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孽纏身會有哪些預警?如何把握命運,修改命運,化因消業
發布:慧芝
世人對昨日所造的種種惡因,並不能全都認清。但是惡果的釋放卻會如期而至,強迫人領受而絲毫不爽。世人都畏懼害怕惡果的釋放所帶來的厄運、困苦、疾病、財失等等結果,卻不知道如何把握命運,修改命運,化因消業。
大多數人並不重視業報降臨和展開前的眾多微妙現象與體征。“其安”時忘忽,“未兆”時懈怠,“其脆”時輕慢,“其微”時麻痺。這些不良現象就是世人的通病,包括許多修行者,也同樣如此。都是不能高度重視冤親債主索債前的細微征兆。錯失於最佳時機的把握,被動地深陷於內亂全面發作之時。疲於應付冤親債主討債索命的全面展開。如果遇到自己福德已經嚴重不足之時,這種應付冤親債主的被動行為,也就容易發生性命之危。
自然因果律的釋放,冤親債主的啟動,其實都有一個“山雨欲來風滿樓”的預兆時期。在預兆期內都會在受報者的身內和報身的周圍,呈現出多種前兆性現象和反應。這一現象在法界中是一種道法的制約與規定。也就是說,對於既往作惡今生為惡不多、不重的人。在道的法則中,都安排有一個預警期。提示、警告果報承受者,令其自省、自悟、自覺,告誡果報承受者:你已經面臨果報,這是最後的警示與警告,給你一個最後的悔悟忏悔化解的機會。如果再不正確面對,忏罪化因,那麼果報就要你自己全部承擔和領受了。
大道的慈悲,在於挽救每一個人的一點靈光實現回歸大道。允許因果的釋放,是由於因果律是自然規律,不得干預。而提前預警,則是道法的慈悲挽救和期望等待。當然,這種預警期,征兆提示期,對於大惡之人,對於毫無人格之人,對於那些完全不能尊道貴德的人,那也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事情。對於這一類人,果報都是並沒有預警期的,常常都是直接展開,毫不討價還價。如果極少數人在關鍵時刻,還能夠良心發現,那麼大道仍然還會一視同仁地對待。
預警期征兆顯,極其珍貴,機會極其難得,把握住因果釋放的征兆,“為之於其未有也,治之於其未亂也”,可以說是人類最為明智的選擇。這比在惡報全面展開以後,在承受痛苦和生死的拚搏中再想盡一切辦法渡過苦厄,要容易得多,也輕松千百倍。
自然因果律的釋放,冤親債主的索債尋報,會在我們身內和報身環境周圍,呈現出哪些預警期的征兆呢?依據許多大德的觀察與總結進行綜合分析,這些前期的預警征兆,可歸納整理成十三個方面。將這些散在的征兆和經驗集約起來分析,非常值得每一個修行實踐者掌握和應用。我們歸納列舉如下:
1、惡夢驚心
由於冤親債主全是負態空間信息體,人在睡眠中最容易感知它們的活動,它們逼近受報者身心磁場的信息最容易在夢中接受到,因此受報者常會作各種惡夢。這些夢境,如果懂得易理萬象,都不難分析出對應於受報者的哪些系統和原因。
惡夢常是惡因正式釋放前最重要的預警信息,如果能夠高度重視,也就不容易錯機失緣,並且將惡因化解於萌芽狀態之中。
2、善緣自斷
冤親債主在正式開始討報之前,為了方便討報,為了在討報過程中不受外界的干擾和阻止,常常會非常關注受報者周圍的各種善緣,想方設法阻止和切斷受報者一切可能的外援力量和關系。將受報者可能存在的、能夠幫助受報者化解惡因,渡過苦厄的一切“貴人”,全都加以隔斷和阻止。
這其中就包括受報者的親人、友人、同修、老師等等。阻斷師緣,破壞受報者與親人、友人以及同修之間原本存在的融洽關系,使受報者善緣皆失,孤掌難鳴,乖乖地引頸受報。
3、封閉福報
