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他人妻子的報應及忏悔! 


發布:心願
 

  八十四、邪淫受賄現世報應及忏悔

  明心

  筆者在幾年前受邀到分局做「心理谘商」工作時,曾經處理一件很特殊個案,它是一件執法者犯邪淫受賄之現世報應故事。因在谘商那時,本案主角──張居士,他剛學佛不久,知道學佛弟子要發露忏悔及真誠不妄語,因當時筆者尚未入佛門,所以請一位慈悲法師來參與這件心理谘商訪談。法師認為他的故事具有教育及發人深省之啟示意義,師父為了幫助他忏悔──過去因迷惑顛倒所造作深重罪業過錯,經過當事人同意及法師鼓勵,特將發露悔過事實披露出來給世人看,讓世人作為警惕,千萬不要重蹈覆轍。希望大家以慈悲寬宏之心來看這件現世果報,畢竟人非聖賢,誰能無過,上天畢竟會原諒真誠悔過之人,以下他以第一人稱自說,結尾是由張居士引用感應篇來勸化世人。

  我自從學校畢業後,分派基層工作,所以很容易接觸民眾,本來公門是好修行積陰德地方,但我卻因為宿世累積淫習,及經不起物欲環境誘惑,反而造下損德敗行罪業。剛學會警務工作,便有一位女市民報案要求協助捉奸,結果在多次行動過程中,沒想到這位女眾卻對我有愛慕心,案件結束時,她藉答謝機會投懷送抱,當時血氣方剛,經不起誘惑而造了淫業,後來我覺得有失立場,快刀斬斷而結束。但性好女色積習反而越陷越深,也曾經跟一位同事情婦及一餐廳經理有不正常往來。

  犯邪淫的人,不僅喪失福祿,而且會被上天削去功名,我便因細故,與長官不和而遷調另一地方服務,結果老毛病又現前,在處理一件刑事案件時,認識一位沒有名氣女作家,她年長一些,在約我一次聚會中,表明愛慕之意,又說她與丈夫感情不好家庭事如何如何,讓我不以為意。我又經不起誘惑,常常與她飲酒作樂及赴賓館約會,造下這一生刻骨銘心,付出慘痛代價邪淫罪過,甚至有一次是受她邀到她家裡,他為了保住這一段不正常感情,甚至曾經墮胎一次及生下一女孩。

  惡報災禍終於來臨,那一年我便突然生一場大病,病情嚴重,醫生均束手無策,也查不出病因,整個人處於昏迷狀態,在醫院住了一段很長時間,差一點命喪黃泉,幸好有一位學佛的人,拿大悲水給我喝,病情才逐漸康復,也說明觀世音菩薩慈悲為懷,把我從鬼門關前救回來。經過這次生死交關,我因佛緣未到,還是未清醒覺悟過來,但我已受良人譴責,猛然斬斷這段不正常孽緣。

後來又結識一位美發業者女子,她說與丈夫分居,但兩人交往不久便分手,當時我已開始有罪惡感及生忏悔心。自己行為有收斂約束,但還是沒有斷絕宿世淫習,偶而會在喝得酩酊大醉之後,到一家熟識賓館尋樂,甚至與業者有親密行為。

  回顧約十三年來,造作無量無邊邪淫惡事,甚至因掌握取締之權,也與色情賭博業者往來,收受賄賂不義之財,所謂拿人手軟,偶而也會為業者通風報信或方便,雖然有累積一些財富,但卻投資朋友事業而血本無歸。這正如《太上感應篇》上說:「世間有不合義理取財之人,就會有不合義理失財的人」,一人取財高興,就會有另一人失財傷心,天道很快就會有報應,女色受賄猶猶如毒肉毒酒,等到吃下去,吐也吐不出來,瀉也瀉不下去,才感歎說:早知道不知就好,但已引火上身後悔莫及了!以上是我未學佛之前,因過去生所累積淫習,在今生自己又從事基層警察工作,自己心有邪念,把持不住立場,受了外在物欲女色金錢誘惑,造下深重罪業,今天把這些丑陋行徑公諸於世,目的除了自己發露忏悔以外,也感恩讓我進入佛門,受三歸五戒,迷途知返、回頭是岸、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也藉由我犯邪淫受賄而受天譴之現世報應,提醒世間還在迷惑造業的人,能以我為前車之鑒,不要再造地獄惡因,及時悔醒覺悟,懸崖勒馬。,以下是我引用《感應篇匯編》,太上老君苦口婆心勸誡世人開示:

