自殺防治中心的年度經費是三十五萬美元。並將在司法部的資助下,進行藥癮戒除計劃,使得年度經費提高到八十萬美元。目前在該中心接受勸戒的人有八十五位;新的計劃開展以後,將增加到三百人,其中包含假釋和緩刑的人。

自殺者事前會有徵兆

或許,有人會認為,「個人有權依照自己的意願處理自己的生命」;因而反對自殺防治。專家們則以為,自殺防治並不以強迫當事人接受的方式進行。一些研究報告中顯示,有自殺意圖的人,情緒上往往陷入衝突的狀態,他們既想尋死,又想打開一條生路。因此,他們會有一些特殊的行為,可視為「呼救」的表示。

臨床心理學家法伯洛Norman L.Farberow 和薛耐德門 Shneidman 相信企圖自殺的人,會無意中露出某些徵兆;如果能夠加以警覺,就能防治自殺。他們提出在華盛頓做過的幾個案例,受到國家心理健康組織 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允許,設置洛杉磯自殺防治中心,展開第一個五年工作。

透過危機調適,使得自殺防治工作有所進展。自殺防治中心的一位共同指導人表示,危機調適有其必要性,但對具有高危機性的人而言,這還不夠。高危機性的人,占與防治中心接觸總人數的百分之二十。假設全年有一萬人與防治中心聯絡,其中就有二千人有嚴重的自殺傾向。他表示,典型的來電話者是二十至三十九歲的婦女,她們的自殺傾向都被慎重地處理,而告降低。

為了達到防治效果,防治中心特別為高危機性者設計一項實驗性的計劃。在防治工作中,低危機者或危機緩衝者都會受到控制。而由隨機選出的高危機者的一組,則由半專業化的志願工作者長期觀察(一年或一年半)。患者被派到各小組,由各小組負責患者對中心的聯繫工作。志願工作者透過電話、聚會和作業來進行。這個計劃是要幫助經常性的情緒低落者、疏離感者和酗酒者;假設這種人因畏病被送進醫院治療,然後再回家去,而心理上似乎不曾有絲毫的改變。防治小組在處理這類病人時,則以改變他的生活模式為著眼點。

運用團體心理治療

防治中心開始採用團體心理治療,法伯洛說;團體治療很少用於自殺防治之上。由於團體治療特別適合孤癖、疏離、迷失的人;然而自殺者是最難以打交道的一類。

今年中心發展出團體治療的三段設計:第一階段是緊急團體,或稱為「墜入」團體;每周聚會三天,每次一個半小時。它是為長期處於高危機狀態的人設計的。據治療計劃的執行人施佩克Naomi Specht說,團體的成員會更開放,更能交談;每次聚會成員和治療師會有所變動,患者總是維持在六名左右。法伯洛指出團體是否能成功的互動,使成員彼此建立良好關係,在於治療師的技巧。經常有人被邀入團體,但因受到騷擾而無法溝通;我們特別注意那些似乎沒有放開心情的成員,幫助他們打開話匣子,加入團體的討論。

團體第二個階段有六至八周,都由相同的成員和治療師組成,繼續討論共同剩餘的問題。第三階段是個長期的團體,成員被要求留下來做長期治療。患者可從團體一個階段轉到另一階段。

科諾根據一項數學方式推算出,防治中心在過去十年內阻止了六百名自殺者。這條數學公式是以有自殺意念、企圖自殺,和實際上進行自殺的人數百分比做基礎。

防治中心指出其他的評量自殺率的標準,社區互動是其中的一種。防治中心和一些團體訂有合約,以提供服務,調查可疑的死亡,使死亡原因的紀錄更精確。

防治中心的訓練工作

防治中心提供不同的訓練課程,也為其他行業的人士舉辦討論會或研習會,物件包括老師、警察、牧師和心理衛生輔導員。該中心在一九七一年,有四千名學員接受自殺防治理論和技巧的講習。過去十年內,有一百位臨床工作者在此受訓,並在城內服務。訓練小組有十二名主要成員,包括心理學家、精神科醫師、社會工作員;他們為不同的學員設計不同的課程,也在當地七所大專院校開課,講解自殺和自傷行為。

法伯洛指出,在防治中心成立之初,有許多人和他們保持距離,拒絕談論自殺防治之事;現在自殺防治的觀念已被接受,且成為熱門的研究題目。他認為防治中心的努力,對於促進自殺防治研究中心(全國性組織,一九六六年設立於馬里蘭州)也有貢獻。

