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弘法師:因為性格的關係,沒能將佛法弘揚給別人是不是過失
問:下面一個問題,我性格較內向,不善言辭,經常讓別人誤解我。我有時候與家人也會發生誤解,遇到別人不認同也不知道該如何解釋。因為性格的關係,我不大和別人談起佛法,況且我對佛法的認識也只是初級的。可對別人講得很少,對家人也不怎麼說,因為他們都不相信。我沒有能宣傳我所學的,也沒能做出好樣子使生活在我周圍的人得到佛法的利益。我請問您,我沒能將佛法弘揚給別人是不是過失很大?
定弘法師答:這個你說過失也可以說,這是什麼?沒有盡到我們學佛弟子的責任。一個學佛弟子既要自度,還要度他,這個使命,我們沒有完成這種使命,確實是對不起佛。而度他必須先自度,你自己真做好樣子了,你用你的德行感化家人,才可以讓家人跟你學佛。所以要常常為家人著想,要真正做有利於他們的事情,對他們真有愛心,要有孝敬心,這個不需要善於言辭。身教比言教好得多,一個動作往往感動人的效果可能比說上一百句話要更大。總要處處想到他人,你為別人著想,別人也就自然會為你著想。別人有習氣毛病,你也要忍耐,要包容,絕不指責人,不批評人,只是反求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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