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戀愛期間守則,切勿邪淫!
    

各位同修師兄,阿彌陀佛:

       因為邪淫(我談男女朋友後,和女朋友做出了很多不好的行為,在此忏悔,之前戒除了很久難纏的意淫,在和女朋友做了很多可恥行為後,一直自責,懊悔,屢犯屢責屢悔,意志力消磨殆盡,胃腸消化問題重新加重,很多不如意的悲慘的事情接二連三的發生,很多次都差點發生男女關系……現在大腦恍惚,胃腸功能極差,意志力低沉,心理疾病社交恐懼加重,雙方吵架(主要是我先發起的吵架)……經過近半年的洪流波濤的沉浮,現在想明白了很多,逐漸清晰了,雙方都在努力走出邪淫陰影……末學寫了一篇男女戀愛期間的守則,很粗淺無知,請各位師兄指正、補充。)


建立男女朋友之後,結婚之前,為避免邪淫,以及徹底斷除邪淫(包括意念),最大限度消除邪淫苦果,最大限度培植現在和未來幸福光明之基礎,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鑒於晚上同床睡久則做出的種種可恥的婚前行為,必須嚴格禁止同床睡覺。

(熱天嚴格絕對禁止)

 (即使久別重逢,亦不能同床睡)

 (如果經濟條件或現實狀況不允許,或者冷天,雙方如果同床睡需要互相提醒約束)

二:禁止發生性關系。

三:禁止一同洗澡。

四:禁止觸摸對方敏感部位、生理部位。

五:擁抱、親吻,只限於禮節性的短暫適當的,禁止頻繁、持續長時間的擁抱或者親吻。

公眾場合、大街上、外出等非私人場合禁止擁抱、親吻,或者長時間保持類似擁抱的姿勢/樣子。

(送別或久別重逢亦如此)

(顧及對大眾的負面影響,特別是有少年兒童在場時嚴格禁止擁抱和親吻)

六:男女雙方在一起時居住,無論室內室外,著裝要求不能夠過於暴露:

男士至少穿著長褲或覆蓋超過膝蓋的褲子(嚴格禁止只穿內褲)。

女士著裝:上衣至少覆蓋超過胸部和肚臍,下衣至少覆蓋超過膝蓋。

更換衣服時,對方必須回避,若條件不允許,對方須轉身或閉眼。

內衣和內褲換洗後及時清洗曬干,不能亂放,須疊整齊放在對方看不到地方。

七:如果偶爾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須先將佛菩薩聖賢像和經書善書放在遮蔽處。

八:廚房需要保持整潔干淨。

廁所需要保持整潔干淨。

女士每月的生理周期期間,需要將換過的衛生巾及時清理出去,禁止放在廁所垃圾箱。

九:雙方在一起,盡量避免煩躁,暴力,發脾氣,生氣吵架不摔東西。

十:盡量包容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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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