當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時,中心的人員就瞭解到,人手不足以包辦接聽電話、進行研究、計劃和其他事務;於是在一九六四年採用半專業性的志願人員接電話。至一九七二年時,已有一百二十五位志願人員分四班接電話,當時每年的電話約有一萬通。

志願人員需先接受三十個小時的電話工作課程訓練,然後還有一連串的在職訓練,也有一些人接受進一步的訓練,成為團體治療計劃的共同治療師,或研究工作的助理人員。

這些專業、準專業和半專業的輔導員,有家庭主婦、教師、出納和學生。他們都很熟練。施佩克太太說:偶爾也有醫生召請他們協助,以處理自殺的患者。

起初,義工們透過轉接系統,從每晚五時起,在家裏接聽電話;一九七一年起,晚上十一點以前的電話,會先轉入中心。施佩克太太又說:這項措施使中心能兼做其他的事,也使打電話求助的人不致延誤。

見習的義工不必繳付費用,但中心要求他們至少服務半年。該中心也為其他社區、心理衛生機構訓練人員,擔任自殺危機輔導的臨床工作助手。經常有少數民族的代表前來接受訓練。施佩克太太指出,說西班牙語的人容易受到語言的限制,而無法利用防治中心;而黑人則與當地的社會牽扯太多,而不便利用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總之,中心的求助者約有半數來自市中心。因此,防治中心特別安排訓練社區人員的計劃,協助社區擔負起心理衛生的重要角色。

自殺防治的成效

防治中心的成效如何?希利說:洛杉磯地區一九七○年度死於自殺的約有一千五百人,高於車禍死亡人數,是兇殺的二倍,且較一九六八年度多出四百人。而二十九歲以下的年輕人,自殺率則告上升;從六○年到七○年間,二十至二十九歲的男性自殺率由十萬分之十八,上升為十萬分之四十一;同一期間,同一年齡層的女性,自殺率由十萬分之六上升到十萬分之二十六。整個洛杉磯地區的自殺率為十萬分之二十,幾乎是全國平均自殺率的二倍。

中心評估,約有百分之一至一點五的來談者還是會自殺;另一方面,僅有少數企圖自殺的人,會和防治中心聯絡。

他們為何只打電話來?覺得人生乏味?生性緊張無法放鬆?抑或感到完全疏離?不知道有防治中心一類的機構?以上的原因都有可能,而不知道有防治中心,可能是個重要因素。很可能八百萬洛杉磯居民中,極大部分的人不知道有這個中心;但是過度的宣傳,可能導致來電泛濫,無法控制的後果。

法伯洛說:這是問題的核心。我們覺得公開宣揚後,缺乏足夠的設施來回報,會把事情搞糟。

羅伯Robere,是中心的共同指導人兼主要精神醫師幾年前曾表示,每年城內有一千二百人自殺,而防治中心要阻止三百件,才能使自殺率有顯著的降低。如此則需每年與三萬五千人接觸,幾乎是城內經常有自殺意念人數之半,而且是平常來電話人數的三倍半。

人際關係是重要關鍵

不論是用那一種接觸或治療,防治中心需先發掘出自殺者自己的資料。首先要找出關係人——他的同伴、情人、父母、親戚、朋友。薛耐德門 Shneidman 說:大多數的個案其所處自殺的情境與他的人際關係有關聯,處理時如果忽略了這一點,效果就不會很完全。個案的家庭、朋友和輔導員的涉入,以及防治中心和其他專業性、社區內的資源構成強力的支柱,給予個案協助和支援,是很重要的。

施佩克太太表示,在洛杉磯地區,有不少心理上的幫助是低花費的,甚至免費的,但是民眾總沒注意到。例如城內心理衛生協會有十二個分會,每個分會都設有中心,其他的機構還有免費的診所、城立醫院等。

自殺防治中心處理個案是在實驗計劃下進行,所以處理的數量不多。他們希望發展出一套處理的模式,供各相關機構使用。

人們常視自殺防治中心為生命的守護者。法伯洛認為,如果有人快淹死了,迅速有效的急救,可以使他獲救。但拯溺是一回事,防止跳水又是另一回事。也許為了防止溺水,可以把湖濱、海灘和游泳池圍起來,只有合格的人才能進入。但是心靈是個廣闊的私人池子,而且不歡迎外來的監視。

自殺既是對壓力情境的反應,也是一種心理上的地震爆發,將會繼續發生。但是,只要自殺者面對死亡時感到猶疑、矛盾,自殺防治就會有效。

轉載自《張老師月刊》一九八二年三月號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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