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五種傷會致婚姻死亡
發布:果梵
有人說,婚姻就是兩個人的戰爭,是夫妻之間最高智力與最大性格數不清的較量。當妻子站在廚房,默默地刷著盤子,而丈夫拿著一張報紙,對著電視發呆時,或許,一場戰爭就已經在廚房和客廳之間暗潮洶湧。
如今,商業文化的過度蔓延正在對傳統家庭的價值觀形成挑戰,離婚率逐年上升。婚姻生活能不能幸福,婚姻能不能持久,關鍵就在於能不能及時認清並避開那些潛伏的致命傷害。
傷害一:堅持“我是對的”
典型案例:邱少波曾經給一對結婚30多年的夫妻做輔導,這對夫妻突然提出要離婚,讓所有人都感到驚訝。太太抱怨說:“我先生現在基本上不跟我交流了。我跟他說話,他就關門,要不然就甩門出去。”先生則回答說:“太太總是抱怨我。”邱少波跟這位太太說:“那你能不能停止抱怨他呢?”這位太太馬上回應:“我是對的呀!”老先生聽到這話,突然站起來,喊了一句:“我忍了你一輩子了,我受夠了!”
專家:每個人都用自己的價值體系去預測、去要求對方按照想要的結果做,這樣往往行不通。案例中的太太認為自己總是對的,夫妻倆堅持爭執下去,都會認為自己是對的,導致感情受到傷害。對那些凡事要爭個對錯的夫妻,建議除了兩三點絕對不能放鬆的要求外(這些應是不惜離婚也要堅持的東西),在所有其他的事上馬上降低標準。這是給對方空間和愛的表現。
傷害二:“託付心態”
典型案例:自從父親拉著趙先生的手對他說:“我把女兒交給你啦!”後,趙太太就覺得自己的未來完全託付給趙先生了,此後,趙太太的事業基本停頓下來。幾年後,趙先生依舊事業平平,根本沒有趙太太此前設想那般理想,她開始不停抱怨:“你的責任是給我幸福快樂,我當初真是看錯人了!”而此時,趙先生也為當初的承諾感到很辛苦,很無力。
專家:“託付”就是把照顧自己的責任交給另一個人。一個人真的可以給予另一個人一生的幸福或者快樂嗎?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夠做到自己的人生有足夠的幸福快樂?連自己都做不到,如何能給予別人“一生的幸福”?正確的心態是:我有足夠的能力照顧自己的人生,你也有足夠的能力照顧自己的人生,而兩人在一起的時候,更能增添額外的火花,產生一些獨自一人不能獲得的成功快樂。
傷害三:不願同對方探討內心感受
典型案例:從小被告誡“男兒有淚不輕彈”的王先生,結婚多年來,特別是遇到工作上的煩心事時,也不願和妻子交流,怕因此沒面子。敏感的王太太總能覺察出王先生有心事,但每次問起,王先生卻總是支支吾吾甚至呵斥她多事。為何他不信任我?是真的發生了什麼可怕的事?還是他在外面有了女人……忍無可忍的王太太最終向王先生提出了離婚。
專家:一個人自知有情緒,且能夠與別人討論自己的情緒狀況,是思想成熟的表現。很多人愚蠢地以為不把情緒說出來就不會令配偶擔心。事實上,不說出來配偶可能更擔心,並且會給對方一個信息:我們之間還沒有甘苦與共的信任感,這對婚姻當然有很大的傷害。當然,把情緒說出來與把情緒發洩在對方身上是兩回事。
傷害四:維持“蘋果皮”式的和諧
典型案例:70多歲的老金夫婦是外人眼中的“模範夫妻”,最近他倆也鬧離婚了。老太太哭哭啼啼抱怨,年輕時把自己託付給老金後,這麼多年來都等不到老金給她想要的幸福,而且老金也不願意和她多交流。一旁的老金沉默許久後,第一次拍案而起:“我忍了你幾十年了!你總認為自己是對的!”
專家:有一種蘋果叫蛇果,皮可以保護得很好,但是切開看裡面已經腐爛了。有一些婚姻也是如此,表面上很和諧,其實暗流湧動,因為他們都在互相忍受,而沒有主動處理好發生的矛盾,結果往往在意想不到的時候爆發不可收拾的矛盾。
夫妻之間應該平心靜氣地討論,雙方都給對方申述、辯論的權利,平靜地說出自己不能接受對方怎樣的語言行為,並且商定如何解決。經常進行這樣的談話,便能防止讓小問題成為兩人翻臉的導火索
傷害五:不知道怎麼處理沖突
典型案例:阿躍和阿貞結婚十幾年了,每逢夫妻吵架,情緒冷卻後性格開朗的阿躍都是用一種“失憶症”的態度,主動與對方說話,或者做一點討好對方的事,修補雙方的關系,一場風波便成功過去,時間一長,阿躍心裡也會憤怒:憑什麼老是我先找你,先討好你?有了不甘心的感覺後,他對妻子慢慢地疏遠了。
專家:夫妻之間的吵架,可沒有抹去粉筆字那麼簡單。有些人不能接受對方的某些事和某些話,但是又表現得很大方的樣子,以“原諒對方”的方式去結束一次吵架。其實,這樣的態度可能對兩人的感情關系造成更大的傷害,因為“原諒”是把自己放在比對方優越的位置,使對方完全無能為力:我“原諒”你,事情便解決,如果我不“原諒”你,事情便不會解決。久而久之,往往把兩人關系搞得更加緊張。兩人的關系本是平等的,現在有了高低,這跟把這份關系判了死刑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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