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瑾:“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精闢解釋!
發布:悟悠
我一直以為,這句話的意思是:人如果不為自己謀利、謀權、謀色,就要招到天地誅殺。其實,這是誤解。
現在才知道,“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出處是《佛說十善業道經》第二十四集::人生為己,天經地義,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佛家的意思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绮語、不惡口、不貪欲、不嗔恚、不邪見,才是“為自己”。不為自己制造新的惡果,不為自己造成新的災禍,這才是“為自己”。只有這樣才不會天誅地滅。
在“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中,“為己”則是要求“人”遵循道德法則。
以此看來,“為己”的“己”,與我們一般人理解的私利並不相同涵義。非但名利不是“己”,連妻子、家庭也不是“己”。按照佛學的主張,真正為“己”的人,必然淡泊名利,超脫物外,舉止合度。
顯然我們理解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恰恰是它的對立義。諸如:有的商人,為了謀利,在食品中添加或注入不利人體的東西;有的官員,為了謀權,用公款請客送禮,權錢交易等等;表面看來,都是“為己”,其實是在害己!由此看來,林彪說這話,沒錯!後來學習毛主席語錄,讀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又有些困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那我自己呢?誰來為我服務!現在從佛家對“己”的理解,為人民服務,就是為自己。我為人人,人人為我。如今的年輕人,動不動就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話中,有對當今世風日下的感歎,有對拜金主義、利己分子的蔑視,但我想,多數人不知道這句話真正的含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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