人是一手提罪一手攜福來到人世間。“消罪增福”就是人生應當恪守的生存原則。如果人們不惜福,消福無度,增業無忌。也就可能在福報未盡之前,惡報就要提前釋放。在這種情況下,債主們有權封閉受報者還未曾花光的福報,阻斷福報的展開應用。在這種封閉福報措施展開以後,本來修行求佛很靈驗,有求必應,一修就靈。可是此時卻再也不應,苦修也不靈。業障像巨山一樣擋在前行的路上,難以逾越。追求財富豐盈,卻偏遇大破其財;追求名位攀升,卻無端失去名位;追求事業成功,卻屢戰皆敗;追求感情遂願,卻感情反復受挫;追求家庭美滿幸福,家庭卻矛盾重重甚至破碎。
修行者在此期間,事故頻出。吃素念佛功德效果及能量,全都被業力擋住,造成看似吃素念佛無效的表象。這類情況也是社會上業障較重的人,誤以為學佛是騙人的迷信的把戲,淺嘗即辄止就會放棄實踐。只有志宏願堅者,勤行不辍者,高度重視者,才能沖破這種業力對福報的封閉,獲得新一層次的初步解脫。
福報的封閉,能夠使當事人諸事不順,事事皆不如意,志難展願難伸,煩惱無窮盡,意志消沉低迷,憂郁悲觀無信心,甚至令人生不如死。索報者將受報者或者逼向自殺的危境,或者徹底摧毀受報者生命健康的防線,輕松地進行最後的索報和討債償還。
4、預測失靈
受報者在業報釋放前,如果運用各種占卜、寺觀抽簽、通靈預測。不論是受測或者替別人預測,只要誠信,一般都很准確。但是在預警期內,由於陰動為先,冤親債主會在陰的隱態場中進行嚴重干擾和阻斷。那麼,不論是求卦問簽還是替人預測,全都會完全改變,錯誤率和失誤率皆成家常便飯。即使是通靈者,也會失靈和不靈。而且,如果受報者在此期間及時警覺到是業力干擾,及時進行忏罪消業,那麼就會很快恢復正常。所謂業障消除即有靈,以及順暢通靈,就是此意。
5、顛倒心性
冤親債主在預警期內,常常運用潛移默化的影響力,作用於受報者的魂魄和心智兩大先天與後天系統。使受報者心性出現紊亂,個性發生反常性改變,見識顛倒,判斷錯位,思想偏激,亢奮與消沉交作,負面思考判斷上升,正念正識銳減。典型者甚至舉止言行都發生怪異不群。
由於冤親債主在隱態運用有害能量進行侵襲滲透干擾受報者的心性兩大系統,那麼,對於那些嘴皮子道,光說不修的空談者的作用將會更加嚴重。因為這一類人在冤親債主的眼中全都是屬於所謂“明白人”(實際上還是對法界規律糊塗)。他們就有可能產生幻視、幻聽,深陷神迷和神狂之境,貢高我慢,目中無人,使人望而生畏,趨而遠避。這樣也就有利於冤親債主順利展開索報討債。
6、禀性張揚
冤親債主在預警期內,常常如老子所揭示的:“將欲拾之,必故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但是,債主們的“張之”、“強之”,都是張揚受報者的負面性格,將受報者禀性中最頑劣的部分加以助長擴張,將平時並不顯眼的不良習性加以增強和放大。使受報者的內環境和外環境迅速弱化,以利於它們下一步徹底地、輕松地加以收拾。受報者不正常以及不健康的生活習慣,在此階段內逐步表現明顯,並且難以克服。例如不良的睡眠習慣、飲食習慣,以及不良的嗜好,越想改變反而變得越加困難。這些現象的背後,就存在著債主們的支持與阻礙,使禀性難移,習性難改。
7、亞健康現
冤親債主在正式開始全面索報以前的預警期中,常常是先奪其生氣。因為氣行則血行,氣血調和則健康。丟失生氣,則血滯,抵抗力銳減。因為受報者的生氣逐步被奪,受報者就會出現各種精神疲憊,精力不支,入不敷出,容易疲勞,神精衰弱,失眠多夢,等等各種亞健康的體質狀態。甚至出現各種無名病痛,以及醫院檢查也難以確診的各種有症狀無病名的奇怪疾病,這種現象有時甚至會困擾受報者的心身多年而不退,最後才轉為實症,展開正式索報。
8、旁敲側擊
