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法師:於煩惱中證入自性,是否有其合理性


發布:佛子心(法雨甘露)

  問:淨土法門的修行強調斷惡修善,而有些法門強調可以通過飲苦食毒的方法,於煩惱中證入自性。這種說法是否有其合理性,請慈悲開示。

  大安法師答:要了解,我們雖然具有如如不動的自性,但是五蘊中行蘊的思心所——內心的妄念——就像急流水,就像湍急的旋流,剎那不停地造業。

  在這樣一個情況下,修行要從事相上下手。怎麼從事相上下手呢?就是要持戒!修行從規范身業、口業的持戒開始。

  而有的法門強調飲苦食毒,可能是用一種特別的方式。就像是治病,大部分是用正常的藥物來治病;但有些很重的奇症、絕症,就有可能用毒藥來治。

  砒霜可以毒死人,但砒霜有時候也可以把人治活,以毒攻毒。只是運用的手法不同而已。所以不是說“飲苦食毒”的方法是否有合理性,而是原則、理念,是否一道清靜。

  讓大家恢復到自性一道、不二的體性當中的方法,是非常多變的。像禅宗的種種手法,比如丹霞禅師劈佛燒佛、歸宗禅師斬蛇,這些都是非常別具一格的,就是格外的一種方法,來斷除對方的執著。但是不應該把這種格外的方法當做一個常法去推廣。

  所以我們要知道,無論禅宗、密宗,或者其他法門,都有可能用“飲苦食毒”這種格外拈提的方法,以期來斷除煩惱。但一定不能把它當作一種普遍的常法去理解、去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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