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邪淫因果實例警示19 歡迎轉載、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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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十六國時前秦大臣符融,有文采盤算,尤善審案斷獄,曾任車騎上將軍、司隸校尉。相傳京人董豐,出外游學三年。這日回來宿在妻家,當夜妻為人所殺。妻兄思疑董豐是殺人凶手,報到官府。董豐受不了酷刑鞭撻,便認可是本人所殺。
案子送到符融處,他細一揣摩,感覺有不少迷惑之處,便問董豐:“你回家之前,可曾碰到奇異之事,能否請人占卜過吉凶?”董豐回覆:“將解纜時,曾夜夢乘馬南涉水,返而北渡,復自北而南真的好准學習,馬停水中,鞭打也不動,垂頭上去一看,本來有兩日落水中,馬左白而濕,右而枯燥。醒來後甚感心慌,認為不祥。
第二夜,又做了異樣一夢,內心更為不安。忙去卜筮師長教師處求測,師長教師說:憂獄訟,遠三枕,避三沐。待我回抵家中,老婆要為我沐浴,夜晚又授枕與我。我服膺卜筮師長教師之言,皆不從,乃自沐夢見狗,棄枕而寢。”
符融聽罷,說:“我知這凶手是誰了,馬左而濕,水也,左水右馬,馮也;兩日,昌字也。凶手乃馮昌也。”於是派人將馮昌抓捕歸案,馮昌實在交待:“原本想與其妻行刺董豐,約好以新沐枕為驗,沒想到誤中婦人。”
董豐之妻與馮昌如無淫邪,怎麼會自作自受,自我毀滅呢?當下出軌男女,合謀殺死原配的案例也很多,為了se欲,前僕後繼之人比比皆是,除了害人害己,得到了一場虛幻的夢吧。
182、唐朝貞觀年間,店主張逖的老婆回娘家了,而這天晚上恰巧有三名禁軍到店裡投宿,店主在這天晚上被人殺死了。官府逮捕了三名禁軍後,禁軍因經受不住拷問認了罪。唐太宗看了案件卷宗,覺得可疑。於是,唐太宗差御史蔣常復推。
蔣常到了鬧出人命案的小旅店,把15歲以上的都叫到了一起。叫到一起挨個兒詢問,以“人數不足”這麼一個理由,又把眾人放了,獨留下了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婦。蔣常留下老婦後也沒有問話,到了晚上把人家放了。
秘密地吩咐一個有經驗的獄吏悄悄地跟隨這位老婦,觀察誰和這位老婦說話,並把問話人的名字記下來。果然老婦回去後就有一個人跑去問她了:“衙門的人都問了你一些什麼?”這個獄吏就像便衣警探一樣,一連三天都待在隱蔽的地方悄悄觀察哪些人與老婦接觸,結果發現三天裡問老婦的都是同一個人。
常得知後當即下令逮捕了這個人,一審問就查明了真相:原來此人與張逖之妻有奸情,兩人密謀把張逖殺掉,商量後便決定在張逖之妻借口回娘家的時候下手。
奸近殺,淫邪多犯凶事。淫邪果報,往往極其慘烈,無明世人,往往貪圖一時享樂,輕則妻離子散,锒铛入獄,重則傾家蕩產,命喪黃泉。
183、唐朝的劉崇龜鎮南海時,有個富商之子停船江岸,看見岸上一所高門大戶裡有個美貌的女子,一點也不迥避人,便調戲她說:“今夜我要到你的屋裡去。”女子聽了,也沒有顯露出為難的樣子。
