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瑾:中國文化中“孝”的真實含義


發布:清心  

  “事父母能竭其力”是講孝道。這句話有一個問題產生了,子夏為什麼提到“竭其力”呢?重點在這個“竭”字。

  過去一般人講到對父母的孝順,是“非孝不可”。其實孝道也要量力而為,孝要竭其力,不要過分了。

  前一二年,有個年輕人基於天生的(不是教育的)孝心,為了孝養父母,去做了小偷,犯了法,對於這樣行孝的人,在心理道德上,我們覺得這個人“非其罪”也,因為他為了孝順,為了醫母親的病,結果偷了錢,犯了法,這是可以原諒的。但是在學問修養上看,對他的批評是“這個人沒有受良好的教養”。在道理上來講,這個青年是好心,但是好心要學識來培植它,使他知道要“竭其力”而不要做過分的事。

  中國古人有兩句話綜合起來的一副對聯說:“百善孝為先,原心不原跡,原跡貧家無孝子。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少完人。”其“原心不原跡”就只看他的心孝不孝。

  比如一個人很窮,想買一罐奶粉給父母吃,但實在沒有錢,買不起,因此心裡很痛苦,只有希望慢慢積蓄點錢再去買。只要有這個心,只要他這份情感是真的,我們就不能說他不孝。“原跡貧家無孝子”,如果一定要在事實上有表現,那窮人家裡就沒得孝子了。這個道理非常清楚,我們用這個道理來解釋,就是說明“事父母能竭其力”是盡自己的心力做到了就是孝。

  孟子那個時代,有這樣的人物,而在幾千年後的今天,也有這樣的人物。像宋代的文天祥,是非常值得我們佩服的,但是如果以私人家庭的孝道來說,他因為抗元,救國家民族的危亡,為了盡忠臣道的節義,不肯投降,不但自己死了,還牽連到家人。假如他投降了,則能與家人安享榮華富貴。他的作為,從小處低處看,又似乎不孝了。

  為了認識孝字的真義所在,必須研究十三經中的《孝經》,那是孔子所述,曾子所記的,裡面有一句話說:“大孝於天下”。為了救社會、救國家、救民族,即使犧牲了自己,犧牲了家庭,也仍然是個大孝子。

  當然,一個普普通通,既無才華,又無責任的人,而說為了救社會,救國家,救天下世人而去跳樓自殺,以醒世俗,那可不是孝子,而是瘋子。

  所以,在中國文化源流的《易經》中,注重兩個字,一個“時”,一個“位”,用現代語來說,就是時間與空間的因素。一個人處身在某一位置上,負了一定的責任,在剛好遇上某種情況時,而為社會、國家、天下人類犧牲,那才是對的。他又說,一個人,在他的時代中,能夠有人格、有操守,而又能盡到孝道的,我是聽到過的,歷史上是有這樣的人物。

  不在那個位置,不在特殊的時機,雖有救人救世之心,做法應該兩樣。也就是每人要在自己的本位上,為救世救人,去做出最適當的、效益最大的事來,這才是對的,這就是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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