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行累累的明朝狀元羅倫
    
    

    羅倫明朝永豐(今江西省永豐縣)人,字彝正,號一峰,憲宗成化初年狀元及第,官任修撰(狀元專就之職)。

   羅倫五歲時,曾跟隨其母,進入果園,樹上果實成熟掉落地上,大家都爭相撿取,只有羅倫,與眾不同,人家賞賜給他,他才接受。

   羅倫從小家境貧窮,以采柴放羊維生,愛好讀書,每次出門都挾帶書本,一路讀誦不停。後來當了秀才,便立志要學聖賢,知縣官張瑄憐憫他的處境,周濟他粟米,可是羅倫婉辭不肯接受。父母去世時,居喪三年期間,哀傷守孝,粗衣劣食,過了喪期,才吃鹽乳酪。

   憲宗成化二年,羅倫赴京會考進士,來到蘇州時,夢見范文正公(范仲淹)對他說:“你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樓中的善行,感動上天,明年狀元,當屬於你了……。”羅倫醒來回憶從前,曾在某樓中,有一女子前來挑引調戲,羅倫以嚴正的態度,予以拒絕這件往事。

   羅倫又再前行,途中隨從僕人經過一家門前,拾到一只金手镯,行走五天路程後,羅倫偶然憂慮路費不夠,僕人才告訴羅倫拾到金镯,羅倫聽了非常生氣,馬上要返回原地送還失主,僕人說:“這樣往返,會延誤考期……。”羅倫說:“這金镯,必定是人家婢女或僕人不小心失落,如果被他主人逼問拷打致死,是誰的罪過呢?我寧願不參加會試,也不能使人因而致死。”於是主僕兩人風塵僕僕,竟然又返回原來地處。果然是那家婢女,因潑棄洗面水時,不小心遺失在地,主母懷疑婢女私藏起來,因而挨受鞭笞流血,婢女深受委屈,幾次想要尋死,主母丈夫又懷疑其妻,私下送人,追根究底,痛加責罵,其妻被冤枉,氣忿不平,要上吊自盡,幸而羅倫趕到,送還金镯,才保全了兩條人命。

   事後再趕回京都會試,殿試策問時,羅倫率直針對時弊對答,一時名望大震京都,果然被選拔為第一名狀元。 羅倫為人嚴以律己,凡道義所在必定毅然去作,對富貴名利很淡泊,後來引病回鄉不再出仕。居住鄉裡訂立鄉約,鄉民相率遵守,不敢毀犯,於是風俗由此淳厚。羅倫平日居家,穿粗布衣裳,吃粗劣食物,有人送他衣服,他看見路上有貧困人家,便解下衣服,轉送給人。其妻有時向鄰家借粟,直到中午才煮飯,羅倫也不在意。

   後來在金牛山,人跡少到幽靜地處,建築房屋,居住在此,著作書籍,四方學者聞風前來追隨他求學的甚多。去世後賜谥號文毅。

   羅倫自幼德行不凡,一生善行累累,其中拾金不昧,固然難能,最難能可貴者,是憂慮體念失主,唯恐人家受委屈,造成不幸,而不惜捨去自己功名緊要時刻,僕僕趕往送還。實非常人所能做到,此等仁恕心腸,正是立志學聖賢,平素涵養有得之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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