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海權:有一個方法,只出少許的錢就能得大功德
發布:阿霞
自己獨自一人布施錢財物品與人,得福不多。因為每一個人錢財有限,貧富不同。若要得大福報,自身施眾財物,也勸眾人共同來作,福澤大長。
《佛說像法決疑經》雲:若復有人。多饒財物獨行布施。從生至老。不如復有眾多人眾。不同貧富貴賤。若道若俗。共相勸他各出少財聚集一處。隨宜布施貧窮孤老惡疾重病困厄之人。其福甚大。
眾生福薄,原因是多生悭吝不捨,或造偷賭惡業。或時施一點錢財和食物,如割身肉,無施自難得福。勸眾人同布施,意義不單大眾在我教導下願施財物,使苦人得安樂,而且以破施者本身吝啬。
是以我們自身應大作布施,要應勸眾人同行布施。眾人所施之財雖不是我所掙得,但在我所勸化之後而行,我們功德自是無量。因為大家能施即得富貴福樂,福樂因我教與而得。教與和施與雖有不同,卻同獲福德。故我們能得其功德。
教與和施與的不同,在於施與是我們自身一人能力,能施多少算多少,是有所限制的。但教與卻不同,一人可以教與百千人。方式也有很多,或可親口教與,或可出錢印經書結緣教與。
當然,我們帥先施與眾苦人,也教他作,而且常作,見作隨喜。就會速得感應無量福報。因此,勸眾人布施自己會得到無限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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