到了夜裡,果然敞開門戶等待著富商子的到來。忽然,有個強盜闖入女子的房間,女子以為是富商子來了,立刻欣喜地迎了上去,而盜賊卻以為是來捉他的,便用刀割斷了女子的咽喉,逃走了。
富商子隨即來到,一腳踩在血泊中滑倒,聽見頸血湧流之聲不止,這才發覺有人倒臥在地,急忙跑回船上,連夜解纜逃去。女子之家循著血跡追蹤到江岸,便向官府提出控告。官府派人追捕,抓到富商子投進監獄,拷打審訊。富商子招認了全部經過情況,只是不承認殺過人。
劉崇龜查看凶手遺落的殺人刀,原來是把屠刀,於是下令說:“某日要大宴,全境的屠夫都要集中在球場,等候分配宰殺任務。”**起來不久,又宣布解散,命令屠夫們各自留下屠刀,次日再來。等屠夫們散後,劉崇龜便讓人用殺人刀換下一口刀來。第二天,眾屠夫紛紛認領了自己的刀走了,只有一個站著不動,說:“剩下的這口刀不是我的刀。”問他是誰的刀,回答說:“是某人的刀。”劉崇龜急忙命人前往捕捉,結果該人早已潛逃。
於是便以另外一名應當處死的囚犯假充是富商子,在天將黑時予以處決。潛逃的罪犯聽到這個消息,返回家中,當即被捕獲正法。富商子被判杖刑。這對思淫男女,一人喪命,一人入獄,果報迅速。
184、西漢時,長陵人尚方禁,年輕時曾與人通奸被女子夫砍傷面部。後為做官,他賄賂府衙竟被薦為守尉。了解情況的新任太守朱博,後來召見了尚方禁,並當面檢驗了他面部創傷,一經太守質問,尚方禁慌忙磕頭服罪。可見做壞事,污名一輩子也很難洗去。
185、五代時期,有個常年在外經商的商人,家中妻子被殺,卻找不著頭顱,妻子娘家的人以此為由扭住剛回家的女婿報官。商人經受不住嚴刑拷打,糊裡糊塗就認下殺妻罪。然而,結案時,太守府衙裡一名從事感到此案蹊跷,他向太守說明該案的疑點,建議復查。
太守便命令轄區內的仵作行人必須說清近日替人安葬中有無可疑情節。一仵作報告,前幾日某大戶豪紳辦喪事,只說死了奶媽,可靈柩極輕,像是無物。太守聞言,便遣人挖墓開棺,只有一女人頭顱在棺材內。從牢中提出商人辨認,不是商人妻子的頭顱,太守收捕大戶訊問,豪紳大戶無奈地供出:殺了自家奶媽,後將頭顱裝棺埋葬,並以無頭屍體假做商人妻子,好將商人妻養於密室。案情告破,被判處極刑的商人無罪釋放。
186、陝西有個被判死刑的楊二官人,不認罪且始終喊冤。官府認定楊二官人20余歲時,與一女子通奸月余,後殺害了借宿女子房間的巡檢夫婦。面對這樣的案情,李興反復查看卷中有關的證人及四鄰40余戶人家的證言,卷宗裡的證詞均一致,看不出破綻,唯有通奸女子稱那男人左臂有一肉瘤這一細節與楊二官人英俊的身軀實情不符。
李興再次召集證人及40余戶近鄰到庭,令眾人脫去上衣後詢問,其中一屠夫露出的左臂,生有肉瘤且與女子供述一致,終查明屠夫系冒名頂替夜入府宅與仰慕楊二官人的女子求奸月余,後誤撞借宿女子房間的巡檢夫婦,自認女子又與他人通奸,一怒之下殺了床上二人
187、東漢莊遵開始做長安令,後來升任揚州刺史時,莊尊為官明察秋毫。揚州陵陽縣有一女子和人將丈夫殺死。小叔子發覺異常,趕來捉賊。這個女子把血跡塗抹在他身上,在房中揪住他大呼:“這可怎麼得了啊!小叔子要強奸我,把他哥哥殺死啦!”
