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好高骛遠,貪圖享樂,實在對不起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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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學畢業那年找了一份前台文秘之類的工作實習,一個月八百塊錢工資也還算穩定。可對於當時年輕好勝的我來說並不滿足。後來母親說她的“朋友”在長春有認識人開了一家大企業,可以讓我去工作,我明知道母親所說的“朋友”是她的“男友”,而那個男人也是有家庭的。可我當時真是愚癡到了極點,人就像一部機器一樣沒有任何羞恥感,為了貪圖安逸享樂,厚著臉皮上那家公司上班。可去了之後才發現,那根本不是什麼正規的大企業,只能算是小公司,而且公司好像剛起步,沒有幾個員工,去了一天也是無所事事。工作沒多長時間就做不下去了。
後來母親的“朋友”又找人幫忙找了另一份工作,也是沒干多長時間,末學就無緣無故被辭退了。也許是上天給我的懲罰和警告吧,可當時愚癡的我並不覺醒,也不知道因此讓母親為我造的邪淫罪有多重。後來,學佛之後,末學才逐漸明白自己的罪惡。雖然末學通過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工作,可是自己的良心一直在受著折磨。總覺得自己當時太愚癡軟弱,總是好高骛遠,貪圖享樂,實在對不起母親。
人只有自立自強自尊自愛,才會得到別人的尊重。沒有什麼關系是真正可以靠的住的,尤其是那些不正當的關系。不僅靠不住,還會冥冥中增加自己的罪業,有損自己的福德,損壞自己的名聲,讓祖宗蒙羞。在這裡,末學向母親忏悔,忏悔沒有在母親做錯事的時候及時提醒母親悔改,還姑息縱容甚至讓母親為我而犯更重的邪淫罪。末學希望佛力加持母親不要再作惡,早日改過向善,斷絕一切惡緣,做一名賢良淑德的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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