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土法門:利用道場滿足個人名聞利養有什麼果報?

發布:長存善心  

  問:利用道場的資源,達成個人名聞利養的目的,會有什麼果報?

  答:佛在經教裡面對於偷盜講得很多,講得非常清楚,這是屬於偷盜。如果你偷盜一個人的,個人的財物,你將來還只還一個人;如果你偷盜國家的,像中國這麼大,就很麻煩,中國有十三億人,你的債主就有十三億。國家的財物你要偷盜,麻煩可大了,十三億,你到哪輩子還得清?所以這個不能不曉得。道場物叫"三寶物",佛在經上常講,你造"五逆罪",佛都有辦法救你;你偷盜常住物,就是道場的物,一切諸佛共同來救你都救不了。為什麼?佛門太大了,佛教這個團體太大,遍法界虛空界,不是一個國家,一個國家有限。遍法界虛空界所有佛教這些道場都有分,你在這裡偷盜就全部都有分,這個帳就算不清了,果報在阿鼻地獄。這個不能不知道。因為偷盜有偷盜的習氣,無始劫的習氣,不知不覺他就犯了。占一點點小便宜,這是人之常情,以為沒有過失,不知道結罪有這麼嚴重。所以這是應該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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