聞聲來了許多看熱鬧的人。接著,這女子到縣衙門告官。縣官將小叔子抓來,嚴刑拷打,小叔子就供認:自己圖謀奸嫂,殺了哥哥。又有滿身血跡為證,所以立即被打入死牢裡。揚州刺史莊遵,這天到陵陽縣察訪,正巧遇上此案。
問清了案子的來龍去脈後,升堂重新審問凶犯。覺得案情並不簡單,一時真偽難辨。於是當眾宣布:“這個小叔子真是大逆不道,應依法從重從快處置,可將其嫂子放回。”然後,莊遵密令差役在半夜時分,潛藏在女子窗外牆下偷聽。
當夜,果然有奸夫到來。他走進屋子就問:“這位刺史大人審問小叔後,有什麼疑心嗎?”女子笑著說:“一點疑心都沒有。”說罷,兩人大喜,相互嬉戲。差役當即闖進屋去,將奸夫奸婦擒拿送進大牢。小叔子免去了一場殺身之禍。
188、西漢初元中,王尊兼任美陽縣令,美陽有女子狀告丈夫前妻之子,長期將她當做妻子奸淫,並且加以打罵。 王尊聽到後就將她的繼子抓捕審問並認罪伏法。王尊說:“法律上沒有以母為妻這樣禽獸行為的刑罰,是聖賢不忍心寫上去,只能用特定的嚴刑。”王尊坐在公堂上,將那男子懸於樹上,使騎吏五人張弓射殺之,吏民驚駭。
這樣有禽獸之心的人,才能有禽獸之行;所以當下要時刻警醒自己的內心,淫邪都是緩慢被周圍侵蝕而不覺,才會逐漸變質;否則如那個繼母之子,花報是慘死,果報是死後下泥犁地獄,永無出離之期。
189、長安城裡有位富豪叫楊崇義,其美貌的妻子劉氏與鄰居李某私通,欲謀殺親夫。一日,楊崇義酒醉,被**奸夫殺死,拋屍於枯井。此事無人知道,只有堂前架上的一只鹦鹉目睹了全過程。劉氏殺夫後,派家中僕人四處尋找,並報官稱丈夫久出未歸,恐怕被別人謀害。官府立案後立即展開調查,連家中僕人都列入了嫌疑對象,被拷問的達到一百多人,始終未能破案。
後來官府再派人到楊崇義家中勘查,架上的鹦鹉,忽然喊冤。辦案官員於是把鹦鹉取下來,問它為何喊冤。鹦鹉說:“殺害家主的,是劉氏和李某。”辦案官員馬上拘捕了劉氏和李某。經過審訊,二人乖乖地招供了謀殺經過。官府將此案上奏朝庭,唐玄宗聽了也非常驚訝,於是封這只鹦鹉為“綠衣使者”,交給後宮喂養。宰相張說並為之作《綠衣使者傳》。
190、唐朝時蘇州有一位出家修佛的尼姑,少小就出家修煉。常念誦法華經,一天兩遍,二十多年未曾懈怠。這位尼姑長的容貌美麗,令許多人見者思戀。大唐永昌元年(西元689年),當時一個姓朱的縣錄事,看到這位尼姑甚美,而起了**邪心,妄圖染指這位佛門女弟子。
然而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這位尼姑堅定向佛的決心不可動搖,堅決不肯做任何破戒之事。
朱錄事三天兩頭的過來惱亂眾尼,破損庵中捨宇、樹木等物,尼眾們頗受其苦。這位修持法華經的尼姑說:“此法華經,無上妙寶,諸天鬼神,共所護持。佛語真實,何無靈驗?”有了這個念頭後,就穿干淨的衣服進入佛殿,燒香發願,請佛祖護佑。
不久,這個姓朱的錄事又強行闖進尼姑庵,然後找了個借口說晚上要借宿庵中。當天夜裡,他心中懷著可怕的**邪念,向那位容貌美麗的尼姑房中走去,剛走了幾步路,忽然就覺的下體酸疼無比,不一會兒他的男根就掉落下來,頃刻之間就疼的遍體流汗,哀嚎不已。被人抬回去後,不久又發了癞瘡,眉毛、頭發、胡須,全都脫落了,變的奇丑無比。此時的朱錄事恐懼萬分悔恨無比,然而已經晚了,從此再也無法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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