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群法師:對於欠錢不還、冤枉誹謗等傷害,是否不該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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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對於欠錢不還、冤枉誹謗等傷害, 是否不該計較?
答:別人欠錢不還,或者冤枉誹謗,如果你能不和他計較,那是說明你的修養和境界。但作為一個學佛者,我們不僅要考慮自己,還要考慮眾生的利益。只要涉及到他人,就要考慮怎樣才能真正利益對方。有時,我們用不計較的態度,能感化一些人。但有時,也可能遷就了對方的缺點,反而是害了他。真正的慈悲,應該是幫助他認識並改正自身錯誤。
面對他人的冤枉誹謗也是同樣,如果不去辯解,對方的誤解可能越來越深,嗔心越來越大,甚至因此造下種種罪業。你固然有涵養,能夠如如不動,卻使對方痛苦不堪,這也不是真正的慈悲。
在《瑜伽菩薩戒》中,如果有人冤枉菩薩,而菩薩不作澄清,不去消除對方的誤解,也是一種犯戒行為。當然在對待不同情況時,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最重要的,切勿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否則,冤冤相報何時了?我們要憐憫他,因為他也是在煩惱支配下不能自已。他雖然傷害了我們,自己卻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佛陀在因地時,被歌利王割截身體都不起絲毫嗔心,這才是我們學習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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