冤親債主在預警期內,有時債主們常常采用旁敲側擊的方法來提示和警告受報者。例如,它們經常將負面影響力作用於受報者最關心的親人身上,通過這些親人的怪異事件和意外事件,以及性情突變等等現象進行示警。示警期較長的事例中,還可能造成整個家庭“家運”的大滑坡。
9、薄懲示警
冤親債主也可能先采用薄懲示警的方式,提醒、警告和宣示:我馬上要正式索取重大債務了!這一類薄懲示警現象,經常是使受報者本人或者其親人,發生一些或大或小的意外,例如輕微的車禍,無故摔跌,劃破皮肉,血光小災,物件損毀等等意外事件。
10、造逆奪志
冤親債主運用隱態能量,為受報者制造逆境,打擊受報者的信心和志氣,使其意志頹靡。受報者可能在短期內接二連三地遭遇到重大的倒霉事件,或者諸事不順,受外界莫名的欺壓擠迫,受人冤枉,令人委屈,使受報者內心受到嚴重打擊,意志崩潰,或者忍無可忍,難以自持自制,產生錯誤判斷和決策以及行動,繼而達到報應顯現……
11、負境昭示
受報者由於在預警期內身場與體內的陽氣迅速減弱,陰氣上升,使受報者的心身容易接近太極弦線,直接感受到負態空間的客觀存在性,以及捕捉到負態空間中的一些場境。受報者即使平時堅決不相信,但是一旦進入了負境昭示的狀態中,就會不可避免地產生一些奇怪的際遇。眼前可偶爾看到隱隱約約、似有似無的圖形景象:不經意時眼角掃到人或動物的立體圖形或者黑影,這些異形大都一閃而消失無蹤。集中精力再想看清楚時已經沒有可能。有的人可能會常常覺得自己旁邊有人或其他東西在跟隨著,似乎有一雙無形的眼睛盯著自己毫不放松,或者在光天化日之下無端地毛骨悚然,偶見驚心膽戰的鬼影。
12、重罪兆微
民間有個說法:“有福之人常吃藥”。這是說有的人經常小病小災,經常服藥治療,反而一生都挺順遂,沒有大起大落的苦厄。他們業報的預警既經常,也較明顯。而有的人卻是在業報展現時,幾乎沒有什麼典型明顯的征兆警示於前,比較突然地就迅速展開,導致受報者防不勝防,或者快速地一命鳴呼,或者一夜之間傾家蕩產。
重罪兆微,這是業報中的一個普遍現象。這種表象背後所潛藏的機理卻十分值得世人重視。征兆微弱,稍縱即逝,所反應的並不是報應輕微、弱小和可以輕松化解。相反表現出的是罪在難赦,這種現象提示的是冤親債主不依不饒。
冤親債主中,有三大類:第一類是比較開明的,討報是遵守自然的法則,欠債還錢,欠命抵命,天經地義,來找受報者是一種必然,但是他們並不願意無限期地冤冤相報,循環無期;第二類是處於中間狀態,既要達到討報的目的,同時又存在和解的願望;第三類則是由於仇殺之恨,受苦之痛刻骨銘心,怨氣結胸,定要報仇雪恨,以解怨氣。這種第三類情況本身,常常在負態空間內已經歷數冤屈,早已獲得冥中的“討報令”,又稱之為“許可證”。它們的出現,也就常常是非常突然,而且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13、修行不靈
修行者應當高度重視業報的征兆,一般而言,在剛開始修行方法時,如果業力並未展開,那麼效果一定會較為迅速地產生。一用就靈,一實踐就有效。但是隨著深入,這種現象會逐步地淡化。這種情況也就是“動有業魔作障緣”的具體表現。如果修行者不能覺悟到和正確對待這種征兆與現象,就會產生退心倒志,這樣最合符債主們的願望。
一般人根本難以認識到和承認自己累世罪業深重,不能正視“罪山業海”的提法,認為誇大其詞。而不主動地將化因消業納入人生日程,或者馬虎應付。這一類修行者就可能越修反倒麻煩事越多,負面打擊性的反應也特別多。產生不修還平靜,一修從此麻煩多,方法的靈驗性也銳減等情況。很容易使人喪失信心和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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