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肉,別用“心中有佛”當理由

發布:清心


  濟公和尚吃肉的因緣,“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流傳很廣,幾乎成了一般俗人和不真知佛法的學佛人貪口福吃肉的依據。若見學佛人吃素,則說何必執著,“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這種觀點混淆了聖凡、性德和修德,是執理廢事的邪見。有人說: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這個說法對嗎?我們千萬不要理解偏了,把這句話當成殺生吃肉滿足口腹之欲的借口。

  “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的來由,還有一個悲壯的典故。說的是明朝張獻忠攻打渝城,也就是現在的成都時,在城外的廟裡駐扎,強迫裡面的和尚吃肉,當時有個叫破山的和尚說,只要你攻城後不屠城,我就吃肉。結果張獻忠答應了他。於是破山和尚一邊吃,一邊說出了這句話。他是為了數千百姓的生命才破戒的啊。

  學佛之人在持戒時,經常遭周圍親人朋友同事的責難,這種現象本人經歷過不少,相信其他同修也有類似的經歷。擇其中最常見的一種責難,就是見到我們持素時說:“心中有佛就行了,何必這麼直板呢?”。他人有時是出於關愛才出此言,有時是覺得違反常態而生譏毀。不管何種情況,我們都不應該心生厭煩和怨恨,而應以慈悲之心妥善應對。

  首先我們應該解釋清楚:佛,是印度梵語音譯過來的,有覺悟之意。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是謂佛。而覺悟是依智慧而覺悟,慧因得定而開,定因持戒而生。所以持戒是基礎的,也是必須的。

  心中有佛,必懷佛之慈悲,怎肯以眾生身生之肉來滿自己的口腹之欲,甚至不惜殺害眾生?

  心中有佛,必懷佛之正覺,因果報應的法則:今世你殺它,來世它殺你,今世你吃它肉,來世你肉被它吃。這個道理怎能不明了?怎能不敬畏?何況肉中有毒,防害身體,對修行不利。

  心中有佛,必懷佛之清靜,不會因為沒有肉吃而渾身不自在,覺得過不了日子。為欲所牽,怎得清淨?

  對於那些固執己見的人,聽不進解說,反生譏毀,我們應避免以後跟他們談論類似問題,免得惹他們造罪業,這也是慈悲的一種體現,所謂“慈悲為本,方便多門”。

  但是我們持戒,應重在心中持,不應執著於事上。在特殊情況下,是可以吃肉的,比如迫於無奈,此時是“開戒”而不是“破戒”,因為我們無心吃肉。

  “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世人僅知濟公的此句,卻不知還有後句“世人若學我,如同進魔道”、“學我者下地獄,謗我者上天堂”,致使前述謬說流傳至今,招致口業,贻害非淺。一切眾生,都有佛性,在凡不減,在聖不增。

  然在凡夫的地位,煩惱覆蓋,佛性不能顯現,若殺生吃肉必得多病短命的果報,來世還要做畜生償還命債。只有大神通聖人在特定情況下,為度眾生才示現吃肉,以掩蓋聖人之本,而其中密意凡夫不可能明白,濟公吃了兩只死鴿可以吐出兩只活鴿來。如果你也可以做到,盡管吃肉,做不到的話還是老老實實持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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