  眾生的壞習慣很難拔除,經常做不善之事,造下茫茫業識,自造罪孽,自作自受,福報一天一天失去,最後被奪取壽命而死。死了還有業債沒有還完,繼續沈淪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受苦,業報無窮盡,痛苦輪回不已。誰說人可一死了之,更沒有其它的報應。已經造下的定業,怎麼可以輕易讓你逃脫賴債呢?人身難得易失,趁著氣息還在,趕快努力行善,還可以彌補漫天的罪業。如果還在因循苟且、掩過飾非、猶疑不決,恐怕百年歲月像射箭一般,很快就過去,等到死期來臨,身上的地水火風四大分離時,懊惱後悔便來不及了!以下十點是《太上感應篇》勸誡金玉良言與君共勉:

  (一)「美色人人愛,但上天是不可欺;你去淫穢他人妻子,他人也會來淫穢你妻子」,這是古德垂示戒律。

  (二)「萬惡淫為首」,相傳是地府閻羅殿前鐵律榜牌,邪念一生,各種罪惡便聚集,廉恥喪盡,倫理俱虧。

  (三)陰律說:「奸淫他人妻子的人,會遭到沒有子孫報應,奸淫他人未出嫁的女子,會使自己子女受淫蕩放佚報應。」

  (四)俗語說:「勸君莫借風流債,借得快來還得快,家中自有代還人,你賴時她不賴。」

  (五)殺人者,殺其一身;奸淫別人,則其三世。不僅破壞其名節,也使其父母、丈夫、兄弟、子女受到恥辱、痛心疾首,甚至羞愧而死。

  (六)奸淫他人妻子,不僅亂了夫婦一倫,並且還亂了父子、兄弟倫理,五倫失去三倫,甚至使其祖先因受人鄙視而不受祭祀痛苦,這種人的行為,神鬼共怒而遭誅戮災禍,難道能夠逃避嗎?

  (七)片刻欲念易消,一生功名性命卻很重要。何苦以百年名節,一生前程,祖宗所積德行,子孫福祿,斷送在半時短暫迷惑中呢?有些邪淫者得病,服藥無效,連累家庭破敗,後悔不及。甚至奸情敗露,以自己的生命換取片刻的歡樂。罪孽的報應是循環不已,以自己妻女來償還風流債,更是悲慘難喻,速當警惕。

  (八)俗語說:「奸淫接近殺生」,如犯奸情者,沒有不被殺害的。如被丈夫發覺,就會忿怒殺死對方,如果女子二人爭風吃醋,便會用利刃、毒液、放火、車禍互相殘殺,甚至同歸於盡。(如二○○三、三、七發生於台灣桃園女老師黃○雲用車撞死邪淫情夫黃○來之慘事)。有的因奸淫致死而被判死刑。如果幸運逃過以上災禍,那怨鬼(有些是前世)也會來殺你償命。如你能幸免,身體也會罹患虛痨症,歷久難以治愈,就如扁鵲的神醫也無法醫治,那麼司命之神就會來取你的命。人是天地至靈至貴之身,為何到此喪身地步呢?

  (九)文昌帝君《天戒錄》說:「奸淫人妻,玷污婦女,將來在地獄中受五百劫慘報,才能出生,做騾做馬;又經五百劫才能轉生為人,出生為娼妓或俳優。若奸淫寡婦或僧尼,敗壞他人節操,在地獄受八百劫苦報才能出生,出生為羊為豬供人宰殺烹煮,又經八百劫,才轉生為人,出生為眼瞎耳聾或五官四肢殘缺不全的人。」

  (十)當官者把貪污習以為常,且貪得無厭。福祿本有定數,以不法手段取得財物,是留下怨恨和債務給予子孫去償還。為官者,喜歡喝酒,喜歡淫欲,喜歡肅殺,均因貪財而起,放縱貪念,泯滅良心,拼死也要貪污。不僅損陰德而積怨。命裡注定有到最後就會有,不靠非法手段取得,樣福報才會久。貪污得來錢財,現前就會被人騙走倒債。用誦經持齋方式來贖所犯罪過,固然是良心發現,可能化解其業報一、二分,但不真正悔過,那是大錯特錯。用不正當的方法所得錢財去布施,那是沒有幫助,若忏悔後再犯,罪業更深。當官的人,只要方便行善,寬待窮人、好人,解救冤枉受害的人,熱心為民服務,維護社會安寧,便是很好的善行功德。

  注:願本文流通功德,回向本案墮胎嬰靈及各姓歷代祖先,業障消除,離苦得樂,往生淨土。回向本案所結孽緣之人,解怨釋仇,斷除淫業,念佛求生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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