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在《善生子經》講:邪淫有六變十罪


發布:釋藏洋
 

  淫邪有六變

  佛在《善生子經》上講,淫邪有六變當知:

  佛在《善生子經》上講:

  【淫邪有六變當知。何謂六。】

  說如果作了邪淫的事情,當會令自己的生命中會有六種變化。

  【不自護身】

  就是不能保護自己。

  【不護妻子】

  妻子是指的妻、和兒女,叫妻、子。

  【不護家屬】

  自己的父母親屬都會遭難。

  【以疑生惡】

  因為疑心會作惡事。

  【怨家得便】

  那當然,因為作了這些惡事,會冤親債主就得以近身。

  【眾苦所圍】

  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煩惱痛苦,就會接踵而至。

  【已有斯惡則廢事業】

  如果造作過這種惡,就會使自己的事業受到損害。

  【未致之財不獲】

  本來你命中的福報會有財運,有一筆財過來,但是因為造作了這個惡業,就會被削掉,不會再來了。所以有這些行為,都是越作越衰了,越走越衰。

  【既獲者消】

  已經得到的這些財富會消耗掉。

  【宿儲耗盡】

  就是過去的儲蓄都統統耗盡。

  佛在經上還談到:

邪淫有十罪

  一)被自己的丈夫或者被妻子所危害。

  (二)夫婦不和,時常诤吵。

  (三)壞事日增,幸福日減。

  (四)丈夫不愛護或者妻子如孤寡。

  (五)財產日漸消耗。

  (六)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旁人總疑心是她(他)干的

  (七)親友日漸疏遠。

  (八)遭怨恨,廣結冤家,種惡業因。

  (九)死後入地獄受苦。

  (十)來世為人,女的和眾多女人共侍一夫,男的妻不貞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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