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上蓮花:肇事逃逸的因果報應
前幾天與一位朋友聊天時,聽他講起他朋友嚴律師的事。
那位朋友是他們當地的名律師,一次到附近的觀
音寺去時,裡面有人喊住他,說是給他看點事。他以為碰到隨便糊弄點錢財的人,也沒在意。那人接著一句話就將他震住了,那人說他最近逃過一場生死劫難,他的一位親人死於那場劫難之中。而他能逃過,是他眼中的一點仁慈救了他。接著那人說他親人去世的原因,是此前一年做過一件很不人道的事,遭了報應。
之前嚴律師對佛法並沒有正信,也不了解因果,去廟裡燒香只是當地的習俗,想求點福而已。這句話,才讓他回想起那件事的來龍去脈,讓他知道了因果的真實,以後才逐步走上了學佛之路。
那年夏天,嚴律師在湖南接了一件案子,與弟弟一起開車過去。走的是107國道,車過了韶關,快到湖南時,弟弟一面開著車,突然說身上陣陣地發冷,於是把空調關了。過了一小會兒,嚴律師突然覺得眼前變成白茫茫的(可以確定不是霧氣),什麼也看不到了,隨即聽到一聲巨響,就昏過去了。等到醒過來時,才發現出了車禍,他們的小轎車與前面的卡車追尾,車頂掀掉了,弟弟半個腦袋沒了。
嚴律師的弟弟出事前是著名的**奶業的一個分公司的副總經理。出事一年前,他也是從107國道開車去湖南,途經湖南郴州時,在一處僻靜路段處,車輛肇事,撞飛了一位騎摩托車的人。他剎車後,下車看了一下,傷者當時還活著的。經過一番緊張的掂量,他怕惹上麻煩,匆匆忙忙開車離開了現場。按照傷情估計,沒有及時救治的話,那人是很難生存的。當時地處偏僻地帶,現場也沒有目擊者,從法律上來講,這事就算是逃過了。
大象無形,因果之道,周流六虛。事過一年,當他弟弟僥幸地以為一切都被永久塵封時,業報卻以這種方式突然暴發了出來。如果當時有點良知,善加處理,哪會有這麼慘烈的後果呢?
現在在開車的人群中,廣為流傳著撞傷不如撞死的說法,這就導致了經常在網絡上曝出來的撞傷後的反復輾壓事件,最極端的是藥家鑫案中那驚心動魄的八刀。
時下傳統道德教育體系被完全拋棄,又沒有一種新的能被社會廣為接受的道德體系來取代,形成道德教育實際上的空白,就必然導致社會的整體沉淪。越來越極端的個案不時被曝出來,刺激著公眾的眼界,是順理成章的結果。每一個極端個案都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其背後都潛藏著多不勝數的受害事件。
《後漢書》中記載,楊震途經昌邑時,他曾經舉薦的昌邑縣令為了表示感激他的知遇之恩,晚上送來“金十斤”,並說“暮夜無知者”。楊震拒絕說:“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謂無知!”傳統道德觀念的約束,加上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即使暗室虧心,也會如芒在背。傳統文化及因果鬼神觀念的缺失,對社會是利是弊,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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